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輪抗爭的主訴 已經發生重大改變。當年地方政府征地時是否提供補償,補償是否合理、征地款是否被各級官吏貪污已不是這一輪抗爭的重點。現在,農民們終於喊出了"還我土地 所有權",這一口號表明中國農民維權抗爭已進入一個新階段。這是中國農民在失去土地之後,發現自己無法通過所謂"城市化"過程獲得新的就業機會之後的一種 理性選擇。
過去多年來,農村土地是否應該私有化在中國曾一度成為熱門話題,但土地的真正主人農民卻被排斥在外,他們對自己是否應該擁有 土地的完整權利甚至沒有發言權。如今他們奮起抗爭,明確主張自己應該擁有土地所有權。毫無疑問,這是對中國現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進而是對現行土地法 律、法規的一種積極否定。因為以家庭承包責任制為核心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只是改變了土地資源的使用方式,而沒有改變佔有關係。這種土地制度存在著嚴重的 弊端,使政府在農村的代理人基層幹部擁有對土地的支配權利,這一點為改革以來的兩次大規模"圈地運動"提供了制度通道,使大量必須依靠土地為生的農民淪為 無地可耕、無業可就、無處可去的失地者。
其實,中國農村土地私有化根本就不是個什麼理論問題,而是一個有關農民生存權利的根本問題。有 關二元經濟結構轉換以及西方國家的城市化理論並不適用於中國。答案是明顯的:按照世界經驗,隨著農業現代化進程的深化與農業人口的減少,農戶家庭佔有土地 面積日漸擴大,經過幾十年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之後,最後是小農階級消失,農業人口在一個國家的總人口中的比例減少。而中國經歷過30年改革之後,農民與農 戶的總數一直在增加,與之相伴的人均、戶均土地面積在縮小。而進城務工的農民在城市打工多年後,往往還無法在城市扎根,農民家庭的生存模式普遍是"務農+ 兼業收入"。
並非中國農民不想改變生存方式,而是中國的兩大社會條件限制了他們。這兩大社會條件是:1、與劉易斯當年提出"二元經濟結 構"理論的時代完全不一樣,中國經濟部門除了部分勞動密集型產業之外,無法為龐大的低素質勞動力提供就業機會;2、血汗工資制下的低報酬使農民脫離土地生 存幾乎成為不可能。上述兩點都加強了農民對土地的依附,使他們不得不將土地所有權看作生存之根。
從各地農民提出的具體主張來看,這場" 土地保衛戰"標誌著農民政治上日漸成熟。以前農民維權,其抗爭矛頭指向地方政府及貪官污吏,並未醒悟到現行土地制度的不合理才是造成他們被掠奪的根源。而 現在,他們不僅意識到土地所有權是他們賴以生存的"根",而且還考慮到鄉村社會的重組過程必須依賴他們自己而不是政府。
陝西黃河三門峽 庫區農民在"向全國告訴:收回土地所有權"中明確提出:"我們擁有了土地所有權,如果再爭取到自主辦教育,自主辦醫療的創業權,壓在農民頭上的新三座大山 就會被推翻,農民的各項社會保障自己就基本解決了。近幾年,中央給了農村、農民一些小恩小惠,我們認為農民的土地權、創業權才是大恩大惠,也才能從根子上 解決農村問題,農民也才能和城裡人平等,才能參加分享現代化的成果。已經搞了20年的村民自治選舉才會真正像個樣子。"這段話,其實就是農民在經歷過改革 以來農村公共系統瓦解帶來的種種痛苦,日漸覺醒之後,要求重組鄉村社會的一種樸素表達。
只有讓農民擁有完整的土地所有權,在此基礎上讓各地農民因地制宜地重組鄉村社會,才能使中國鄉村社會從目前這種瀕臨崩潰的絕境中解脫出來。而中國城市經濟的穩定與發展,也必須依賴鄉村的穩定。中國畢竟是個農民國度,農民安則天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