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6日凌晨0點25分,湖南長沙火車南站貨運站內,一場出人意料的車禍發生了。現場慘不忍睹,死者整個人被壓爛了,特別是右腿骨頭斷裂、翹出,骨肉分離,血流滿地。幾個月大的嬰兒被拋在沙堆上,背後四根肋骨斷裂,遍體鱗傷。肇事者逃逸。據辦案人員分析,死者是經多次碾壓致死,足見肇事者行為之惡劣。
死者家屬在長沙火車南站打橫幅喊冤
死者系法輪功學員熊金澤愛人的姨母,當晚,即2006年8月15日晚8點左右,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區國保大隊一夥(至少6人)氣勢洶洶的闖入長沙火車南站鹽業公司1棟305室。這裡是法輪功學員熊金澤的家,由於邪惡的迫害,熊金澤不得不拋下妻子和7個月大的嬰兒,流離在外。由姨母照顧母女二人。當時母女出外散步,回來後得知此事,恐嬰兒受到騷擾,遂與姨母商量暫時離開家中。然而就在她們每天都要經過的南站大院內時,一場出人意料的「車禍」突然降臨了:僻靜的小道,沒有路燈,一輛小轎車從後面緩緩開來,經過她們身邊,前行至三米遠處,突然,急速倒車,讓人來不及反應。懷抱嬰兒的姨母被撞倒,熊妻見狀,感到來者不善,驚恐之下,邊呼喊救命,邊朝人多的地方跑去……
7個月大的嬰兒被撞斷4根肋骨
事情是車禍,諸多的疑點卻讓人不禁要問:這僅僅是車禍嗎?
第一,火車南站大院有規定,外來車輛不得入內,且晚上十一點關大門,外來車輛是無法入內的,可是這輛車是如何在午夜十二點半進入的呢?
第二,讓我們來看一下事發地。事情發生在火車南站貨運站大院內,狹長的小路一側是鐵軌,另一側是成堆的黃沙,僅僅只夠一輛小車單行,小路的盡頭是只能行人通過的出入口(如圖二)。據現場勘查人員分析,肇事者應是非常熟悉周邊情況的。肇事者倒車的位置是看不到小路的盡頭的,他選擇了在這裡倒車,只能是因為他很確切地知道前方出不去,問題是他既然知道前方不通車,為什麼還要開進小路來呢?
案發現場區域的示意圖
第三,肇事者從死者身邊緩緩行駛前去,不可能不知道路上有人,而且是兩個大人,其中一個抱著一個嬰兒,照常理會更加注意,可是他卻在明知道後面有人的情況下急速得倒車,並且在這樣一個車輛罕至,肇事者可以緩緩的穩步開入小路,說明此人神志是非常清醒地,也就是說肇事者在非常清醒的情況下,明知道車後有人,卻依然以讓人來不及反應的速度急速得倒車。這又說明瞭什麼呢?
第四,在案發前一個小時,即2006年8月15日晚十一點多鐘,姨母曾從熊金澤家(A地)出來,到相距三、四百米遠的自己家中(B地)捎了些東西回去(從A地到B地是一段很複雜的地形,要穿過幾棟宿舍樓,還要爬一個很陡的山坡)。整個過程卻有人非常清楚,而且還把這一過程告知了辦案人員,是誰的眼睛在深夜裡注視著這位善良的姨母的行蹤?卻又在如此細緻的「關注」下發生了慘案?更加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這個神秘的「關注」者居然把這一切告訴了辦案人員,按照常理,他的這一有悖常理的行為足以讓辦案人員將他定為第一嫌疑人,至少是同謀。
鑒於此案性質極為惡劣,疑點難釋,敬請追查國際將此案立案追查,找出真正元凶,制止罪惡延續。
同時我們也誠懇地希望,在處理此案的長沙鐵路公安處專案組和南站派出所能夠秉公執法,不負民眾信任,還死者以公道。
我們也相信,不論凶手有多殘忍猖狂、此時躲在哪個角落,畢竟天地有浩然正氣,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終究是逃不出最終被正法的下場。
背景資料
熊金澤,男,33歲,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訪,說明大法真相,被非法勞教三年,受盡折磨。2002年3月13日至20日,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將熊金澤關進二米長、一米寬的禁閉室裡,強行穿上約束衣,戴上厚重的頭盔,並且不時地對他進行人身侮辱與精神折磨。
2005年12月20日晚8點,長沙公安局天心區國保大隊曾動用10臺車,30餘人之眾,公然在長沙芙蓉苑小區內非法綁架熊金澤,當場搶走熊金澤身上現金一萬多元,價值四千多元的裝修材料,冒河微型車一輛。之後,又在家中無一人的情況下非法闖入熊金澤家,搶走現金六千餘元及價值一萬多元的電腦和印表機,又闖入熊金澤的辦公室內,將現金及電腦印表機洗劫一空。最後,將熊金澤押入長沙市第一看守所妄想繼續迫害。面對邪惡者如此肆無忌憚的行惡,熊金澤經過15天的絕食抗爭,被家人領回。然而該國保大隊的邪惡之徒並未就此罷手,一直在或明或暗的尋找機會迫害。熊金澤被迫流離失所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