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0-25 22:56:07作者:
非法佔用的土地被拋荒。(中國輿論監督網)
近幾年連續被山東省授予「經濟效益十佳企業」,信譽堪稱山東省「AAA」級的山東華金集團,非法佔用山東省濟寧市泗水縣金莊鎮尹家村村民土地,致使村民權益嚴重受損。村民不斷向有關單位反應過程中,赫然發現,上報給省資源局稱非法佔地,但答覆村民卻是,委託鎮政府征地合法。村民憤慨表示,這是欺上瞞下、弄虛做假的行為。
集團佔地 查處結果不一
據山東省濟寧市泗水縣金莊鎮尹家村村農民代表王先生稱,該村代村主任王立平、村文書王大奎和金莊鎮副鎮長杜明平等人,利慾薰心,不同群眾商議,不召開村民大會,在群眾毫不知道的情況下,2002年10月至2004年初,私自分兩批把集體耕地400餘畝以極低的價格「賣」給山東華金集團。華金集團在「買」到地以後,更像強盜一樣,不顧村名的強烈抗議,強行在豐收在望的土地上挖溝取土,建設廠房,朝夕之間,用推土機把數百畝麥苗全部鏟掉。
王先生表示,該土地100畝已建成廠房,而300餘畝至今荒蕪,他們從2005年12月26日到泗水縣國土資源局,舉報華金集團非法佔地問題。泗水縣國土資源局不予理睬,由於群眾不斷向上級反映,縣國土資源局迫於上級和民意壓力,於
2006年4月5日在「上訪答覆意見表」稱「¨¨華金集團佔地符合用地條件,委託鎮政府征地合法¨¨」。
但依泗水縣國土資源局2006年3月20日第37號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所載該集團「¨¨擅自佔用集體土地152518平米(230畝)建貨廠和電廠,構成非法佔地,限十五日內回覆土地原狀,退回非法佔用的土地¨¨」,並處以人民幣762,590的罰款。
又依2006年4月8日「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結案報告」,結案情況乙欄中記載「華金集團2006年4月7日向泗水縣農業銀行如數繳納,¨¨,並對尚未利用的土地進行有計畫復耕。」
該村村民對縣單位上報省級單位的公文書,與答覆村民的處理結果南轅北徹,認為這是欺上瞞下,想掩飾非法官商勾結的不法行徑,欺騙沒文化水平的農民。
山東濟寧市泗水縣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結案報告。(中國輿論監督網)
王利民到縣國土資源局上訪的「答覆意見」 。(中國輿論監督網)
王利民到縣國土資源局上訪的「答覆意見」 。(中國輿論監督網)
集團財大勢大 政府公然違法
對於強佔土地有無補償,王先生表示該集團佔用400畝,只補償200畝,其中還有四戶補償費沒有支付。該土地每畝市價最少10萬,但每畝只補償1萬2,村民敢怒不敢言,因為該集團財大勢大,很多村民的子女在該集團所屬的工廠做事,一旦公開維權,怕工作不保。
至於「限十五日內回覆土地原狀,退回非法佔用的土地」,王先生說至現在也沒退回,他們一年多逐級上訪,數十次奔波於縣、市、省國土資源部門,06年5月19日濟寧市國土資源給他們的答覆是非法佔地屬實,又說該地屬建設預留地,用地手續正在辦理中,既不合法,何以辦理用地手續,顯然矛盾。
對於土地非法佔用,仍然霸佔不還,記者想瞭解政府有無依法強制執行,或政府如何處理類似事件,該省國土資源局電話(631-82626080)一直無人接。
06年10月11日省國土廳答覆「該土地已報批,什麼時候批下來手續, 什麼時間再給你們答覆」,王先生表示事隔一年也未見答覆,後來又至中央反映,至今未見哪個部門,哪個單位來查此案,哪個部門,哪個單位來查此案。
王先生痛心的表示,一個有錢有勢的企業,就像地方惡霸,該集團還說「你有本事,你去告我,我們有的是錢」,意味著其囂張到「錢」能擺平一切。如此惡劣的土地違法,卻不能得到查處,讓他們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農民感到痛心、失望和無助。
泗水縣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輿論監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