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堅持街頭抗議
前言:如果新加坡有民有天,李光耀迫害法輪功意味著什麼?
據報導,最近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街頭舉著展板抗議李光耀迫害法輪功,一些民眾很震撼,尤其其中一直把李光耀當作「國父」而感恩戴德的部分公務員。這些民眾的思維是: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法輪功跟國父對著干就是不對。
這種子民思想不要說在法制的現代新加坡,就是在古代君主制中國,那也是謬見。在現代法制國家,無論民主是布衣還是皮衣,憲法和民法都賦予和保護國家主權在民。這就是說,現代新加坡是人民的新加坡,不是李光耀的。將李光耀視為國父,不是現代國家的觀念,而是古代儒家天子國家的觀念。如果民眾和公務員不把自己放到「人民」這個盤子裡,那麼舉頭是天低頭是地,李光耀才老三。也就是說,無論怎樣看法輪功問題,李光耀追隨中共實行迫害都非光耀之舉。
無論跟西方國家尚有多大距離,新加坡都還是有人民有天地的。如果新加坡有民有天,那麼李光耀迫害法輪功對他個人意味著什麼?民眾要想這個才對。
一、天灰地暗,李光耀還能光耀嗎?
據說,有這麼件事,有一天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地鐵站發真相資料,一個女人打電話報警,學員拿著展板走了。此女跟蹤學員,繼續打電話告訴警察她跟法輪功學員現在在哪個地鐵站,學員上車,她也上車,還想跟到學員家去。被盯住的這位學員告訴她:「我們在地鐵站口等警察吧。」等警察的過程中,學員跟她講真相,但她嬰兒似的耳朵關門。兩個警察來了,抄了學員的IC號碼,一起等高級調查官來處理。等待中學員向警察講真相後,便安靜地看書,等了45分鐘調查官沒有來。警察便還展板給學員。此女沒趣地低著頭離開學員走了。
這件事很有意思。但這意思,那位死盯學員非要看到學員「倒霉」的女人長八個腦袋也想不明白。也許她以為舉報修煉者,是在盡一個公民的義務。可她卻沒有思考:她是不是在侵犯法輪功修煉者的公民權利?公民迫害公民既不仁又不義,還違法,天地也不允許。新加坡畢竟還沒像中共國寨那樣成為山寨國,法輪功學員也還沒有成為李光耀的人質。所以這位女人的「公民」行為最終行不下去。
中共舉四分之一國力迫害法輪功徒勞無功,說明它幹的是傷天害理的事,或者法輪功修「真善忍」心性是在順應天理。由此可知,李光耀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做法很不理智,必定使新加坡天灰地暗。天灰地暗,李光耀還能光耀嗎?
二、迫害作惡無光,曝光止惡榮耀。
我曾經跟一位在新加坡飄了十多年的同學討論過法輪功受迫害的問題。這位同學是個工(科)人(文)腦袋,他基本上將李光耀看作新加坡國家的政治總工程師,因而認為惹不起共產黨的李光耀依照法律嚴管法輪功,雖然不是很對,也不算大錯。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畢竟是少數公民,受些委屈,那就真的忍一下嘛。
工人的「科文」腦袋不裝道理裝情理。我同學在李光耀和法輪功之間,感情明顯近老李、遠大法。或者說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對他還是遠距離。從幼兒園到大學再到社會,我這位同學被共產黨完整洗腦三十多年才離開國寨,頭腦明顯還沒被《九評共產黨》和《解體黨文化》排毒。我猜他的臉還跟在國寨一樣青。
判斷李光耀迫害法輪功對或不對,首要標準不該是利益而是道德。是利益,就會將法輪功當作近現代非洲或美洲的黑人對待,主張委屈學員要學員忍。是道德,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一下便凸現出善惡、好壞、正邪的對立性。要真正做善民走正道的好人忍讓邪魔的惡行,這不僅是自私,更是迷糊:在正確和錯誤之間明顯選擇了錯誤。不論李光耀是元首還是國父,迫害誰都是作惡,作惡即無光。不論誰人多人少,曝光受迫害給民眾,都是阻止李光耀濫用權力作惡,止惡才是真光耀(即使現在還不為多數民眾認可)。這不是不忍。在曝光迫害和暴力反抗之間選擇前者,依然含有忍,主要是在說真話、守善良。人造假作惡還有何榮耀?
三、沉默是縱容,曝光解體邪惡。
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認為:保持沉默,是在縱容一場場的迫害。是的,如果認同李光耀等人操控媒體、政府機構和濫用法律而誣告法輪功修煉者,那作惡者便不僅是李光耀等政治人物,更把新加坡民眾牽扯進來了,就像上述那位舉報女子。對李光耀的迫害行為,如果修煉者們沒有街頭抗議,對假話和惡行不予揭露,那麼不明真相的民眾矇蔽中就會步那位女士的後塵,由縱惡走向參與作惡。
中華歷史傳統從黃帝、堯、舜之後,由於功利追求日漸盛行,權力越來越壓制道德,私利之下和強權面前,民眾生活越來越忍氣吞聲,忍受謊言和暴力,對邪惡沉默,縱容罪惡發生。忍無可忍,最後就是民眾起義。中華歷史幾千年一直如此,由儒家和道家互補著一直這樣走。西來幽靈中共,以中共邪教冒充人民中國,以暴力和謊言逼迫和誘騙全民縱惡作惡,徹底堵死儒道互補的兵征天下之路。
法輪功修煉者以實修「真善忍」的方式,開拓出一條曝光解體邪惡的人類歷史新路。新加坡法輪功學員拿展板上街抗議李光耀迫害法輪功,不怕邪判和惡押,平和講真相卻決不沉默。修煉者不屈不撓的在街頭抗議李光耀迫害法輪功,審了關了出來了再上街再曝光。所有的迫害都一、二、三、四……全部承受,卻不是逆來順受,任憑迫害者施暴和撒謊,而是舍盡利益和放下生死地把迫害者的謊言和暴行曝光、曝光、曝光……直到邪惡灰暗無光最後惡行無人實施而解體。
結語:李光耀迫害法輪功,就在選擇灰暗的退場結局。
新加坡畢竟不是中共國寨,良知和法制都可能被修煉者的「真善忍」之舉引領上阻止邪惡的歷史道路。上述那位女子舉報學員抗議喚不來高級調查官,可見李光耀迫害法輪功之舉因為很不理智,天理不容許他長期這樣做下去,在世間就會表現為警察、法官、調查官日漸消極配合甚至不配合李光耀的迫害行為。
法制下法輪功學員始終還能舉展板上街抗議。曝光、曝光、曝光……必將喚醒更多新加坡人的良知,視李光耀為李昏頭,不再是國父。李光耀由於迫害法輪功,正面臨灰頭土臉、暗淡無光地逐漸退出新加坡政治舞臺的窘境。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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