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報《人民日報》星期三報導,8月4號合肥蜀山區城管執法人員張谷和朱新傑暫扣了擺放在路邊的一個燈箱廣告牌。當他們準備離開時,店主吳某衝上城管車搶奪廣告牌,將執法人員張谷打傷,並在朱新傑左臉頰上咬了一口。為此,蜀山區城管執法局將剛剛設立的"委屈獎"。
授予這兩位城管人員,並獎勵他們現金500元,以示慰問。這個獎項是為了獎勵那些在執法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城管人員而設立的。然而,此舉卻引來各界的議論,甚至受到獎勵的城管人員也表示,他寧願這類事件少發生,也不願意獲得這種獎勵。
報導援引一位城管人員的話說,他不贊成設立這種"委屈獎"。因為,能讓城管執法人員"受委屈"的多是一些不講理的人,城管人員如果刻意委曲求全,只會讓某些人更加肆無忌憚。而城管執法人員的形象和威信,不可能靠發給他們"委屈獎"來建立,而要靠他們執法的公平和公正。
中國的城管部門是市政府屬下的"事業單位",有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和交通秩序的職責,也有罰款的權力。城管部門接管了政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權力,但又不同於行政或公安部門。美國紐約市的律師葉寧先生就中國的城管執法表示:"城管是一種准警察體制,它不在國家警察編製之內,但是它起的其實是專門警察的職能。實際上他最終是警察管理的執法隊伍。這種准警察組織呢,由於就是說沒有嚴格的警察規範和警察專業培訓,所以他在執法的過程中經常會發生橫行鄉里,魚肉鄉鄰的這種情況。城管在老百姓中間名聲極臭。城管是一個非常不體面,非常不榮譽的這樣一個准警察隊伍。"
報導還援引一位新聞工作者的話說,為城管人員設置這個"委屈獎"就跟為官員設立"清正廉潔獎"一樣可笑。美國民間機構"中國信息中心"的楊黎莉指出,城管人員濫用權力的現象,導致他們與民眾發生許多衝突:"它介於警察和其他執法人員之間的。你說它是警察吧,它沒有正式的編製。你說它不是警察吧,它往往靠暴力來執法。所以說城管這幾年來引起好多的問題。我想這個跟剛開始建立這樣一個組織,他們的初衷,他們的目的不太明確,還有一個作為這樣一個政府它慣性上它首先考慮到本是說以文明的形式來管理,首先在慣性上就考慮要用暴力的方式來管。"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中國各地城管部門的職能越來越多,權力範圍也越來越廣,從市容環境,工商管理,城市節水到道路交通,涉及到城市公共生活的各方面。中國法律並沒有賦予城管部門使用司法強制力的權力,但在實際執法中,城管人員依靠強制力和暴力執法的現象很普遍。近些年來,城管人員暴力執法傷害民眾的事件時有發生,有時甚至導致群體性抗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