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7-01 12:47:43作者:馬婉珍臺北報導
公務員的生活,並非如外界所想像,錢多、事少、離家近,平日除了有許多的行政事務要處理,也要像一般上班族一樣,力求良好的工作表現,年終主管打考績時,如果獲青睞,才能領到一筆不錯的績效獎金,加速升遷。
今年29歲的廖小姐,大學畢業就專攻公務員考試,她在補習班苦讀2年,終於熬出頭,考上高考三級及格,分發至臺北市政府建管處擔任科員,當時月領42,000元,相較於在一般公司工作的同班同學,廖小姐領的薪水整整比同學多出1萬元。
然而,月領42,000元的廖小姐,不比一般上班族輕鬆。她的工作是處理建管處內部各科的公文、遞交市民陳情書等,而公文處理都有明確的時效性,所以廖小姐必須在預定的時間之內,向各科主管稽催公文,才能順利完成行政工作。
有時,案子久久未結案,她還要寫檢討報告上呈主管批示,這些工作看似輕鬆,其實負擔很重,早上8:30上班,常要做到晚上8:00事情才做得完。
如果又遇到上級單位公文檢查的日子,加班到晚上11、12點也司空見慣。而且事情做不完,假日也要來加班,並不是外界所認為,公務員月曆上見紅就放。
有些工作環境也十分辛苦,像是台電火力發電廠人員,一年四季都必須在滾燙的火爐機器周邊工作,而且要排班,不一定能周休二日。
值得注意的是,公務員在工作環境中,跟人相處不對盤,最令人頭痛。由於公務員有固定升遷機會,但如果遇到不對頭的主管或同事,為了升遷及穩定的薪水、退休金,也不能像上班族一般灑脫地離職、另找其它工作,所以必須耐住性子,或向人事行政局申請稀有的公務員請調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