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的由來
婚禮的出現大約是在對偶婚制的中、晚期。最初,是以「成為多少長久的對偶婚的人們」開始「交換禮品」的形式出現。據學者謝苗諾夫指出,在古代的階級社會裏,贈送禮品是穩定性交關係的手法,是使臨時性對偶婚轉變為長久性對偶婚的手段。男女雙方確立婚姻關係時所舉行而被社會承認的儀式即稱為婚禮。在我國現代意義的婚禮,是指結婚典禮,即結婚當日所舉行的禮儀程式;而古代意義的婚禮,則包括了從談婚、訂婚到結婚等過程的禮儀程式。
婚禮的產生
婚禮的產生是因為男女雙方婚後要承擔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和義務。由於家庭是社區中的居住單位,這就自然涉及與鄰里、社區的關係以及相應的權利和義務。而這一切權力和義務、聯繫和關係的建立和履行,促使建立家庭的婚姻當事人,需要通過一定的禮儀程式,以取得社會的贊同、認可和保障。
婚禮與宗教的關係
婚姻的產生也出於婚姻當事人的宗教文化心理,即締造建立家庭的婚禮關係,必須通過一定的儀式以取得神靈、祖靈的認可和保佑。在遠古社會,萬物有靈觀念對人們思想影響極大。做任何事情都得祈禱神靈,以取得他們的保祐降福。由此我們可以理解到為何古代婚禮【六禮】中每一程序都要敬拜和請示祖先,為什麼直到近代人們還把拜堂(祖靈)拜天地作為婚禮中不可少缺少的東西,為什麼象徵吉祥的禮物在婚禮中不可缺少,為什麼婚禮中會有一些象徵性地避邪過程,諸如撒豆谷和踏紅熞氈等習俗。
婚禮的產生,還與婚姻當事人滿足與經過自己選擇而長期共同生活的性伴侶正式結合的愉快心理情緒的需要息息相關。由此可見,婚禮是在社會文化及神鬼關念的基礎上形成了祖先崇拜,是在人類的社會聯繫、社會關係和文化生活有了一定發展和在長期穩定的婚姻關係出現的歷史條件下的產物。
何謂鬧洞房
中國傳統婚姻以其禮儀的隆重和場面的鋪陳而頗具特色,通常要經過提婚、訂婚、迎娶出嫁、鬧洞房等程序,其中以新婚當夜眾親友在洞房嬉鬧新娘和新郎後,新人雙雙攜手歸寢為高潮。因為大多發生在洞房裡,故稱為鬧房、鬧洞房、鬧新房。由於這個習俗以新娘為主要逗趣對象,故又稱鬧新娘、耍新娘,舊時還稱為戲婦。
鬧洞房的由來
關於鬧房習俗的來歷,我國民間有兩種說法。一為源於驅邪避災。相傳,很早以前紫微星下凡,在路上遇到一個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隨在一夥迎親隊伍之後,他看出這是魔鬼在伺機作惡,於是就跟蹤到新郎家,只見那女人已經先到了,並且躲進洞房。 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進入洞房時,紫微星守著門不讓進,說裡面藏著魔鬼;眾人請他指點除魔辦法,他建議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勢眾,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惡了。」,於是,新郎請客人們在洞房裡嬉戲說笑,用笑聲驅魔。果然,到了五更時分,魔鬼終於逃走了。 可見,鬧洞房一開始即被蒙上了驅邪避災的色彩。 鬧洞房驅邪的風俗南北各地均有,如:長江中下游地區,有人在入洞房前,新郎前一晚就須睡在洞房,事先請兩名女童手執紅燭將新房內照一遍;天津人則請吹打班子在新房內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後,驅房內邪氣依然十分重要。 比如在東漲,新郎進屋後要象徵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者手執單刀朝每個角落虛砍一刀,並且歌曰:「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壞腦袋,四砍喪神快離開,笑看麒麟送子來。」,更普遍的習俗是在新房內置長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