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7-27 23:56:39作者:王浩峰
瞧,武漢這棟新蓋在河道上的連體樓,正在接受當前汛期河流的沖刷。據介紹,樓房已淹水約一米多深。
這是武漢的一家單位用工廠垃圾填了河道後,去年在上面新蓋起了連體樓。
當時武漢市民發現後,向有關部門反映,管理者也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出臺後,為了保證行洪的通暢,河道上是嚴禁出現新的建築物的。
管理者說問題出現後曾管過,是對方不聽。沒過多久,連體樓在河道上建起來了。
武漢在河道上蓋樓並非過別。作為管理部門,你們這也管不了,那也管不了。 這樣的管理部門又有何用?
誰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