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近幾年涉及腐敗的大法官、高級法官不在少數,如遼寧省高院原院長田鳳岐、廣東省高院原院長麥崇楷、湖南省高院原院長吳振漢、黑龍江省高院原院長徐衍東、渖陽市中院原院長賈永祥、武漢市中院原院長周文軒、長沙市中院原副院長唐吉凱、阜陽市中院原三任院長尚軍、劉家義、張自民等人,分別因受賄、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行為中箭。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二級大法官黃松有,也因涉嫌拍賣弊案、收受巨額賄賂被「雙規」。法官「前腐後繼」,令人觸目驚心,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司法腐敗幾乎已經擴散到每一個司法機關,滲透到每一個司法環節,成為司法機關久治不癒的頑症和惡性腫瘤。
近幾年來,老百姓中流傳這樣的順口溜:「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以關係為關鍵」;「大蓋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吃了,還說法治不健全」。這些底層百姓的心聲,形象地刻畫了腐敗法官的惡形惡相。
司法腐敗性質惡劣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是這道防線的最高守護神。嚴格說來,法官不是一般的「官」,法院院長也不是一般的「長」,與其他領域的官員腐敗相比,法官、法院院長利用手中的權力,從事腐敗交易,性質更加惡劣,對社會正義和民眾利益的危害也會更加嚴重。
以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腐敗案為例,這個中共建政之後被捕的最高級別法官,讓很多中國人都感到無比沈重。
黃松有與廣州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原局長楊賢才聯手,涉嫌在中國第一爛尾樓的拍賣中,上下其手,徇私舞弊,而落入法網。
事後媒體還揭發,黃松有這個表面「勤學苦練,博覽群書」、「謙遜、踏實而富有活力」的大法官,不僅貪婪成性,而且道德品質極為敗壞。黃松有「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有性趣」,內地司法界人士稱其為「性貪」。黃松有的倒臺,給中國法治重重一擊,所謂「以法治國」的招牌,又蒙上了一層厚厚的污垢。
法官失控,主要是權力沒有得到有效制約。法官既掌握裁判權,又掌握執行權,權力極大。表面上法官有檢察院和人大代表監督,但實際上,在中共一黨獨大的體制下,這種監督徒有虛名,很多地方的法官自把自為,稱霸一方,將法院建成一座針插不入、水潑不進的腐敗堡壘。
而素有「青天」情意結的中國老百姓,不幸地被這些貪腐的法官玩弄於股掌之間,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