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一則新聞想必大家都已知道,被掠奪並流失海外的圓明園兔首,鼠首銅像要在法國佳士得拍賣行拍賣,在得知這一消息後,一個名叫「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的民間組織作為原告,一紙訴狀把法國佳士得拍賣行告上法庭,要求停止拍賣,結果大家都知道,敗訴了,不但人家不還你東西,你還得賠給人1000歐元。
結果基本正常,但在我國,一幫不正常的人感覺是在對這個結果翹首以待,要不然何以示現「愛國情操」?血壓260以上者,恨不得人家法院的判決令剛下,就跑去法國把凱旋門搬自己家來,血壓200以上者,也得一蹦三丈,那腳跺的估計要是制鞋廠看見了經理都能高興的忘了自己叫啥,就是血壓180以上者也得苦嚎幾聲,會寫兩個字的趕緊擄袖子撰文痛罵那幫高盧雞,表示自己的「政治正確」。
說上面這些,並不是說我老人家慷慨大方,願意把這兩件文物拱手送人,何況,就算我願意,我也不是人大代表,代表不了中國人民。第二,世間萬物皆由「緣分」 二字相牽連,這兩件文物和咱們緣分暫斷,我們能做的就是盡人事,聽天命。何謂人事?能實實在在做出一點貢獻,譬如遠赴法國打官司的中國律師團,何謂天命?就是哭也哭了,喊也喊了,該打的官司也打了,這東西仍然在法國巋然不動,這叫天命。即然這樣,我們能做的就是等待再續前緣,而不是生生的製造孽緣。何況這東西放在他那100多年了,不是也沒有砸碎了大煉鋼鐵嗎?最重要的是,我覺得對現在的中國來說,這銅鐵做的兔子腦袋,老鼠腦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應該是人腦袋,那些一眼望不到邊的榆木腦袋!在我看來,這些存在著的「腦袋」要遠比遺失的「腦袋」更嚇人。
這次的兔首,鼠首事件依然是反映出中國網民被固定的輿論方向圈困而產生的非理性情緒化表達,這種短期內再三出現的極端感性情緒非常可怕,它非常容易催生心理聯動而出現如文革一般看似「大民主」的「暴民政治」
為此,趙老特在百忙之中抽空收集幾條這種「腦袋」的典型論調,給大家展覽一下。
一,「強盜就是強盜,沒什麼好說的。不要以為強盜們的後代高談民主自由衣冠楚楚就不是強盜了。全世界被壓迫的民族,尤其是中國人,應該充分看清這一點。 」
趙老曰:「強盜」,這是本事件中出現最多的詞語,因為你是「強盜」,所以搶了我的東西就要還我,這個推斷乍看沒有問題,可恰恰世間萬事不是這樣簡單推理的。第一,臭肉才能招來蒼蠅,當時的中國,真可謂「家窮人醜農村戶口」,頂多算一傻大個子,誰看了都想踢兩腳,割地賠款之事不勝枚舉,現在說起來都是郁氣梗胸。可是天下雖大,卻如同個人,一個人兩個人欺負你,那也許是他們的問題,可要是個人都來欺負你,那就得從自己身上找找毛病,可遺憾的是,中華民族是一個向來缺乏自省精神的民族,罵起別人不管多淫詞穢語,那也是「揚我國威」,責起自己不管多愛之心切那也叫「漢奸敗類」,所以,時至今日,大多數人任然不知道八國聯軍究竟為何進軍北京,結果如何、
至於「強盜」,頂多是一個情緒化的概括,不是一個法理依據,是英法聯軍燒了圓明園不假,搶了圓明園不假,可是只要你不能拿出明確的證據證明這兔首,鼠首也在被搶之列,那在法理上就站不住腳,按官方說法,兔首,鼠首是在「1860年「火燒圓明園」後被掠奪並流失海外」,可是,怎麼證明這兩件文物究竟是不是被掠奪的?是誰掠奪的?,這就出現一個技術性的難題,甚至以前還出現過聲音,說這12生肖銅獸首是被皇宮內部的人變賣的。當然,這也是臆測,根據不多。目前為止,我們唯一已知並且確定的就是這些文物在火燒圓明園之後失蹤,下落不明...
二,「對付法國和英美這樣的強盜的子孫,只有鐵木真的英勇!--但願我華夏真的越來越強大,賣祖求榮的民族敗類早日絕跡,然後呢?讓中國人拿羅浮宮當廁所,白金漢宮作寢室,白宮嘛,不太好安排,就去開窯子,多養些小姐吧!至於柏林和莫斯科,只能當垃圾處理場用了!
趙老曰:這是典型的中國憤青式榆木腦袋,前言不搭後語,說來說去倒把自己說到了盤絲洞裡,別人糊塗自己也不明白,看似氣壯山河,實則一屁兩響,對解決問題毫無用處,最多也就是豬八戒做夢娶媳婦——想著挺美
三「我是看熱鬧的,胡亂頂一下的」
趙老曰:趙家老娘曾經有云:看熱鬧不嫌事大,一語中的,幾千年來,中國什麼都缺,就是不缺看熱鬧的...
四「抵製法貨 」
趙老曰:一般來說,A面放完了,就該放B面了...要不然你放歌的人不煩,我聽歌的人該煩了!
五「還說自己是法制國家,搶了人家的東西法庭居然判被搶的人敗訴」
趙老曰:首先,英法聯軍可惡不假,一說這事就連一向和藹可親的趙老都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只是,又回到那個技術性問題,沒有實例證據表示這兩件文物確實是被「英法聯軍」中的「法」,在火燒圓明園之時搶去。法律從來只是在最大可能的尋找正義,可它畢竟不是終極的正義,人們賦予法律契約上的職責只是要保證 「公平」,而不是絕對「公正」,中國俗語,法不容情,有些時候,有些人做的有些事情完全合乎情理,只是無奈不合乎法律,逆向來看,亦是如此,眾人皆知兔首,鼠首皆是中華之物,歸還也似乎在情理中,但若如此運作,恰恰有違法律核心之精神,即——「公平」,這兩件東西不管如何來到法國,現在的歸屬權卻是皮埃爾·貝爾傑,是他的私人財產,人家願意捐贈我們當然應該「龍心大悅」,可不願意也實在無可厚非。好比說趙老府上有一天忽然發現一個拿破崙的內褲,能值幾百萬,可是是中國人搶來的,現在法國責令我老人家務必歸還,不然就雇200個法國老太太天天站趙府門口用馬賽方言罵街,您說這算講理嗎?
一些事情並非只有一個面目,解決方法也遠非窄路一條,有時善巧要遠比棒喝來的有效,如《太平廣記》所言,「金剛怒目,所以降伏四魔,菩薩低眉,所以慈悲六道」...
(本文僅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