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嗎?

作者:華春輝 發表:2009-02-09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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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個有著7000年悠久歷史文化的國度,近代出了個暴君,說"槍桿子裡面出政權!"某一自稱代表這、代表那的形似封建幫會的非法組織把這句話還概括到什麼先進思想裡面去。

可 能有人覺得封建幫會這四個字很刺眼睛,那我先說說封建幫會的特點。封建幫會的特點主要是三條:一、加入幫會要自己申請,同時要有兩個以上的擔保人,現在也 稱介紹人;二、加入幫會前要經過考察。古代是以殺一個人或做一件足以震動地方的犯罪事件為代表;三、要就行儀式。古代是殺一隻大公雞,一刀把大公雞的投砍 下,把雞血滴入酒中,然後把這紅紅的雞血分配給有代表性的人物和申請加入者,大家碰杯後一口喝掉,以示從此以後同呼吸、共命運,並保證為了幫會的利益絕不 出賣幫會的任何朋友,可以為了幫會的利益獻身,云云。現在為了防止禽流感,不喝雞血酒了,而是把雞血染紅一面旗,申請加入者對著這面血旗宣誓,說可以為了 什麼什麼主義奮鬥終生,哇啦哇啦,可以為了什麼什麼事業獻出自己的生命,哇啦哇啦。古代是在喝完了雞血酒,申請加入者就算成了該幫會的一份子,就如威震天 下的東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中的丐幫洪七公雖然後來成了幫主,但在加入丐幫時也免不了要經過這個程序的。當然,湖景套成為幫主也是經過這樣一個流程的。

至於說這一自稱代表這、代表那的形似封建幫會的組織為"非法",是因為該組織於1921年成立時未按當時法律向政府相關 部門進行合法登記,後來通過槍桿子謀逆獲取政權後也未按法律向該國民政部進行登記。不論按照民國法律還是按照黨國法律,未經合法登記的組織均為非法組織都 是一致的,所以說該自稱代表這、代表那的形似封建幫會的組織是不折不扣的非法組織。

現在說說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句話 的錯誤。其實,這句話用於"政權"這兩個字是極其錯誤的,可以舉很多例子。如美國,四年一次總統選舉,到時,可能執政的(也就是說擁有政權的)黨派選舉失 敗,在野的黨派獲勝,那麼,政權就會在沒有槍桿子的作用下自然轉移。按照法律,原來擁有政權的黨派的總統,同時是美國槍桿子的最高指揮者,在卸任時,要自 動把槍桿子的指揮權交給當選的另一黨派的總統。這如何能證明"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呢?!不但美國,英法德意等民主國家都是如此,就是在十多年前冒充社會主 義的俄羅斯、波蘭、匈牙利等國家,現在也學著資本主義那一套,楞將"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一代表先進思想的理論扔到了大西洋、太平洋乃至外太空了。不能不 說這是現代社會的一大悲哀。

說別的國家可能俺們泱泱中華有點不服氣,會說夷狄之舉,不足為證,那就以中華民族自身進 行佐證。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時,在國民黨候選人連戰、親民黨候選人宋楚瑜、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這三個人中,最後是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以簡單多數當 選。獲此消息後,時任總統、國民黨人李登輝的秘書將此消息以令人沮喪的口氣告訴李登輝時,李登輝說了句必將載入史冊的話:"不論誰當選,中華民族歷史上第 一次實現了政權的和平交接!"注意,是"政權"的和平交接。也就是說,"政權"不一定是在槍桿子裡面出來的。這不,民進黨的陳水扁當了8年總統,也就是合 法持有政權8年後,國民黨復辟了。當然,國民黨不是依據"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一真理用槍桿子獲取政權的,而是靠一張一張選票愣是把民進黨趕下了臺,馬英 九堂而皇之成了總統,成了政權的代表。

從臺灣的演變,進而放眼全球,可以說,政權絕大部分不是從槍桿子裡面出來的。當今世界,只有貧窮落後的少部分非洲國家,似乎還能印證"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曾 經有一段時間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即如美國這樣的國家,自建國以來200多年,公民一直可以合法持有槍桿子。以前他們沒有"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一先進 思想指導,沒有掌握這一先進理論,但紅朝建立前後已歷八十多年,為何他們不認真學習俺們紅朝太祖的先進思想,不認真考慮政權的問題。近日看到一篇文章,得 到一些啟示,原來槍桿子不是單單用來出政權的,更多的是為了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

下面就把這篇文章貼在這裡:

附:


哪些國家是允許普通人擁有槍支的?

美 國是世界上第一個,也是至今唯一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的國家,反對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的呼聲並非現在才有。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法律上它源於美國憲法修正案 第二條: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人民有別於政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有別於政府軍警持有和攜帶 武器;保障自由州有別於保障聯邦。兩百多年來,民間就是據此一直擁有武器。

人們在拓荒中跟野獸和強盜鬥爭時,已知道 持槍的重要。美國獨立戰爭時,民兵和游擊戰已使各州人民普遍認識到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是公民權和州權的基本內容之一,是捍衛公民權和州權的最後手段,是對 產生暴政的威懾和制約,是保衛自由與和平的一道鋼鐵防線。對農民起義,開國者看法不同。華盛頓認為政府要制止這些騷※亂,要建立更強有力的政府。傑弗遜卻 說"我喜歡不時有一場小暴動","自由之樹必須時常以愛國者和專制統治者的鮮血使之更新常青,這是它的天然肥料"。

美國建國初期,有兩種主張,一種主張是建立一個由少數富裕的精英組成的中央集權的政府,這種主張稱為聯邦派,一種主張是建立一個由全民選出的代表組成的受制於地方自治的中央政府,這種主張稱為民主派,傑弗遜是主要代表。

兩派一致的是要防止專制和暴政。

1787 年美國制憲會議上,民主派的意見在憲法中沒有得到充分體現。有人提出憲法中應有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但遭到反對,表決時以10:0票被否決,結果引起各州 人民的不滿,有些州拒絕批准這個憲法,有些州則要求補充這個憲法做為批准這個憲法的先決條件,當得到批准這個憲法後補充這個憲法的保證後,這個憲法才獲得 多數州的批准。這個補充,就是憲法修正案中第1條至第10條,被人們稱為人權法案,它體現了各州人民的要求,體現了《獨立宣言》的精神,體現了人民主權思 想,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就是在這種立憲背景下產生的。

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的目的是:保證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是保證 國家政權的權力來自人民和組成國家的各州,防止產生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的政府,防止外侵,防止產生專制政權,防止產生軍人獨裁政權,防止產生寡頭統治,保 證州自治,保證思想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新聞出版自由、集會結社自由、自由選舉。根本目的是:建立民治政府,消除政府對個人自由的限制,把這個國家建 立在個人權利的基礎上,即人權的基礎上,建立防止濫用權力的第一道防線。

人權法案是美國民主力量和人民抗爭並平衡、中和、削弱企圖建立一個少數人集權、政府高度集權、中央高度集權的國家的努力和傾向的結果,是民主力量和各州人民的勝利。今天看來,它是人類文明的勝利。

權 力分立與制衡,是為了用權力制約權力。建立聯邦,是為使有共同利益和共同要求的各州能建立起統一的市場、統一外交政策、統一的國防、統一的財政,形成國 家。同時,保證州自治,保證州對聯邦政權的監督和制約,保證州之間的機會均等、公平競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確立聯邦權,是為形成統一國家和政府,是為 建立統一市場,是為維護各州的共同利益,是為限制聯邦權力。確立州權,是為保證各州之間的平等,是為保證各州的特殊利益,是為了保證州自治,監督和制約中 央政府,防止中央政府濫用權力。確立公民基本權力,是為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的自由,保證人民對政府的管理和控制,保證各州自治,保證人民自治,防止政府濫用 權力。

人民授予政府的權力是有限的,地方政權授予中央政權的權力是有限的,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力,意味著不允許政府壟 斷武器,反映人民對政府不完全授權。人民授權政府常備軍警擁有武器,行使社會管理職能,同時又保留人民持槍的權利,保留人民自保的權利,保留人民監督和政 府的權利,從而達到人民利用政府管理社會的同時,人民又管理和制約政府,人民又參加社會管理和政府的目的。

建國之初,傑斐遜提出,要使美國成為民主的根據地。

只有相信多數人的人們才可能建立這種國家。只有這種國家,人民只有建立這種性質的國家,才有可能普遍有持槍的權利。人民普遍有持槍權利,這種國家才有可能長期存在。

後人稱,華盛頓是美國之父,傑斐遜是美國民主之父,華盛頓使美國獨立成為一個國家,一個新建立的國家,傑斐遜使美國成為一個民主國家,一個新類型的國家。

成功與問題

任何管理措施都存在利弊兩面,都存在矛盾。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也有兩面。
兩百多年來,美國沒有產生獨裁政權,沒有產生軍人獨裁政權,沒有產生寡頭統治,沒有產生精英壟斷的政府,沒有產生無限權力的政府,沒有產生一個無限權力的中央集權。

美 國已成為世界上教育和文化最發達的、科技和經濟最發達的並有完善的社會福利保障的國家,美國已成為一個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有大量富人捐款辦公益事業的國 家,美國已成為當今世界上最有吸引力和包容性最大的移民國家,美國已成為近兩百年來世界上內戰和內亂最少的最穩定的國家,美國已成為當今世界上最開放的流 動性最大的國家,美國已成為世界上民主與法治程度最高的國家。

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對保證美國社會的自由、穩定和發展 起重大作用。美國曾出現坐在輪椅上不能走動的八十多歲的老太婆拿出輪椅底的手槍擊斃進來搶劫的身強力壯的年青的歹徒的典範,曾出現六歲的小孩在他父母被闖 進家中搶劫的歹徒打昏在地後拿出手槍擊倒歹徒的奇蹟。當美國的校園治安不好時,不少父母就趕緊送槍給住校的女兒防身。這僅僅是這種權利在人們日常生活中起 積極作用的一種表現。

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同時也給美國社會帶來一些問題,在美國時常會出現校園槍擊慘案、公司槍擊 慘案、街頭槍擊慘案。這些問題,比較於產生專制政府、軍人獨裁、國內混戰對人民的摧殘的問題,微不足道。這些代價,比較於成功,微不足道。比較於中國近兩 百年來,專制政府、軍人獨裁、外侵帶來的問題,微乎其微。不算太平天國、十年內戰、解放戰爭、抗美援朝,光一個抗日戰爭就死兩千萬人,光一個三年經濟困難 就死兩千多萬人。現在,殺人、強姦、搶劫案也天天在發生。這遠遠超過美國人自相殘殺。

蘇聯僅僅一個大清洗,就殺害了兩千多萬人,佔總人口的1/9。這遠遠超過美國人自相殘殺。

二次大戰時,德軍進攻,不到10天波蘭軍隊就崩潰,不到5天荷蘭軍隊就崩潰,只18天比利時就投降,不到1 個月法國軍隊也崩潰。軍隊不一定可靠。

美國已從建國時300多萬人口變成現在2億多人口。如果美國每年真的出現100萬起槍擊案,死傷100萬人,用不了多少年美國人就死光。

權衡利弊,不能不說美國的民主派和先人富有遠見,這是非常成功的措施。

本質與作用

公 民應不應有持槍的權利,從根本上講是相不相信多數人?人民需不需要自保?人民應不應有自保的權利?政府是不是萬能?每個進入政府和軍警的精英們乃至國家領 導人是不是十全十美而且是不是絕對不會變質?政府有沒有變質的可能?人民有沒有廢除、建立、管理、控制和更換政府的權力?民間應不應有武器?民間應不應有 反抗暴政的力量和反抗外來侵略的力量?社會穩定和發展是依賴廣大人民群眾還是只依賴極少數人?

如果公民普遍沒有持槍 的權利,這就等於社會中的大多數人沒有持槍的權利,在這大多數人中,缺乏理智的人和壞人是少數,好人和有頭腦的人是多數。禁止公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實際 上是禁止大多數好人合法地擁有槍※支,因為無法完全禁止住少數壞人非法獲得槍※支,無法做到少數壞人絕對弄不到槍※支,也無法做到每個持槍的好人都絕對不 會變成壞人。禁止公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其結果往往是:守法的人無法合法地擁有和使用槍※支,而不守法的人卻往往能非法地擁有和使用槍※支。

公 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這意味著任何人、任何組織包括政府和軍警都沒有壟斷使用暴力的特權。這對政府和常備軍及警察是一種時時存在和處處存在的強有力的最終 的監管力量,能有效地及時地廣泛地防止有槍的人濫用槍※支,能有效地防止槍桿子成為少數人搞專制腐敗統治的命根子。同時這也是一種可以時時和處處彌補和擴 大常備軍和警察作用的力量。當人民無法通過和平方式推翻專制腐敗的政府或違背人民意志的政府時,人民可以迅速地組織起來,用暴力來反抗暴政;當出現外侵時 或突然襲擊時,尤其是常備軍不能進行有效抵抗或失效時,人民可以迅速組織起來進行抵抗;當人們在生活中突然遇到暴力或威脅而公共安全組織及人員又不能及時 有效地發揮作用時,可以增強人們的自保自衛的信心和能力;當老弱病殘者遭到強者侵害時,有助減少強者的優勢,增加老弱病殘者的反抗能力和信心;在平時的生 活中,有助培養人們的自立精神、自助精神、自治精神、反抗精神和社會責任感。

一些中國人在談到有的弱者在光天化日之 下在眾目睽睽之下遭受搶劫呼救,沒人理沒人管,圍觀的人們無動於衷時,常說這種笑話,當時要是有個美國人在場,這種事肯定就有人管。一些中國人喜歡罵"世 界警察",結果是有人落水時不少人在岸上看卻沒一個人跳進去救人,結果是幾個沒槍的歹徒在一輛車上就能搶幾十人。

更令人矚目的是,二次戰後,美軍佔領西德和日本,並幫助其改造成民主的發達的獨立的國家。

代價與風險

在 公民沒有持槍權利的一些國家,在政府嚴格管制槍※支的一些國家,也出現不少無辜的人死亡,或死於內戰,或死於外侵,或死於暴政,或死於飢餓。美國公民普遍 有持槍的權利並非沒有槍※支管制。美國槍※支管制的目的是為保證大多數公民有持槍的權利及合法獲得和使用的權利,並非為了限制大多數公民的持槍權利,並非 為了使公民持槍權利成為少數人的特權,並非為了保證少數人對槍※支的壟斷。歷史上各種國家產生內戰、產生暴政、產生內亂、產生飢餓、對外侵略,挨人侵略, 並不是因為人民或公民普遍有武器或有持槍的權利。

歹徒有槍做惡和黑社會組織有槍做惡是十分可怕的事,但人們沒槍抵抗 是更可怕的事。出現有槍的黑幫團夥和土匪是可怕的事,出現用槍打群架是可怕的事,但出現一個專制腐敗的政府,出現一個好戰和專橫的政府,出現一個法西斯政 府、出現一個好大喜功的政府、出現一個橫徵暴斂揮霍無度的政府、出現一個強姦民意的政府、出現一個流氓政府和無賴的政府這更可怕。一個被貪官污吏、流氓、 惡霸、騙子、文痞、御用文人、奸商、高級爛仔和打手把持的為所欲為的政府和軍警部門所產生的危害性遠遠大於黑幫或一些不守法的人。

禁 止人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禁止民間擁有槍※支彈藥,實際是剝奪人民維護自由和生命的權利,實際是削弱和剝奪人民的自衛能力和自保能力,實際是削弱和剝奪人 民的自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實際是保護少數人壟斷和把持人民管理社會和政府的權力,實際是把人民的生命和尊嚴、人民的命運和前途完全交給極少數人,實際 是禁止人民管理和監督政府,實際是削弱人民反抗專制腐敗統治的能力,實際是削弱人民抵抗外來侵略的能力。

當手無寸鐵 的人民面對有槍炮的侵略者或專制腐敗的統治者時,會像綿羊面對窮凶極惡的豺狼一樣。一個社會中,99%的人中的絕大多數人是好人,卻沒有持槍的權利,當 1%的人壟斷持槍權利後出現胡作非為,這個社會會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一個社會中,99%的人沒持槍權,只1%的人有持槍權,99%的人的生命和尊嚴要依 賴1%的人的覺悟和良心,這非常不保險。當99%的人把自己的安全寄託在1%的人手中,而沒有強有力的有效的約束條件時,當1%中的多數人不負責任或危及 99%中的多數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時,怎麼辦?當這1%的人中的好人管不住這1%中的壞人時,怎麼辦?當這1%的人被壞人控制怎麼辦?如果,99%中的多 數人手中有槍,1%中的多數人要持槍胡作非為就必須先考慮99%中的多數人手中的槍。

民間普遍有槍※支武器對於人民來說,實在是太重要了。

民意與社會

從少數人壟斷持有常規武器的權利和絕大多數人有持槍權利的利弊的比較來看,從美國社會變化運動的過程和結果來看,從整個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過程和目前的結果來看,美國公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這並不是美國社會的一大缺點而是美國社會的一大優點。

它 是人權的有機組成部分,它是美國民主制度和社會穩定的最堅實的最廣泛的最深層的基石之一,是保衛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的最後的一道防線,是人民自保的防線, 是一道處處、時時存在的人民組成的鋼鐵防線。它是人民自治、地方自治、地方平等的堅強後盾和最堅實的很難動搖的基礎,它是民主與法治的堅強後盾和最堅實的 最難動搖的基礎,它是人民監督、管理和控制政府和軍警的堅強後盾,它是防止和抵抗外侵的堅強後盾,它是公民充分自由和平等的表現之一。它有力地有效地保障 美國兩百多年來在民主的軌道上穩健地發展,它是美國人自己創造出來的一種競爭優勢和無價之寶,是美國社會充滿活力和生機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是美國社會存 在的強大的內在力量之一,是美國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的基礎之一,它是美國社會精神文明的結晶之一,是人類文明的結晶之一,是自由、民主、平等的發展與社會 進步在一定階段上的產物,它是人民主權思想的最徹底的表現,它充分反映美國社會中公眾力量的主導作用和基礎作用,它充分反映了美國社會的人權水平、文明水 平、民主水平、平等程度、開放程度、穩定程度、強大程度。

這個國家是在試驗和冒險中發展的,是在多樣化和兼容並蓄中發展的,是在相信人民和人民的懷疑中發展,是在挑戰和揉和中發展的。

尼 克松在水門醜聞中含淚下臺,克林頓在性醜聞向國會交待與萊溫斯基的隱私,戈爾與小布希競選矛盾讓法院裁決,軍隊和國家安全部門的醜聞經常曝光。羅斯福向日 本宣戰,要經國會批准;小布希宣布打塔利班要經國會批准,要打薩達姆要經國會授權。總統、州長、議員競選要拉票,政府沒有報紙和電視,沒有對內廣播電臺, 任何政黨都沒有壟斷思想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結社的權力,誰都無法壟斷新聞出版為自己塗脂抹粉和攻擊污蔑他人,誰都無法通過欺行霸市做獨家生意來顛倒是非 捏造歪曲事實愚弄人民,任何財團都沒有收買大多數人和大多數投票權的能力。多數人要是滿意克林頓,戈爾又是個能說會道的帥哥,與小布希競選就不會旗鼓相 當。不少人認為佛羅里達州治理出色,認為克林頓執政時的美國經濟成就得益於里根執政時期的改革,說撒徹爾夫人是第一代新自由經濟的代表,里根是第二代代 表,小布希是第三代代表。

這種社會中,有一個開放的制度,沒民意基礎的措施難產生難長期存在,沒有民意基礎的人很難 上臺,憲法和法律不是少數人隨心所欲的工具,議員主要任務就是要把人民想要的東西變成切實可行的法律和規章。馬薩諸塞州和馬里蘭州實行最嚴格的槍※支管理 法,說明這些州的人民普遍要求嚴格管理槍※支。50個州中42個州缺乏基本的槍※支管理法,說明這些州的人民不贊成嚴格管理槍※支,說明美國大多數州、大 多數人不贊成嚴格管理槍※支。如果修正案第二條是個錯誤,如果大多數人反對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人們早已根據美國憲法第五條制定修正法。

不過,如果美國人民放棄這個權利和自由,就等於放棄當自由受到武力攻擊時立即用武力保衛自由的權利和自由。當自由受到武力挑戰時,人民就要付出慘重的代價。美國的先進性就可能會因此退化和遜色。

美國人已積累兩百多年實踐經驗和閱歷,已思考、討論、爭論和權衡了兩百多年,有人主張美國人民放棄這個權利,有人主張人民不能過度地相信和依賴政府,因為政府是人組成的,美國人民還是保留這個權利。

除此之外,法國、德國、義大利、瑞士、加拿大、巴西、南非等也可以擁有槍,在以上國家擁槍自衛是天賦人權。


附《哪些國家是允許普通人擁有槍支的?》



在某一個有著7000年悠久歷史文化的國度,近代出了個暴君,說"槍桿子裡面出政權!"某一自稱代表這、代表那的形似封建幫會的非法組織把這句話還概括到什麼先進思想裡面去。

可能有人覺得封建幫會這四個字很刺眼睛,那我先說說封建幫會的特點。封建幫會的特點主要是三條:一、加入幫會要自己申請,同時要有兩個以上的擔保人,現在也稱介紹人;二、加入幫會前要經過考察。古代是以殺一個人或做一件足以震動地方的犯罪事件為代表;三、要就行儀式。古代是殺一隻大公雞,一刀把大公雞的投砍下,把雞血滴入酒中,然後把這紅紅的雞血分配給有代表性的人物和申請加入者,大家碰杯後一口喝掉,以示從此以後同呼吸、共命運,並保證為了幫會的利益絕不出賣幫會的任何朋友,可以為了幫會的利益獻身,云云。現在為了防止禽流感,不喝雞血酒了,而是把雞血染紅一面旗,申請加入者對著這面血旗宣誓,說可以為了什麼什麼主義奮鬥終生,哇啦哇啦,可以為了什麼什麼事業獻出自己的生命,哇啦哇啦。古代是在喝完了雞血酒,申請加入者就算成了該幫會的一份子,就如威震天下的東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中的丐幫洪七公雖然後來成了幫主,但在加入丐幫時也免不了要經過這個程序的。當然,湖景套成為幫主也是經過這樣一個流程的。

至於說這一自稱代表這、代表那的形似封建幫會的組織為"非法",是因為該組織於1921年成立時未按當時法律向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合法登記,後來通過槍桿子謀逆獲取政權後也未按法律向該國民政部進行登記。不論按照民國法律還是按照黨國法律,未經合法登記的組織均為非法組織都是一致的,所以說該自稱代表這、代表那的形似封建幫會的組織是不折不扣的非法組織。

現在說說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句話的錯誤。其實,這句話用於"政權"這兩個字是極其錯誤的,可以舉很多例子。如美國,四年一次總統選舉,到時,可能執政的(也就是說擁有政權的)黨派選舉失敗,在野的黨派獲勝,那麼,政權就會在沒有槍桿子的作用下自然轉移。按照法律,原來擁有政權的黨派的總統,同時是美國槍桿子的最高指揮者,在卸任時,要自動把槍桿子的指揮權交給當選的另一黨派的總統。這如何能證明"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呢?!不但美國,英法德意等民主國家都是如此,就是在十多年前冒充社會主義的俄羅斯、波蘭、匈牙利等國家,現在也學著資本主義那一套,楞將"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一代表先進思想的理論扔到了大西洋、太平洋乃至外太空了。不能不說這是現代社會的一大悲哀。

說別的國家可能俺們泱泱中華有點不服氣,會說夷狄之舉,不足為證,那就以中華民族自身進行佐證。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時,在國民黨候選人連戰、親民黨候選人宋楚瑜、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這三個人中,最後是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以簡單多數當選。獲此消息後,時任總統、國民黨人李登輝的秘書將此消息以令人沮喪的口氣告訴李登輝時,李登輝說了句必將載入史冊的話:"不論誰當選,中華民族歷史上第一次實現了政權的和平交接!"注意,是"政權"的和平交接。也就是說,"政權"不一定是在槍桿子裡面出來的。這不,民進黨的陳水扁當了8年總統,也就是合法持有政權8年後,國民黨復辟了。當然,國民黨不是依據"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一真理用槍桿子獲取政權的,而是靠一張一張選票愣是把民進黨趕下了臺,馬英九堂而皇之成了總統,成了政權的代表。

從臺灣的演變,進而放眼全球,可以說,政權絕大部分不是從槍桿子裡面出來的。當今世界,只有貧窮落後的少部分非洲國家,似乎還能印證"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即如美國這樣的國家,自建國以來200多年,公民一直可以合法持有槍桿子。以前他們沒有"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一先進思想指導,沒有掌握這一先進理論,但紅朝建立前後已歷八十多年,為何他們不認真學習俺們紅朝太祖的先進思想,不認真考慮政權的問題。近日看到一篇文章,得到一些啟示,原來槍桿子不是單單用來出政權的,更多的是為了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

下面就把這篇文章貼在這裡:

附:


哪些國家是允許普通人擁有槍支的?

美國是世界上第一個,也是至今唯一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的國家,反對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的呼聲並非現在才有。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法律上它源於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人民有別於政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有別於政府軍警持有和攜帶武器;保障自由州有別於保障聯邦。兩百多年來,民間就是據此一直擁有武器。

人們在拓荒中跟野獸和強盜鬥爭時,已知道持槍的重要。美國獨立戰爭時,民兵和游擊戰已使各州人民普遍認識到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是公民權和州權的基本內容之一,是捍衛公民權和州權的最後手段,是對產生暴政的威懾和制約,是保衛自由與和平的一道鋼鐵防線。對農民起義,開國者看法不同。華盛頓認為政府要制止這些騷※亂,要建立更強有力的政府。傑弗遜卻說"我喜歡不時有一場小暴動","自由之樹必須時常以愛國者和專制統治者的鮮血使之更新常青,這是它的天然肥料"。

美國建國初期,有兩種主張,一種主張是建立一個由少數富裕的精英組成的中央集權的政府,這種主張稱為聯邦派,一種主張是建立一個由全民選出的代表組成的受制於地方自治的中央政府,這種主張稱為民主派,傑弗遜是主要代表。

兩派一致的是要防止專制和暴政。

1787 年美國制憲會議上,民主派的意見在憲法中沒有得到充分體現。有人提出憲法中應有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但遭到反對,表決時以10:0票被否決,結果引起各州人民的不滿,有些州拒絕批准這個憲法,有些州則要求補充這個憲法做為批准這個憲法的先決條件,當得到批准這個憲法後補充這個憲法的保證後,這個憲法才獲得多數州的批准。這個補充,就是憲法修正案中第1條至第10條,被人們稱為人權法案,它體現了各州人民的要求,體現了《獨立宣言》的精神,體現了人民主權思想,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就是在這種立憲背景下產生的。

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的目的是:保證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是保證國家政權的權力來自人民和組成國家的各州,防止產生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的政府,防止外侵,防止產生專制政權,防止產生軍人獨裁政權,防止產生寡頭統治,保證州自治,保證思想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新聞出版自由、集會結社自由、自由選舉。根本目的是:建立民治政府,消除政府對個人自由的限制,把這個國家建立在個人權利的基礎上,即人權的基礎上,建立防止濫用權力的第一道防線。

人權法案是美國民主力量和人民抗爭並平衡、中和、削弱企圖建立一個少數人集權、政府高度集權、中央高度集權的國家的努力和傾向的結果,是民主力量和各州人民的勝利。今天看來,它是人類文明的勝利。

權力分立與制衡,是為了用權力制約權力。建立聯邦,是為使有共同利益和共同要求的各州能建立起統一的市場、統一外交政策、統一的國防、統一的財政,形成國家。同時,保證州自治,保證州對聯邦政權的監督和制約,保證州之間的機會均等、公平競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確立聯邦權,是為形成統一國家和政府,是為建立統一市場,是為維護各州的共同利益,是為限制聯邦權力。確立州權,是為保證各州之間的平等,是為保證各州的特殊利益,是為了保證州自治,監督和制約中央政府,防止中央政府濫用權力。確立公民基本權力,是為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的自由,保證人民對政府的管理和控制,保證各州自治,保證人民自治,防止政府濫用權力。

人民授予政府的權力是有限的,地方政權授予中央政權的權力是有限的,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力,意味著不允許政府壟斷武器,反映人民對政府不完全授權。人民授權政府常備軍警擁有武器,行使社會管理職能,同時又保留人民持槍的權利,保留人民自保的權利,保留人民監督和政府的權利,從而達到人民利用政府管理社會的同時,人民又管理和制約政府,人民又參加社會管理和政府的目的。

建國之初,傑斐遜提出,要使美國成為民主的根據地。

只有相信多數人的人們才可能建立這種國家。只有這種國家,人民只有建立這種性質的國家,才有可能普遍有持槍的權利。人民普遍有持槍權利,這種國家才有可能長期存在。

後人稱,華盛頓是美國之父,傑斐遜是美國民主之父,華盛頓使美國獨立成為一個國家,一個新建立的國家,傑斐遜使美國成為一個民主國家,一個新類型的國家。

成功與問題

任何管理措施都存在利弊兩面,都存在矛盾。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也有兩面。
兩百多年來,美國沒有產生獨裁政權,沒有產生軍人獨裁政權,沒有產生寡頭統治,沒有產生精英壟斷的政府,沒有產生無限權力的政府,沒有產生一個無限權力的中央集權。

美國已成為世界上教育和文化最發達的、科技和經濟最發達的並有完善的社會福利保障的國家,美國已成為一個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有大量富人捐款辦公益事業的國家,美國已成為當今世界上最有吸引力和包容性最大的移民國家,美國已成為近兩百年來世界上內戰和內亂最少的最穩定的國家,美國已成為當今世界上最開放的流動性最大的國家,美國已成為世界上民主與法治程度最高的國家。

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對保證美國社會的自由、穩定和發展起重大作用。美國曾出現坐在輪椅上不能走動的八十多歲的老太婆拿出輪椅底的手槍擊斃進來搶劫的身強力壯的年青的歹徒的典範,曾出現六歲的小孩在他父母被闖進家中搶劫的歹徒打昏在地後拿出手槍擊倒歹徒的奇蹟。當美國的校園治安不好時,不少父母就趕緊送槍給住校的女兒防身。這僅僅是這種權利在人們日常生活中起積極作用的一種表現。

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同時也給美國社會帶來一些問題,在美國時常會出現校園槍擊慘案、公司槍擊慘案、街頭槍擊慘案。這些問題,比較於產生專制政府、軍人獨裁、國內混戰對人民的摧殘的問題,微不足道。這些代價,比較於成功,微不足道。比較於中國近兩百年來,專制政府、軍人獨裁、外侵帶來的問題,微乎其微。不算太平天國、十年內戰、解放戰爭、抗美援朝,光一個抗日戰爭就死兩千萬人,光一個三年經濟困難就死兩千多萬人。現在,殺人、強姦、搶劫案也天天在發生。這遠遠超過美國人自相殘殺。

蘇聯僅僅一個大清洗,就殺害了兩千多萬人,佔總人口的1/9。這遠遠超過美國人自相殘殺。

二次大戰時,德軍進攻,不到10天波蘭軍隊就崩潰,不到5天荷蘭軍隊就崩潰,只18天比利時就投降,不到1 個月法國軍隊也崩潰。軍隊不一定可靠。

美國已從建國時300多萬人口變成現在2億多人口。如果美國每年真的出現100萬起槍擊案,死傷100萬人,用不了多少年美國人就死光。

權衡利弊,不能不說美國的民主派和先人富有遠見,這是非常成功的措施。

本質與作用

公民應不應有持槍的權利,從根本上講是相不相信多數人?人民需不需要自保?人民應不應有自保的權利?政府是不是萬能?每個進入政府和軍警的精英們乃至國家領導人是不是十全十美而且是不是絕對不會變質?政府有沒有變質的可能?人民有沒有廢除、建立、管理、控制和更換政府的權力?民間應不應有武器?民間應不應有反抗暴政的力量和反抗外來侵略的力量?社會穩定和發展是依賴廣大人民群眾還是只依賴極少數人?

如果公民普遍沒有持槍的權利,這就等於社會中的大多數人沒有持槍的權利,在這大多數人中,缺乏理智的人和壞人是少數,好人和有頭腦的人是多數。禁止公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實際上是禁止大多數好人合法地擁有槍※支,因為無法完全禁止住少數壞人非法獲得槍※支,無法做到少數壞人絕對弄不到槍※支,也無法做到每個持槍的好人都絕對不會變成壞人。禁止公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其結果往往是:守法的人無法合法地擁有和使用槍※支,而不守法的人卻往往能非法地擁有和使用槍※支。

公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這意味著任何人、任何組織包括政府和軍警都沒有壟斷使用暴力的特權。這對政府和常備軍及警察是一種時時存在和處處存在的強有力的最終的監管力量,能有效地及時地廣泛地防止有槍的人濫用槍※支,能有效地防止槍桿子成為少數人搞專制腐敗統治的命根子。同時這也是一種可以時時和處處彌補和擴大常備軍和警察作用的力量。當人民無法通過和平方式推翻專制腐敗的政府或違背人民意志的政府時,人民可以迅速地組織起來,用暴力來反抗暴政;當出現外侵時或突然襲擊時,尤其是常備軍不能進行有效抵抗或失效時,人民可以迅速組織起來進行抵抗;當人們在生活中突然遇到暴力或威脅而公共安全組織及人員又不能及時有效地發揮作用時,可以增強人們的自保自衛的信心和能力;當老弱病殘者遭到強者侵害時,有助減少強者的優勢,增加老弱病殘者的反抗能力和信心;在平時的生活中,有助培養人們的自立精神、自助精神、自治精神、反抗精神和社會責任感。

一些中國人在談到有的弱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眾目睽睽之下遭受搶劫呼救,沒人理沒人管,圍觀的人們無動於衷時,常說這種笑話,當時要是有個美國人在場,這種事肯定就有人管。一些中國人喜歡罵"世界警察",結果是有人落水時不少人在岸上看卻沒一個人跳進去救人,結果是幾個沒槍的歹徒在一輛車上就能搶幾十人。

更令人矚目的是,二次戰後,美軍佔領西德和日本,並幫助其改造成民主的發達的獨立的國家。

代價與風險

在公民沒有持槍權利的一些國家,在政府嚴格管制槍※支的一些國家,也出現不少無辜的人死亡,或死於內戰,或死於外侵,或死於暴政,或死於飢餓。美國公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並非沒有槍※支管制。美國槍※支管制的目的是為保證大多數公民有持槍的權利及合法獲得和使用的權利,並非為了限制大多數公民的持槍權利,並非為了使公民持槍權利成為少數人的特權,並非為了保證少數人對槍※支的壟斷。歷史上各種國家產生內戰、產生暴政、產生內亂、產生飢餓、對外侵略,挨人侵略,並不是因為人民或公民普遍有武器或有持槍的權利。

歹徒有槍做惡和黑社會組織有槍做惡是十分可怕的事,但人們沒槍抵抗是更可怕的事。出現有槍的黑幫團夥和土匪是可怕的事,出現用槍打群架是可怕的事,但出現一個專制腐敗的政府,出現一個好戰和專橫的政府,出現一個法西斯政府、出現一個好大喜功的政府、出現一個橫徵暴斂揮霍無度的政府、出現一個強姦民意的政府、出現一個流氓政府和無賴的政府這更可怕。一個被貪官污吏、流氓、惡霸、騙子、文痞、御用文人、奸商、高級爛仔和打手把持的為所欲為的政府和軍警部門所產生的危害性遠遠大於黑幫或一些不守法的人。

禁止人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禁止民間擁有槍※支彈藥,實際是剝奪人民維護自由和生命的權利,實際是削弱和剝奪人民的自衛能力和自保能力,實際是削弱和剝奪人民的自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實際是保護少數人壟斷和把持人民管理社會和政府的權力,實際是把人民的生命和尊嚴、人民的命運和前途完全交給極少數人,實際是禁止人民管理和監督政府,實際是削弱人民反抗專制腐敗統治的能力,實際是削弱人民抵抗外來侵略的能力。

當手無寸鐵的人民面對有槍炮的侵略者或專制腐敗的統治者時,會像綿羊面對窮凶極惡的豺狼一樣。一個社會中,99%的人中的絕大多數人是好人,卻沒有持槍的權利,當 1%的人壟斷持槍權利後出現胡作非為,這個社會會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一個社會中,99%的人沒持槍權,只1%的人有持槍權,99%的人的生命和尊嚴要依賴1%的人的覺悟和良心,這非常不保險。當99%的人把自己的安全寄託在1%的人手中,而沒有強有力的有效的約束條件時,當1%中的多數人不負責任或危及 99%中的多數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時,怎麼辦?當這1%的人中的好人管不住這1%中的壞人時,怎麼辦?當這1%的人被壞人控制怎麼辦?如果,99%中的多數人手中有槍,1%中的多數人要持槍胡作非為就必須先考慮99%中的多數人手中的槍。

民間普遍有槍※支武器對於人民來說,實在是太重要了。

民意與社會

從少數人壟斷持有常規武器的權利和絕大多數人有持槍權利的利弊的比較來看,從美國社會變化運動的過程和結果來看,從整個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過程和目前的結果來看,美國公民普遍有持槍的權利,這並不是美國社會的一大缺點而是美國社會的一大優點。

它是人權的有機組成部分,它是美國民主制度和社會穩定的最堅實的最廣泛的最深層的基石之一,是保衛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的最後的一道防線,是人民自保的防線,是一道處處、時時存在的人民組成的鋼鐵防線。它是人民自治、地方自治、地方平等的堅強後盾和最堅實的很難動搖的基礎,它是民主與法治的堅強後盾和最堅實的最難動搖的基礎,它是人民監督、管理和控制政府和軍警的堅強後盾,它是防止和抵抗外侵的堅強後盾,它是公民充分自由和平等的表現之一。它有力地有效地保障美國兩百多年來在民主的軌道上穩健地發展,它是美國人自己創造出來的一種競爭優勢和無價之寶,是美國社會充滿活力和生機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是美國社會存在的強大的內在力量之一,是美國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的基礎之一,它是美國社會精神文明的結晶之一,是人類文明的結晶之一,是自由、民主、平等的發展與社會進步在一定階段上的產物,它是人民主權思想的最徹底的表現,它充分反映美國社會中公眾力量的主導作用和基礎作用,它充分反映了美國社會的人權水平、文明水平、民主水平、平等程度、開放程度、穩定程度、強大程度。

這個國家是在試驗和冒險中發展的,是在多樣化和兼容並蓄中發展的,是在相信人民和人民的懷疑中發展,是在挑戰和揉和中發展的。

尼克松在水門醜聞中含淚下臺,克林頓在性醜聞向國會交待與萊溫斯基的隱私,戈爾與小布希競選矛盾讓法院裁決,軍隊和國家安全部門的醜聞經常曝光。羅斯福向日本宣戰,要經國會批准;小布希宣布打塔利班要經國會批准,要打薩達姆要經國會授權。總統、州長、議員競選要拉票,政府沒有報紙和電視,沒有對內廣播電臺,任何政黨都沒有壟斷思想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結社的權力,誰都無法壟斷新聞出版為自己塗脂抹粉和攻擊污蔑他人,誰都無法通過欺行霸市做獨家生意來顛倒是非捏造歪曲事實愚弄人民,任何財團都沒有收買大多數人和大多數投票權的能力。多數人要是滿意克林頓,戈爾又是個能說會道的帥哥,與小布希競選就不會旗鼓相當。不少人認為佛羅里達州治理出色,認為克林頓執政時的美國經濟成就得益於里根執政時期的改革,說撒徹爾夫人是第一代新自由經濟的代表,里根是第二代代表,小布希是第三代代表。

這種社會中,有一個開放的制度,沒民意基礎的措施難產生難長期存在,沒有民意基礎的人很難上臺,憲法和法律不是少數人隨心所欲的工具,議員主要任務就是要把人民想要的東西變成切實可行的法律和規章。馬薩諸塞州和馬里蘭州實行最嚴格的槍※支管理法,說明這些州的人民普遍要求嚴格管理槍※支。50個州中42個州缺乏基本的槍※支管理法,說明這些州的人民不贊成嚴格管理槍※支,說明美國大多數州、大多數人不贊成嚴格管理槍※支。如果修正案第二條是個錯誤,如果大多數人反對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人們早已根據美國憲法第五條制定修正法。

不過,如果美國人民放棄這個權利和自由,就等於放棄當自由受到武力攻擊時立即用武力保衛自由的權利和自由。當自由受到武力挑戰時,人民就要付出慘重的代價。美國的先進性就可能會因此退化和遜色。

美國人已積累兩百多年實踐經驗和閱歷,已思考、討論、爭論和權衡了兩百多年,有人主張美國人民放棄這個權利,有人主張人民不能過度地相信和依賴政府,因為政府是人組成的,美國人民還是保留這個權利。

除此之外,法國、德國、義大利、瑞士、加拿大、巴西、南非等也可以擁有槍,在以上國家擁槍自衛是天賦人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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