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商務部公布的調查報告,近30年來,中國外逃官員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多億美元,平均每名出逃貪官攜走資金近人民幣1億元。為嚴防貪污外逃,中紀委監察部決定聯手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個部門,共同建立防範貪官外逃工作協調機制。臺灣中央社引述香港中通社報導稱,中紀委副書記李玉賦昨天在中紀委監察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通報200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時透露上述消息。
而事實上,中國貪腐官員遠遁海外的案例多年來屢見不鮮,實際數字到底是多少,即使是官方公布的數字也有前後出入之處。據中新社此前一條有關中國檢察機關加強境外追逃工作的消息,稱,2008年中國檢察機關共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00名。消息還引自北京市檢察機關2007年披露的數據稱,自90年代中期以來,就有近2萬貪官外逃,攜帶款項達8千億元人民幣。而另一中國官方媒體上公布的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的一項統計報告顯示,過去10年逃往北美和歐洲等地的中國腐敗官員達1萬多人,攜帶出逃款項達6500億元人民幣以上。
正如一名中國原司法部官員就此在接受採訪時所說的,"真實外逃的人數,無從計量,"大多數外逃的人員都沒有在海關處境處留下記錄。實際的外逃人數是一個"黒數"。
雖然外逃人數無從確知,但中國貪官出逃的路徑卻廣為知曉,總結已有的案例,通常的渠道和程序不過是聚斂財產、海外安家、資產轉移、擇機出逃、滯留不歸等等,而隨著外逃貪官的數目日益增多,一些相應的新名詞也應運而生,如"一家兩制"和"裸體官員"等都是對外逃貪官的形象稱謂。指的是官員自己在中國國內做官,配偶和子女均早已轉移到國外,所貪污的資金也以各種渠道轉移到國外,一旦形勢出現風吹草動,即可以馬上隻身外逃。有媒體戲稱,"裸官"現象的出現,反映出貪官風險意識的增強。
根據中國官方公開的信息,中國外逃貪官很多是有權的"一把手",,最受歡迎其逃向目的地是那些有獨立司法體系的國家。美國、加拿大等移民國家尤其是一些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員的首選。如原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外逃美國,原廈門市副市長藍甫外逃澳大利亞,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外逃澳大利亞,原貴州省交通廳長盧萬里外逃斐濟,原河南高速公路公司老總童言白外逃美國,而海內外"知名度"最高的廈門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逃往加拿大已經超過十年的時間。
近年來,中國在防止貪官外逃方面做了不少的努力,對官員公費出國、出境游的專項整治活動聲勢浩大,檢察機關以引渡和規勸兩種手段並用以追捕外逃官員,不少地方政府更是出臺具體措施防止貪官出逃。如深圳市在去年年底出臺新規定,禁止"裸體官員"擔任黨政正職,可謂是又一獨特首創。
中紀委副書記李玉賦在昨天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中國目前已建立了防範違法官員外逃機制。據李玉賦介紹,中紀委監察部和中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17個部門建立了防範公職人員外逃的部級聯席會議制度。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聯合下發了有關工作程序的文件,財政部也針對承擔的7項牽頭任務,分別與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等單位建立分工合作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監總局等單位,利用聯席會議這個平臺,定期與協辦單位研究工作。
事實上,中國政府此前也曾制定過許多防範及懲治貪官的規定與制度,但因缺乏監督與執行的有效機制而鮮有成效。現實情況中追緝外逃貪官進展依然緩慢,貪官外逃屢禁不減。其原因,除了專家分析所指的目前與中國締結有雙邊引渡條約的國家數量有限等技術原因外,評論認為,中國存在的根本的制度問題、尤其是司法不能實現真正的公正獨立、媒體的監督作用不能有效發揮等等,都是導致外逃貪官人人喊打,卻打之不及的真正原因,更有評論指出,控制貪官外逃的關鍵是在國內,要真正杜絕國內的貪腐情況,應把貪官堵在國內,而不是將希望寄託在出逃後的勸返或引渡上。將此情況推而廣之,真正的根源在防止腐敗,而防腐倡廉,沒有真正獨立的司法之劍高懸以震懾,沒有民意和輿論的有效監督,單單靠政府唱獨角戲是難以取得實際效果。
站在2010年的新起點上,中國政府未來的廉政建設能否取得新進展,17個部委所形成的對抗貪官外逃的新機制是否真正奏效、而不是重蹈歷史覆轍值得外界的期許。
来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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