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紹蘭,系四川省涼山州禮州鎮人。舊社會,我們一家靠磨豆腐賣力為生,母親是陳忠會的童養媳,我1952年6月初一生於陳忠會家中。
我父陳忠會一九三一年生,自小在禮州讀書,中學時由地下黨負責人張潤瑞介紹到雅安革大讀書,畢業後分配到涼山州委工作,任團委書記兼事務長。後經組織安排,1954年被抽調到普雄縣民改工作團,在其所在的申果莊區瓦曲覺鄉民改工作組中,羅德友和沙馬木鐵(本地彞族)任組長,副組長,我父任組員、記錄員,同住瓦曲覺村一組搞民改工作,1955年12月份組長羅,沙二人叛變與叛匪頭子喝血酒後把我父出賣給叛匪。1955年12月23日(24日)我父親和吉克有古被押往瓦洛衣呷河壩,他二人堅貞不屈高呼革命口號,叛匪對我父這個漢族幹部槍殺後還不解恨,又殘忍的用刀挖出他的雙眼,心肝肚腸,割掉舌頭,把他的下身割來塞在他嘴裡……叛匪口裡還罵著:看你還民改嗎?還革命嗎?又將他的空屍丟入河中(時年25歲)。大部隊來時,由王友清打撈上岸,交給解放軍,抬到普雄烈士陵園,由楊振林等人用百布裹後安埋,傲雪壓不住青松,烏雲遮擋不住太陽。普雄縣人民政府1956年6月給我父立有石碑(有照片)。
由於叛變之人,為自己開托罪責,與他們的家伎親戚顛倒黑白,弄虛作假,(此事當時1955年12月24日早上王治安當時是民改工作團的秘書,在申果莊區上值班),羅沙二人慌慌張張來區上,他就審問他兩個,陳忠會呢,你們把他弄哪去了,他兩答不上來,王就把他倆關押起來,大部隊來了,寬大民族政策,才釋放他倆,當時王治安就對我父犧牲經過調查核實過了,他親筆有證詞。可有些領導人不負責任亂整,造成發生遙言說我父投敵。家中從此無音訊無錢寄回,害得我祖父氣死,祖母氣瘋,上房找我父摔死,禮州毛豬站及玻璃廠又強佔了我家的房屋,我媽媽和我變成反革命家屬,無家可歸,我媽媽帶著我改嫁,在我幼小的心中記住這悲慘的冤屈,盼望快快長大,我一定要把我父犧牲實況查清,哪怕是有一口氣也要找到相關證人,查清楚。
到1966年3月我寫信到越西縣人事科,查找我父陳忠(終)會的下落,人事科1966年4月22日回信,說他們和越西民政局查了無此人(原信在)。
我們又經常寫信到越西縣人民檢察院,要求查找我父陳忠會下落,到1980年1月16日,檢察院回信,叫我找越西縣人民來信來訪辦公室聯繫(原信在)。
我1966年元月三日寫一信給越西縣委,信訪辦查找,信訪1月30日回信叫找縣組織部,越西縣委,組織部聯繫(原信在)。
我又寫信到縣委組織部聯繫查找,組織部回信,叫找民政局及落實政策辦公室(原信在),就這樣轉來轉去多月無結果,在80年以前我們人多次到越西找以上部門,才找到我父生前的戰友楊振林叔叔,由他帶我們去普雄查找,在普雄旅社遇見了申果莊區委書記潘爾哈,我把陳忠會的照片給他看,他馬上說,你父民改時住我瓦曲覺村,我當時是民兵,我識字唱歌都是陳忠會教的,陳沒有投敵,而且很勇敢,他只穿一條內褲,被叛匪殘酷殺害在瓦落衣呷河壩,他就埋在這普雄烈士陵園,老楊明天我們一起去看看吧,第二天1980年5月18日早上8點潘、楊、我大爹,我們4人,在普雄烈士陵園第二排南邊第四座找到陳忠會烈士之墓,我當時喊著爸爸,我可找到你了,多年的辛酸淚泉湧一般落在我父的墓碑上。當時楊叔說,孩子別哭了,要化悲疼為力量,快到城裡請照相的來,把你父的墓碑照下來(照片在)。政府一定會解決的(楊給我寫二信在),潘書記回申果莊了,我把情況向越西縣委信訪反映後,他們叫我回家等候通知……。我就一直信函聯繫。
1980年6月3日信訪回信說工作忙,叫等候,6月27日來信說申果莊已把陳忠會的事跡報上來了,恢復烈士名譽(兩封信在),可到8月都無結果,我和陳忠會的兩個姐姐,開上證明(在)三人到越西查辦,我父的犧牲實況,越西縣委落辦叫我們回家等候通知。我在1980年7月5日,找著當時民改工作團長馬文曾,給出了證(在)說瓦曲覺犧牲的陳忠會是作烈士處理的。我又找著縣落辦的曾建國,和我大爹一起三人,到申果莊區上,找到潘爾哈書記,他馬上寫了證明說,陳忠會1955年12月25日在瓦曲覺戰鬥犧牲,工資25級,請給予撫恤,曾建國也簽了字(在)那時區上殺羊款待我們。我拿到越西縣民政局,領了壹佰捌拾元的烈士撫恤金,民政局叫我回家,等發烈士證後再辦理其它一切費用等等。後我們信件、人都多次到縣委催問無結果,直到1985年10月30日,越西縣委郵寄(1980)91號文件,說陳宗惠屬因工死亡,余骨遷入公墓,出生日期是一九三四年,比實際小了四歲,名字也改了,11月7日收到越西縣政府落辦信函說,陳忠會的碑墳修好了,叫放心(信在).
我立即去越西,曾建國帶我們去公墓看見陳忠會的碑文是瓦曲覺平叛中遭叛匪殺害,不幸逝世21歲,奇怪?此人是誰?哪裡來的?我第二天就到州審干辦公室反映,州審干辦出了文件(在),叫找州民政局,州局又叫找越西民政局,越局又叫找縣組織部,叫他們補發烈士證給我,他們不理睬,這多年,就在這圈子中轉來轉去無結果,直到2003年9月,我們到申果莊找到瓦曲覺村當時的目擊者活黨案王治安、王友清、木屈爾哈、沙馬挖則、吉克拉石、吉克伍一、吉色達給、吉克阿良、吉色比比、吉色古且,查清陳忠(終)會和吉克有古一天犧牲在瓦洛河壩(都是烈士有證),並把證人的口述錄成碟子,交越西縣委組織部民政局,可是越西民政局長雄開敏對我說,你別找我了,我們不會聽活著的證人說的,我們要按照叛徒說的做,就是胡錦濤親自來,我都頂得住,他還叫工作人員不接待我,叫我去上告,等等……。
為了給我父申冤,我4次上北京,找國務院信訪總局、中央組織部、中央民政部,他們把我的申請無數的轉省政府、民政廳、州民政局、信訪局、越西縣委、組織部、民政局,我不計其數的上訪找省州縣,直到2005年5月,州民政局轉發57號文件中才看見越西的烈士假檔案中公安局一般戰士21歲的陳忠會一欄有投敵二字安害我父,欄中有投敵字的,還有張保安、鄔家林、楊時惠等漢族,這些人都是烈士(有照片),我不服,繼續上訴,州民政局又發(2005)36號文件中,又把普樂鄉吊樓慘案,燒死三人,一人火燒起來時跳出來,被叛匪殺死在山坡上的,海來威古(是烈士)說成是我父陳忠會。
我更不服,繼續取證,連續上訪中央、省州政府信訪辦,他們又批轉下來,2006年州信訪局寄來一文件說不支持我要求追認陳忠會為革命烈士,請問烈士是要求得來的嗎?可他們的幾個文件硬說是我要求的,我不服,一直上訪、取證。我2006年7月25日親自找到當年搬遷普雄所有烈士墓的包工頭(楊聾子)楊發清,現住越成鎮外南街110號,手機 13508209749,他說他在搬遷時,普雄正修公路,修路的工人把有些烈士碑石拖去蓋公路中的涵洞了,其中就有陳忠會的(他馬上親筆寫了證)在。我 2006年7月26日早上,我拿著我父的烈士墓照片到越西縣委組織部、干審科問鄭同志,我父的碑上哪去了?現怎麼處理,他叫找民政局,我到民政局,王學金和姓藍的罵我瘋狗等髒話,叫我找州民政局、州信訪局,我問我父的碑哪去了,他們說:"不知道,你滾出去",把我轟出民政局的門。我哭著上班車回禮州家裡……。
尊敬的上級各位領導,中國千千萬萬的英雄、烈士,有幾個像我父被叛匪挖心剖腹的?可憐我父到今天還沒發到烈士證,可是歷史不會忘記他,鐵的事跡萬古長存。可是多年來越西縣委副書記趙傑、民政局長雄開敏、州民政局長譚兆光,科長劉美兆等人,與叛徒的家伎親戚上下串通,顛倒黑白,弄虛作假,讓我父蒙冤至今,為此提起申冤的筆,寫出血的控訴,討回公道,請上級派專案組,對我父犧牲實情核實查清,恢復他的歷史真面目,補發他的烈士證明書給我。要求對趙傑、雄開敏、譚兆光、劉美兆及其它幫著他們作假的人及真正的叛徒、壞人無論職位高低,按照國法從嚴懲處。
可是自2005年以來,又快一年了,我郵寄到中央、省、州的特快專遞及平信,都無音訊?蒼天哪,老百姓辦事為什麼這麼難哪,上訪路何時了?我父的冤案我從1966年至今已40年了,我被民政局毒打、亂罵遣送,受盡歧視,路宿風餐,飽飢餓頓,望眼欲穿,現在我連城市最低生活保證金也沒得到,現家中一貧如洗,負債纍纍,我已滿頭白髮,我還要負擔80多歲殘廢的大爹(養父)和讀初中的女兒,在萬般無法的情況下,聽說中央首長要來昆明開會,我抱著最大的希望來昆明,可是,還是失望而歸。急切早日補發我父陳忠(終)會的烈士證明書,以慰忠魂,也讓我全家安心工作,
謝謝!
陳紹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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