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BC刊登的專欄文章說,如果你想移民美國的話,花錢投資就可以。
比如加拿大人Grant Fraser,他出生於加國安大略省,數年前他用簽證去美國,建立了一個軟體公司。由於有了家庭,他希望能夠在美國猶他州定居,但是申請EB1簽證時困難重重,EB1是發給有特殊技能人士的居留證。
後來他發現了EB5簽證。
知道EB5簽證的人不多,這是專門發放給在美國辦公司並增加本地就業機會的外國人的一種綠卡。可以說是通過投資來移民的方法,投資者必須向美國企業投入100萬美元,同時雇佣10 名美國人做全職員工。
在一些邊遠地區或者失業率非常高的地方,這個投資數字可以降低到50萬美元。這樣的申請一旦通過,申請人馬上可以得到一種有條件的臨時綠卡。條件是公司和創造出來的職位必須維持至少兩年,那時這張綠卡就變成永久性的。投資可以是用來創立新公司,也可以是投入瀕臨破產的現有公司。
很多時候這種投資可以投入房地產市場,投資者可以是合夥人的形式。在房地產市場達到雇佣10個全職員工的標準很容易達到。
聽上去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但是為什麼知道的人卻不多呢?三藩市專門做移民的律師Martin Lawler說,因為這需要一大筆資金,而且這些投資的風險較高,並且不能投入股市或者存進銀行,而是必須投入到企業了。
平均來講每年美國政府至少發放10000張EB5簽證,但是去年只有4000外國人申請。Lawler說很多人希望能夠分散投資,而這種方法是將資金放在一個地方,所以申請人不多。另外創立10個全職就業機會也不容易。
內華達和佛羅里達州都想吸引外國投資者,希望利用EB5簽證引進資金並增加就業機會。
Grant Fraser五年前賣掉了他創立的軟體公司,利用這筆錢來申請EB5。他在鹽湖城又建立了一個新公司,開始他只有6名美國員工,五年後的今天他已經有48 名員工,去年公司的收入增長達到兩位數,今年有望盈利。
不過,Lawler提醒投資者說:申請EB5並不簡單,申請過程要一年,移民官會調查這筆投資是否屬於合法的錢。而且即使得到了批准拿到臨時綠卡也不表示成功,曾經有投資者在短期內輸光了投資,不得不離開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