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5-21 22:40:00作者:林雲海
不管是5月12日,還是5月18日的官方通報,都證實了事發當時鄧玉嬌與鄧貴大正處於對峙狀態。在對峙中,一名弱女子靠什麼能殺死一個大男人?就靠一把修腳刀或水果刀嗎?那是開國際玩笑!在對峙中,如果鄧貴大的姿勢是正常的話,別說鄧玉嬌拿的只是修腳刀或水果刀,就是拿著大砍刀都殺不了鄧貴大,因為如果姿勢正常,對峙中的鄧貴大就可以輕易注意到鄧玉嬌起手的動作,輕易看清凶器的走勢,並能進退自如,試問鄧玉嬌如何能殺得了鄧貴大?別忘了鄧玉嬌只是一名弱女子,而鄧貴大卻是個大男人!
在對峙中,一名弱女子能用一把修腳刀或水果刀殺死一個大男人,除非那名大男人當時的姿勢特殊,既注意不到弱女子的起手動作,又看不清凶器的走勢,進退也不靈活,讓弱女子得以偷襲成功,只有這樣,一個大男人才有可能在對峙中死在一名弱女子手上。具體到鄧玉嬌這個案子,當時鄧貴大必定是趴在鄧玉嬌身上,才會被僥倖拿到一把修腳刀或水果刀的鄧玉嬌奮起擊殺!那個什麼"推坐"說簡直就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如果"推坐"說成立,那鄧貴大在對峙中就是好好地站著,試問如果鄧貴大在對峙中好好地站著,他會注意不到鄧玉嬌的起手動作,會看不清凶器的走勢,會有進退不靈活之虞嗎?倒是鄧玉嬌被鄧貴大"推坐"了,她要襲擊鄧貴大得先站起來,那樣的刺殺難度更不是一名弱女子可以逾越的!
鄧貴大趴在鄧玉嬌身上做什麼,當然是做兒童不宜的事了,鄧玉嬌為了制止侵犯,用僥倖拿到的修腳刀或水果刀攻擊鄧貴大,完全屬於正當防衛,鄧貴大因此死掉,完全是咎由自取,如果當局無意於反文明,反社會,就應該立刻無罪釋放鄧玉嬌,還鄧玉嬌,還社會一個公道!
另,如果真想誣賴鄧玉嬌故意殺人也請敬業點,至少在通報上應該加上鄧貴大喝醉酒,腳步浮浮一類的描述字樣,免得貽笑大方!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