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1-24 13:30:00作者:慰農亭 郁津裡
據《中新網》記者1月21日獲悉,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近日正式對文強一案提起公訴。文強被指控4宗罪,一是受賄罪,二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三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四是強姦罪。作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文強"收穫"前面的三宗罪是必然的結果,可誰又能意識到這把"保護傘"還犯下了強姦罪呢?
重慶的司法局長相當於省級行政區下面的廳長、市長的級別,屬高官職位。文強在這把交椅上坐過,因此,也就為貪官們創下了一個壞記錄:文強是目前已知的最高級別(貪官在任時的級別)的強姦犯,或曰,文強是"史上最大的強姦犯。"
貪官也會強姦,在此之前,我基本不相信,因為可信度太低。貪官手中有權,又能利用權力貪取巨額錢財,90%以上有情婦,何須強姦呢?網上盛傳文強睡過多少多少明星,姑且不信,但文強老婆周曉亞的話應該具有很強的可信度。她曾向檢察官交代,早在多年以前,她就知道文強外面有了女人。本次審理文強案件時,周曉亞與其同案,因此同庭受審,不知作為丈夫的文強該怎麼面對?
貪官都是有老婆的人,卻還在外面養情婦、包二奶;同理,有老婆、有情婦、有二奶的貪官,不一定不在外面實施強姦。文強即是如此吧。
何為"貪"?"貪"就是佔有,且是無邊界地佔有。對權力,他要無休止地佔有;對錢財,他要無休止地佔有;對女人,他也同樣會無休止地佔有。不論是權力、錢財,還是女人,只要他的眼睛盯上了,總會不擇手段地去佔有之,對女人,哪怕是實施強姦也"在所不辭",又何況,文強這把"保護傘"早已經與一貫以"打、砸、搶"為能事的黑惡分子混進一個醬缸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