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同時,僱主在向人力資源及技術發展部申請外勞前3個月,要在網際網路、報紙、電子媒體等刊登招聘廣告至少14天。
聯邦政府在一年半前,曾加速引進外勞,解決卑詩及亞省勞亞短缺問題,為期一年,並選定12個行業作試點,僱主獲批「勞工市場意見」(Labour Market Opinion)的時間,由過去的5個月縮短至5日,令僱主聘用外勞更快、更容易。
但時移勢易,聯邦政府在今年1月1日起,改變指引,要求僱主如要聘請外勞,必須證明在本國聘請不到合適勞工,才可引入外勞。改動包括全國職業分類(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的所有分級。
僱主需登14天招聘廣告
所有職業空缺,均要在全國就業資料庫(National Job Bank)刊登至少14日,並要按行業的特性,在網際網路、專業刊物、通訊期刊及全國報紙刊登招募廣告,並諮詢專業團體及工會。若找不到人選,才可申請「勞工市場意見」。
人力資源部還要求僱主提供數據,證明試圖招募本地人不果,並至少要保存有關資料6年。另外,聯邦政府有權延長招聘期,擴大刊登招聘廣告範圍到地區報章。
對於如找家居保姆和季節性的農場工人等低技術工人,更要持續在原住民、長者、弱勢社群找工人,這要求泛指要在遇到就業礙障的社群中找人。如招聘的是工會工職,更要同工同酬。
卑詩商業議會(BCBC)人力資源部政策副總裁阿利(Doug Alley)表示,卑詩商業議會立場是讓僱主易於招聘,不因行政措施延宕找尋合資格人選,尤其現在市場變化迅速。阿利認為,本地的一些技術工人仍欠人手,如非必要,不宜阻礙招聘外勞。
據移民部數據顯示,近年加國短期外勞增長速度加快。2007年有165,198人;目前估計在加拿大累積近30萬個外勞,依次集中在安河、卑詩及亞省,魁省排第四。
外勞以美國人為主,其次是墨西哥、法國、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