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我們學校來了五位北大法律系的高才生。據介紹,他們受國家特別培訓出國來介紹中國的司法系統,同時學習美國的法制制度。除了我們學校外,他們還會到訪好幾所美國名牌大學。
幾天前,這五位高才生在我們學校主持了一場座談會。座談會上,一位代表詳細闡述了中國法律系統的發展。我還以為他要告訴我中國法制發展的近況呢,沒想到,他竟然侃侃談到中國幾千年來的君主帝制,最後得出的結論是西方的法律不太適合中國。
但更讓我們這些觀眾感到詫異的是另一位高才生。在談到一黨制(換言之,一黨操控)對中國法律體系的影響時,這位同學企圖為一些政治決定做出解釋。他的原話大概是這麼說的:「因為很多時候,你根本不能夠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當時你也沒有證人,沒有人看見發生了什麼,你說有證據,證據有什麼用?而且事情已經過去了,已經沒有哪個真、哪個假的了,法律根本沒有用,所以需要......」
他還沒說完,我身旁的一位老華僑(看起來可能是一位教授)已經受不了了,他沒等他說完就站了起來用非常嚴厲的口氣打斷了他:「這是我一輩子聽過的最荒唐的邏輯。難道因為你沒有證人、沒有證據,法律就可以置之不理了嗎?我問你,所有法律案件都是有人做錯事之後才立案的,都是通過後來的各種證據、證詞推斷出來的,如果因為事情過去了就沒有一個事實、法律就沒有用的話,那全天下的法律都沒用了!」
這位北大高才生頓時愣住了。他還沒來得及開口,這位老華僑繼續斥道:「我問你,希特勒殺人的時候,有誰看見了?納粹集中營那麼多人被殺害,你如果找不到證人,又不承認證據,就沒一個一個事實,Nuremburg審判不就廢了嗎?我對你們這些所謂的中國法律精英太失望了!你們根本就不懂法律!把中國交給你們這樣的人,我們國家還能有希望嗎?」
說著說者,這位老華僑已經按耐不住自己,氣沖沖地走出門去。北大的五位高才生無言以對,只好按著順序繼續介紹了完了自己,最後連答疑都取消,灰溜溜的離開了。
雖然我也不太懂法律,但是從最基本的人倫角度來看,那位北大高材生的言辭在西方是不可能成立的。可悲地是,就像那位老華僑所說,如果連中國最精英的法律學生們都抱著這樣的想法,我想,中國的司法系統在幾十年來不可能取得任何進展,人們的基本人權根本無法得到保障。
記得幾個月前我還參加過另一個中國司法系統研討會。會上,一名過去30多年來一直都在中國打官司的西方律師談到自己的經歷說,在許多政治案件上,決定根本就不是法官判的,而是每個星期三一群從來沒有出席庭審的黨內人士私自定下的。他還說,雖然中國司法系統的各種條文在過去30年來越來越多,問題是,法官根本就不看。
最後,他還說,曾經有一位他認識的中國法官告訴他,兩千多年前,公孫龍不是說過「白馬非馬」嗎?今天,中國的法庭其實不是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