三十歲是曾國藩一生最重要的分水嶺。
曾國藩之於後人的最大意義是,他以自己的實踐證明,一個中人,通過「陶冶變化」,可以成為超人。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真誠地投入自我完善,他的本領可以增長十倍,見識可以高明十倍,心胸可以擴展十倍,氣質可以純淨十倍。愚鈍之人,通過自我磨礪,也可以看得透,立得定,說得出,辦得來。浮囂之人,也可以變得清風朗月般從容澄靜。偏執之人,亦可以做到心胸開闊,不矜不伐。
三十歲,不僅是曾國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個重要起點。
正是在三十年這一年,曾國藩立下了「學作聖人」之志。
從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國藩開始了對自己全方位的改造。他的辦法是「日課」。他每天從起床到睡覺,吃喝拉撒睡,都進行自我監督。以聖人標準要求自己,時時刻刻監督檢查自己的一舉一動。他每天都要用工楷認真書寫日記,細細回憶檢索自己這一天的一切言行,發現其中哪一點不符合聖人要求,就要甄別出來,記載下來,深刻反省。
曾國藩給自己規定了以下基本學習日程:每日楷書寫日記,每日讀史十頁,每日記茶餘偶談一則。這是必須完成的課程下限,除此之外,他還每日讀《易》,練習作文,整個學習的效率大為提高。
但是,一個人想一下子改個久已養成的生活習慣當然不是那麼容易的。曾國藩為人交遊廣闊,又十分享受社交生活,因此雖然立下志向,也難免有因為交遊影響學習的事發生。比如當年十月十七日,曾國藩早起讀完《易經》,出門拜客,又到杜蘭溪家參加了他兒子的婚禮。參加完婚禮後,下午本想回家用功,但想到今天是朋友何子敬的生日,於是又順便到何家慶生,飯後又在何子敬的熱情挽留下聽了昆曲,到了「初更時分」才拖著疲倦的身軀回到家中。當天晚上,他在日記中對自己下午沒能回家用功而是浪費了這麼多時間進行如下反省:何子敬的生日其實可以不去,但還是去了。這就說明自己立志不堅,行動不能斬釘截鐵。「明知(何子敬生日)盡可不去,而心一散漫,便有世俗週旋的意思,又有姑且隨流的意思。總是立志不堅,不能斬斷葛根,截然由義,故一引便放逸了」,決心「戒之」。
及至十一月初九日,他上午到陳岱雲處給陳母拜壽。飯後本打算回家學習,結果在朋友的勸說下一起到何子貞家去玩,在那裡和人下了一局圍棋,接著又旁觀了一局。在看別人下棋時,他內心進行著激烈的「天人交戰」。一方面是想放縱自己一次,痛痛快快玩一天算了,另一方面卻是不斷想起自己對自己許下的種種諾言。終於,一盤觀戰未了,他戰勝了自己,「急抽身回家,仍讀兌卦」。
征逐之習可漸改,意氣之過則須立克。曾國藩修身之始,另一個著力點是改掉自己的暴脾氣。
和大多數初入社會的青年一樣,剛到北京的曾國藩待人天真,一片直拙。一旦成為朋友,就掏心輸肝,同時也要求對方對他毫無保留,缺乏人我相交必需的距離感和分寸感。
儒學要求一個人在與他人發生衝突時,首先從自己身上找根源。反省到了與鄭小珊衝突中自己也有錯誤,曾國藩馬上登門主動認錯。與鄭「歡笑如故,前嫌盡釋」。
對於自己最愛犯的「言不由衷」、「虛偽」、「浮誇」,他也是高度警惕,時時自我監督,一犯就自我痛責,絕不輕輕放過。
有一次他到陳岱雲處,「與之談詩,傾筐倒篋,言無不盡,至子初方歸。」當天晚上他這樣批評自己:「比時自謂與人甚忠,殊不知已認賊做子矣。日日耽著詩文,不從戒懼謹獨上切實用功,已自誤矣,更以之誤人乎?」
至於戒「色」,他也確實動用了大量心理能量。一旦自己動了色心,多看了哪個美婦人一眼,他回家就立刻記下來,痛切自責一番。對於夫妻恩愛,他也要求自己能省則省,能免就免。他下定決心「日日自苦」,通過每日勤學苦思,把精力耗盡,「如種樹,斧斤縱尋之後,牛羊無從而牧之;如燃燈,膏油欲盡之時,無使微風乘之。」以求「不至佚而生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