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
全國人大委員長
吳邦國先生:
釋放程翔!釋放維權人士! 平反六四!支持維權!
香港資深傳媒人丶新加坡《海峽時報》記者程翔自去年4月22日被指為臺灣做間諜扣查,於今年8月31日在缺乏公開審訊丶在沒有披露有關證據及剝奪涉案嫌疑人基本權利等情況下,判處5年徒刑。11月24日,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在審理程翔上訴案時,在漠視一審判決的錯漏,沒有考慮程翔提出的理據,沒有開庭審訊的情況下,就宣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再次突顯中國內地法治極不健全。
程翔先生是眾所周知的愛國人士,卻被誣告「間諜罪」,加上審訊過程是在不公開丶不公平丶不公正的「黑箱」下運作,除了打擊愛國人士回國報效之心外,更令人質疑中國當局透過司法程序進行政治迫害。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對北京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程翔先生的上訴,維持以間諜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年,表示極度失望丶憤怒和強烈抗議!支聯會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程翔,並落實保障新聞自由和公民的基本權利!
回顧1989年6月3日深夜,中國政府暴力對待和平示威者,死傷枕藉。這些北京市民及學生只因為看到國家貪污官倒橫行丶民主自由倒退丶社會分配不公義,為了國家步向文明發展,才勇敢地站出來,但竟遭殘殺。十七年來,八九民運仍未平反,「六四」受難者家屬不只要承受喪失親人之痛,更不斷受到監視丶騷擾丶跟蹤及拘留,一再被扣壓沒收來自海外的「六四」人道捐款,不准為親人伸冤,不能公開悼念親人。
「六四」血腥鎮壓後,中國經濟持續發展,但這都只是表象的繁榮,貪污腐敗丶官商勾結丶貧富懸殊丶弱勢社群無助丶社會矛盾激化丶新聞和言論的箝制等都較八九民運前更嚴重。近年,維權運動在國內興起,維權事件此伏彼起,風起雲湧,鎮壓也鎮壓不了。鎮壓得一時,只是埋藏下更尖銳的矛盾而已。這亦與胡丶溫倡議建設和諧社會背道而馳。
內地維權律師為弱勢群體爭取最基本的權利,遭到打壓丶報復,甚至被以「莫須有」罪名陷獄,法律條文形同虛設。就以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為例,他因去年向多家海外媒體揭露,山東臨沂市政府在推行計畫生育政策時,非法使用暴力,強制結紮與墮胎。去年9月6日,他被臨沂警方從北京綁架回臨沂,第二天開始,當局把他長期非法軟禁,斷絕與外界的所有連繫。今年3月11日,當局更以阻塞交通為由,扣留陳光誠和其他3人,進行盤問,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下,非法羈押他,直至6月10日以「故意毀壞財物」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正式檢控他,並於8月24日將他判刑4年3個月。維權律師高智晟亦於8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機關以「涉嫌違法犯罪活動」拘留審查,家人亦被24小時跟蹤丶騷擾。9月21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檢察院一分院正式逮捕他。曾協助廣東番禺汕尾村村民維護土地權益的維權人士楊茂東,亦於今年9月 14日在廣州家中被捕和抄家,罪名是非法出版並銷售書籍,楊茂東妻子申請看望亦未獲批准,與外界隔絕。
上述異見和維權人士只是行使中國《憲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丶結社自由等權利而陷獄或遭受迫害,他們根本無罪。中央政府經常以「顛覆國家政權」的莫須有罪名將他們重判,是違反中國《憲法》,是對《憲法》的踐踏,也是對其簽署的聯合國人權公約的侮辱。支聯會呼籲中央政府:
一.立即釋放程翔和所有被捕新聞丶網路工作者和維權人士;
二.實踐和貫徹「遵守法律」和「依法治國」的基本方針,尊重和維護國民全面享有《憲法》和法律所確認的權利和自由;
三.保障和維護律師執業的權利和尊嚴,免受政治干預和壓迫,並追究一切對維權人士和律師的壓迫行為;
四.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上述意見,尚祈慎重考慮。
專此奉達,伏維
亮察!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200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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