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2-05 23:47:32作者:
企業家和創投家正遊說國會為移民創業者制定新的簽證類別,宣稱這種做法可能協助美國出現下一波谷歌(Google)、電子海灣(eBay)、英特爾(Intel)或杜邦(DuPont)等由移民創辦的企業。
創投業主管費爾德(Brad Feld)說:「想在美國創業的外國人,現在很難得到簽證以實現抱負。」
美國現在向外國投資者提供的EB-5簽證,規定至少需有100萬元企業投資,而且必須製造至少十個工作。
創辦「白牌」(Blank Label)網路服飾店的畢凡(譯音,Fan Bi)說:「你只要投資100萬元,美國政府就會給你綠卡。」
但是,對於那些新創辦的事業還未能開始賺錢,卻想留在美國賺進必要的100萬元的人,EB-5簽證可能遙不可及,投資者也可能不太願意資助連綠卡都沒有的創業者。畢凡即必須從上海管理他那設在波士頓的公司,因為他當初是根據企業交流計畫,用為期一年的學生簽證到波士頓的巴伯森學院(Babson College)進修,並在這段期間創立白牌公司,而簽證已在去年期滿失效。
費爾德說:「EB-5與我們想要的正好相反;那是給外國投資者的簽證,而我們希望外國企業家能夠獲得簽證。」
考夫曼基金會指出,1995到2006年,移民共在美國創辦了7000家科技公司,在那段期間,美國約有25%科技公司是由其他國家的人創立,美國出現的新工作也有10%是由移民成立的公司所提供。
加州矽谷約有一半新科技公司是由移民創辦,而美國所有新企業有16.7%是由移民創辦,移民創業的比率也比在美國生長的人高出將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