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月9號開會討論中國、喀麥隆、與奈及利亞三國的人權狀況,會中有所謂的"互動對話"部分(Interactive Dialogue),任何聯合國的會員國以及非政府組織代表都可以參與提問,不限於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國。
在中國的部分,由加拿大、印度、奈及利亞三國組成工作組,向大會提交有關中國人權狀況的報告,之後由大會討論表決通過。
建議詢問四位維權人士案子
對此,美國"國會暨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列出中國維權人士劉曉波、胡佳、郭飛雄以及楊春林4起案例,建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審查過程中提問中國政府:這些維權人士的健康狀況、是否被允許跟律師與家人會晤、有報導說他們被虐待,是否就此展開調查等等?
劉曉波是零八憲章的聯署人。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民主黨議員凱西(Senator Robert Casey)曾經提出決議案呼籲中國政府立刻釋放劉曉波。針對聯合國對中國的人權普遍定期審查,凱西參議員說,他呼籲北京政府遵守在國際規範下的承諾:"我們希望中國政府遵守對人權的承諾,這也是我提出決議案的目的。 每個國家都應該尊重人權。"
聯合國人權普遍定期審查的項目包括中國的國家人權報告、聯合國的相關報告以及非政府組織所提供的摘要訊息。其中,第一項由中國政府提供,後兩項則由"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準備。
中國外交部日前表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審議工作,中國已經提交了"國家人權報告",中國期待在審議中跟理事會成員開展建設性的對話。
在非政府組織方面,包括大赦國際、記者無國界以及國際聲援西藏組織等紛紛建議美國政府,在人權理事會審查中國人權的時候就特定問題發言。
國際聲援西藏組織主管政府事務的主任史坦說:"國際聲援西藏組織跟其他活動團體一起準備了相關資訊,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供非政府組織的摘要報告,並且呼籲美國與歐洲國家政府,9號在聯合國開會進行審查的時候,可以就此詢問中國政府。"
2006年3月,聯合國大會第60/251號決議成立了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查制度(Universal Period Review)也應運而生。所有聯合國的會員國每4年必須接受一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