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降,武人主導的各類兵變、政變多矣,這次北京政變可有異乎?也許有的,因為這次政變的主要人物是「基督將軍」馮玉祥,因為他是要和孫中山合作的,更因為他後來在中國政治角鬥場中所扮演的微妙角色,所以,在相當長時期裡的許多史家眼中,這次北京政變是一次革命的行動。馮在政變之初發布的「安民佈告」中說:「嗟我無辜同胞,何堪再罹兵戎?」「推重國內賢家,共同解決內爭」,「軍人不干政治,義惟絕對服從」云云,宣告他發動兵變的目的是制止內戰、停止軍人干政、推重賢能共建國家。這些話也常常被視為一個舊軍人天良激發思想轉變後的肺腑之言。至於為什麼驅走一吳佩孚,又來一愈加兇惡蠻橫之張作霖,為什麼掀下曹錕,又請一段祺瑞,為什麼政變之後內爭卻愈演愈烈,為什麼軍人干政始終尾大不掉,為什麼同胞之苦難更加深重等等問題,只好歸結為革命的不徹底了。
恕筆者眼拙,實在不能從這次北京政變中看出什麼革命色彩,也實在弄不懂馮玉祥與張作霖合作,其對國家民族之意義就一定勝過他在吳佩孚手下做事。當年的馮之大將鹿鐘麟後來回憶這次政變,曾詳加分析馮與直繫在經費、地盤方面的矛盾,和他政變後對自己實力和地位未有擴展反受掣肘的苦惱。如果認同這種說法,那麼就一定會順理成章地得出一種判斷:北京政變和中國近代史上的其他一些政變一樣,不過是各派政治力量的博弈與利益再分配罷了,而所謂國家人民實未與焉!
對這樣一起拆濫污的事件,本來是不會有向來愛惜羽毛的胡適的身影的。可事實是,胡適偏偏捲了進去。這一切都因為溥儀出宮。
從前面引述的辭典條文看,「溥儀出宮」實在只是北京政變中的一個小小枝節,對當日在京城握有重兵龍蟠虎踞的馮玉祥來說,簡直等於摟草打兔子,順帶的功業。也許是因為北京政變中先後登場的各色政治人物太多,各種事件太讓人炫目,溥儀出宮一事在現代史上的影響被大大低估了。而且就在當年,許多富有遠見的人物對此也是漠然視之的,查閱孫中山、梁啟超、蔡元培、魯迅等人的日記、年譜等資料,他們關於1924年的記載也許提到了馮玉祥、吳佩孚等名字,而溥儀出宮一事卻全然在他們視野之外,哪怕就是事件的主角馮玉祥,在《我的生活》中可以繪聲繪色回憶自己在軍事政治上的種種部署,但關於驅逐清室卻只有「最有意義」等寥寥數語。這其實符合一般人的思維的:廢帝早已過氣,能給當時人們生活帶來直接影響的只會是風雲際會的實力派政客。
而胡適是一個罕見的例外。1924年11月5日,也就是溥儀出宮的當天,胡適致信給時在黃郛內閣中任外交部長的王正廷表示「抗議」(以下所引胡適來往書信均見中華書局版《胡適來往書信選》),信中說:「我對於此次政變,還不曾說過話;今天感於一時的衝動,不敢不說幾句不中聽的話。」胡適說:「我是不贊成清室保存帝號的,但清室的優待乃是一種國際的信義、條約的關係。條約可以修正,可以廢止,但堂堂的民國,欺人之弱,乘人之喪,以強暴行之,這真是民國史上一件最不名譽的事。」此信於11月9日在《晨報》上發表,在輿論界掀起軒然大波,胡適一時幾成眾矢之的,連他的好友、向來與其思想接近的人如朱經農、周作人等也不贊成胡適的態度,朋輩中周作人的一封致胡適的信可稱代表,他說:「這次的事從我們秀才似的迂闊的頭腦去判斷,或者可以說是不甚合於‘仁義’不是紳士的行為,但以經過二十年拖辮子的痛苦的生活,受過革命及復辟的恐怖的經驗的個人的眼光來看,我覺得這乃是極自然極正當的事,雖然說不上是歷史的榮譽,但也決不是污點。」李書華、李宗桐致胡適的信,則正好代表了社會上一般人士的看法:「一個新文化的領袖、新思想的代表,竟然發表這種論調,真是出乎我們意料之外……我們根本上認為中華民國國土以內,絕對不應有一個皇帝與中華民國同時存在,皇帝的名號不取消,就是中華民國沒有完全成立。」這一事件的餘波還延續到了1925年,這年8月,有人以「反清大同盟」名義在報上發表宣言,要求將胡適驅逐出京;同年8月26日,因胡適沒有參與反對教育總長章士釗的宣言,「上海學生聯合會」致信胡適,說胡適「比年以來,先生浮沉於灰沙窟中,舍指導青年之責而為無聊卑污之舉,擁護復辟餘孽,嘗試善後會議,諸如此類彰彰較著,近更倒行逆施,與摧殘全國教育、蔑視學生人格之章賊士釗合作……」在整個溥儀出宮事件中,反對馮玉祥逼宮的人雖有段祺瑞等人,但公開站出來稱讚胡適的,卻似乎只有溥儀的師傅、英國人莊士敦,他認為胡適「說出了這樣一件正確的事情,並且用正確的方式說了出來」。
胡適為什麼要冒著被大眾輿論指為「復辟餘孽」的風險為清室說話?一般人會立即想到他的先後兩次進宮。說起來,這也是現代史上的有名公案了。「他叫我先生,我叫他皇上」,魯迅以他那特有的筆法將這一事件高度濃縮為十個字,精練當然足夠精練,但無疑也遮蔽了好些本來應該是很豐富的內容。胡適的二進宮一度成為敲打他的一根絕好棍子,有人還繪聲繪色地描述胡適見了溥儀請求免跪拜的可笑狀。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現在對此事看得是越來越清楚了,也終於明白,還是當事人胡適進宮後寫的一篇文章最合情理和邏輯。胡適在那篇《宣統與胡適》的文章中說:「一個人去看一個人,本也沒有什麼稀奇。清宮裡這位十七歲的少年,處的境地是很寂寞的、很可憐的;他在寂寞之中想尋一個比較也可算得是一個少年人來談談,這也是人情上很平常的事。不料中國人腦筋裡的帝王思想,還不曾洗刷乾淨,所以這件本來很有人情味的事,到了新聞記者筆下,便成了一條怪詫的新聞了。」正像理學家說的「眼中有妓心中無妓」一樣,正因為胡適沒有帝王思想,所以在他眼裡,十七歲的溥儀只是一個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寂寞而可憐的少年,這無疑是一種人情、人性的視角。考察他與溥儀往還之種種,他的這種視角都是一以貫之的,直到溥儀出宮,他還特地到溥儀暫時寄居的醇王府去看望,表示慰問,並勸其出洋留學,願意予以協助。追論胡適在北京政變中的立場和態度,不能不適當注意他與溥儀之往還,也不能不注意他觀察溥儀的這一視角,說他沒有一點兒情感的偏私大概是困難的,但這種情感是符合人性之常的,而肯定不是那種舊式士子「士為知己者死」那種悖時的情感。
北京政變發生,溥儀被軍人驅逐出宮,表示抗議和不滿的大致有三種:一是遺老一派;二是雖非遺老,但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願在清室有大喪之際,揹負欺侮孤兒寡婦的名譽,如段祺瑞即是;三是從法理角度表示反對。胡適自屬於後者,他的意見的要點有二:一是對清室的優待是一種條約,為簽約一方中華民國所認可和接受,不應輕易變更和廢除;二是即使變更和廢除,也應雙方平等協商,而不應以暴力脅之。胡適的意見有沒有道理呢?回顧昔日優待條例之產生,應該說它是政爭雙方妥協的一種結果,可以設想,如果當年雙方都不願妥協,只會使戰事難休流血更多,也就是說這一條例並不是只對清室一方有利。當年對雙方都是利好的條例,怎能隨著共和政體的鞏固,因其需支浩繁,現在就轉而說中華民國對清室過於優待?當然,時過境遷,條例可以修正甚至廢止,但如何修正或廢止,訂約雙方應該首先找到訴求的交集,如果只有一方自說自話,那只是一方面的決定,命令另一方執行就是了,還能叫什麼共同遵守的條例?細讀「修正」後的優待條款,我們當能發現,其實就是軍人一方也是承認所謂條例應該以雙方共識為基礎的,否則這個《修正清室優待條件》的開頭就不會有這段話:「今因大清皇帝欲貫徹五族共和之精神,不願違反民國之各種制度仍存於今日,特將清室優待條件修正如左:……」而應該是「中華民國決定將清室優待條件修正如左」云云了。看來軍人一方希望外界認為這是一個平等協商的結果,可事實是,「鹿鐘麟催啦,說,再限二十分鐘,不然的話……景山上就要開炮啦……」這是為各種史料所明載的。
關於溥儀被逼出宮,最具權威性的看法也許來自當年參與導致皇帝退位和草擬優待條例、後來曾任民國政府總理的唐紹儀。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如果中國需要改變民國同清帝的關係,我們就應該公正合理和彬彬有禮地去促進它」,「我們之所以同意優待條件是因為滿洲人的退位縮短了革命的時間、拯救了人類的生命,並給予了我們一個專心致力於建設的機會……不管我們個人發表過什麼意見,在新的協議未締結之前我們一定遵守這個協議……但是馮將軍也許不再意識到中華民族的倫理原則……這不是政治問題,而是道德問題,這不是中國的政體問題,而是這個國家是否有禮貌觀念的問題……」看得出來,這種觀點是和胡適接近的。
也有人試圖從法理的角度,但從反的方向證明取消優待條例之合法,如章太炎所說:「六年溥儀復辟,則優待條件自消。」這是說清室應該為民國六年的張勛復辟負責。這種事後追溯看似有理卻站不住腳。像張勛這樣的既有實力而又魯莽的武人,清室有力量制約他嗎?如果真的因為溥儀參與復辟所以要取消優待條件,那麼民國六年復辟敗滅之初為什麼不立即著手?更何況,溥儀出宮之後,有人曾試圖在溥儀的文件中找到他參與和支持復辟的證據,可惜並沒有找到,當時擔任外交部長的王正廷後來也承認了這一點。說來很有意思的是,1922年,也就是張勛復辟之後五六年、北京政變之前兩年,溥儀大婚,送禮的既有吳佩孚、徐世昌、曹錕、張作霖等炙手可熱的人物,禮單上還有北京政變的主角、「基督將軍」馮玉祥將軍送的一柄「白玉大喜如意」呢。從這一富有喜劇化的細節中,我們是否可以窺出種種堂皇言辭下面的一些東西?
溥儀出宮後,於1924年的11月29日偕同鄭孝胥、陳寶琛逃往東交民巷日本使館;1925年2月,溥儀又在日本人的保護下乘車赴天津;再以後的事,國人則已耳熟能詳。如果沒有北京政變,沒有溥儀出宮,又會如何呢?歷史無法假設,當然也可以說溥儀後來之被日本人利用自有一種必然的邏輯,但我們說北京政變之發生至少給日本人的這種利用提供了便利,應該要算平實之論吧?
北京政變還影響到了一個著名學者的命運,他就是王國維。政變發生後,王國維在致北大某教授信中說:「優待條例載‘民國人民待大清皇帝以外國君主之禮’……諸君苟已取消民國而別建一新國家則已,若猶是中華民國之國立大學也,則於民國所以成立之條件……必有遵守之義務。」當年這樣的話難免「迂腐」之譏,而現在看應該是符合法理精神的。《王國維年譜長編》則記載:1924年11月,「先生因清廢帝溥儀被逐出故宮,自認日在憂患中,常欲自殺,為家人監視得免」。王之後來沉湖自盡,雖有各種解說,但他與清室的精神聯繫是誰也否定不了的。當然,一個學者的生死,在軍國要人和動輒大談「歷史必然性」的人士心目中,實在也算不了什麼。
俱往矣。這樣的往事曾經發生過怎樣的影響,我們只能說說而已了。我只是在回望這段往事的時候常常想起胡適。當年他給一個猛烈抨擊他為清室「張目」的人回信說:「你們只知道‘皇帝的名號不取消,就是中華民國沒有完全成立’,而不知道皇帝的名號取消了,中華民國也未必就可算完全成立。一個民國的條件多著呢……在一個民國裡,我偶爾說兩句不中聽、不時髦的話,並不算是替中華民國丟臉出醜。等到沒有人敢說這種話時,你們懊悔就太遲了。」讀這樣的句子,不由人不感嘆:胡適畢竟是胡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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