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炳長是原溫州市洞頭縣縣委常委,是共產黨官員中罕見的正義人士。2002 年,洞頭縣政府與開發商勾結,企圖霸佔該縣小三盤村290 多戶漁民世世代代賴以為生的一千多畝灘塗。縣政府非法收回法律規定屬於漁民的灘塗使用權,僅給漁民每畝350 元的補償,而轉手以每畝9萬元的價格賣掉。在政府強權的壓迫下,眼看小三盤村的幾百戶漁民就要失去飯碗,林炳長義不容辭地站了出來,帶領漁民學習憲法,用憲法來抵制洞頭縣政府弱肉強食的叢林政策。林炳長退休後待遇優厚,小三盤村的事跟他個人毫無關係。但他不忍看到漁民兄弟失去賴以生存的灘塗,也不懼當局對他的威脅 ,毅然決然地和漁民一起反抗惡政。所以,儘管林炳長先生是個共產黨幹部,還是贏得了浙江省維權人士的廣泛尊敬。
三年來,林炳長先生為了幫助漁民維權,奔走在全省各地。他不僅自己掏錢幫助漁民組織起來打官司,而且為漁民請律師、請記者,動員各種力量與洞頭縣的腐敗分子作鬥爭,為此,他遭到以林東勇、任玉明為首的洞頭縣惡官的迫害。近兩年來,他不敢回溫州,在杭州地區偏遠的小山村租住農民的土屋,領導著小山盤村291 戶漁民的維權活動。經過四年艱難歷程,在著名維權律師呂思源的大力幫助下,小山村民告官案子將要塵埃落定,洞頭縣政府及溫州市政府將要付出沈重的代價。正當小三盤村漁民要享受勝利果實的時候,妒火中燒的洞頭縣惡官竟然不怕天下人恥笑,卑鄙地綁架了林炳長先生,對此我們表示極大的憤慨。
據悉,洞頭縣政府綁架林炳長的藉口是三條「罪狀」: 一是林炳長几年前曾經和他人合辦過一家小企業 ,據說有4000 元稅款未交,說他「偷稅」—— 這是任玉明等人挖空心思找出來的罪名;二是林炳長在浙江思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呂思源的支持下自費印刷了一本《中國漁民理性維權》訴訟資料彙編,被誣為所謂「非法出版物」,三是縣政府指責他「破壞重點工程建設」。這三條所謂的罪名都是莫須有的,而且是荒唐可笑的。關於「偷稅」,與林炳長合作的人是法人代表,即使有偷稅行為,承擔這個罪名的應該是另外一個人。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漏交 4000元絕對構不成偷稅罪。在中國,偷稅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元的也不在少數,可他們仍在逍遙法外。為什麼對巨偷可以放縱而區區 4000 元卻耿耿於懷呢?一句話,共產黨的官僚都是實用主義者,一切都以自己的利害為標準。關於「非法出版物」,這充其量是一本資料彙編,其中大部分是林炳長和小三盤村漁民的訴訟狀和致洞頭縣委縣政府的公開信。至於「破壞重工程建設」,更荒唐可笑,中國刑法中早就沒有這樣的罪名,還在使用這種文革式的用語,說明這些官員頭腦的不開化。
林炳長先生是漁民的代言人,是底層人民的貼心人。他不但沒罪,而且有功。我們呼籲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省長呂祖善、省公安廳廳長王輝忠諸位先生關注此案,呼籲全中國維人士關注此案,呼籲海外關心中國維權事業的正義人士關注此案,早日釋放林炳長先生。
發起人:王東海、朱虞夫、呂耿松、任偉仁、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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