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8-23 03:16:09作者:
中國新聞網8月21日報導鄧小平的兒子鄧樸方表示,把父親生前的稿費用在青少年科技創新上,「是對他最好的紀念」。就在8月10日,《江澤民文選》發行,外界估計江澤民的稿酬也不少。無可否認的是,鄧樸方這番話,可能形成對江澤民的一種「道德影響」。
報導指出,2004年鄧小平誕辰一百週年之際,鄧小平的親屬遵照他的遺願,將他生前全部稿費捐獻出來,由共青團中央、全國青聯、全國學聯、全國少工委共同設立了中國青少年科技創新獎勵基金,專門用於鼓勵青少年科技創新,主要獎勵在校大、中、小學生。
此時此刻,鄧小平兒子站出來談其父親的稿酬問題,實在是十分巧合。《江澤民文選》剛剛在全中國發行,若鄧小平的先例成為階模,則鄧小平家屬的言下之意是否認為江澤民似乎也應該把其稿酬捐公?
況且,江澤民兒子江綿恆也是中國科學院副院長,若江澤民大公無私地把稿酬捐出來為中國科學發展出一分力,也可算是對兒子的一大支持。江澤民終身享有黨和國家領導人待遇,且江公子是多家企業的董事,對於錢財身外物,應該也不太在意吧?
較早時筆者就中國國家領導人的稿酬問題找過一些相關資料,在此不妨重複一遍。據外界估計,鄧小平1993年出版的《鄧小平文選》三卷,普及版定價合計爲 35元4角,稿費按15%計算,發行量按5000萬套計(中共黨員人手一套),這一次的稿酬收益就是2億6505萬元。有研究者估計,江澤民的稿費,不算《江澤民文選》三卷,僅《論三個代表》一本書,該書每冊標價12元,發行量按8000萬冊計,稿酬按15%計,該次的稿酬所得就是1億4400萬元。
又據2004年第九期《黨史博採》和《黨史文苑》兩本中共刊物指出,關於對毛澤東稿酬遺產處理,中共中央曾有個意見:毛澤東是「屬於全黨的」,毛澤東著作是「全黨集體智能的結晶」,毛澤東留下的稿酬不是留給妻子江青和親屬的。江青曾先後五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遺產,要提取5000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都遭到拒絕。李敏、李納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後來由中辦先後給她們兩人撥下200萬元人民幣,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
另據《黨史博採》和《黨史文苑》的披露,從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這方面的內情才露端倪。中共發現,截至2001年5月底毛澤東稿酬已達1億3121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指出,毛澤東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曾從稿酬中提取22萬元,給七名黨外知名人士,其中給章士釗10萬元(註:1920年4月,章士釗在上海曾贈二萬塊銀元給困境中的毛澤東。此次毛戲稱,這是還給章士釗的舊債)。1966年初,又提取了10萬元給程思遠。從1965年至1976年2月,毛澤東先後九次提取38萬元和二萬美元給了江青。毛曾先後兩次給汪東興4萬元(其中有一點五萬元是給汪東興家屬修理房屋用的)。
又據上述兩篇文章,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1967年10月,毛澤東曾自己查過稿酬情況,當時有570多萬元。毛在「五百」二字上畫了個圈,批曰:上繳黨費。結果,毛此舉被「中央文革」卡住,未交黨費!
1976年12月(「四人幫」垮臺,毛澤東已逝世),毛澤東生前的貼身警衛汪東興在清查毛私人財產時發現,毛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稿酬累計存款爲 7582萬餘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的名義開戶的。另外,毛澤東還以個人名義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南海支行開設的戶頭,賬上通常存有八九十萬元。
有分析指出,從這些數字賬目來看,毛澤東的稿酬大多來自「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因爲那時《毛澤東選集》等毛著作印行最多,發得最廣,到後期全中國十億人口,差不多人人一套《毛澤東選集》。
報導指出,2004年鄧小平誕辰一百週年之際,鄧小平的親屬遵照他的遺願,將他生前全部稿費捐獻出來,由共青團中央、全國青聯、全國學聯、全國少工委共同設立了中國青少年科技創新獎勵基金,專門用於鼓勵青少年科技創新,主要獎勵在校大、中、小學生。
此時此刻,鄧小平兒子站出來談其父親的稿酬問題,實在是十分巧合。《江澤民文選》剛剛在全中國發行,若鄧小平的先例成為階模,則鄧小平家屬的言下之意是否認為江澤民似乎也應該把其稿酬捐公?
況且,江澤民兒子江綿恆也是中國科學院副院長,若江澤民大公無私地把稿酬捐出來為中國科學發展出一分力,也可算是對兒子的一大支持。江澤民終身享有黨和國家領導人待遇,且江公子是多家企業的董事,對於錢財身外物,應該也不太在意吧?
較早時筆者就中國國家領導人的稿酬問題找過一些相關資料,在此不妨重複一遍。據外界估計,鄧小平1993年出版的《鄧小平文選》三卷,普及版定價合計爲 35元4角,稿費按15%計算,發行量按5000萬套計(中共黨員人手一套),這一次的稿酬收益就是2億6505萬元。有研究者估計,江澤民的稿費,不算《江澤民文選》三卷,僅《論三個代表》一本書,該書每冊標價12元,發行量按8000萬冊計,稿酬按15%計,該次的稿酬所得就是1億4400萬元。
又據2004年第九期《黨史博採》和《黨史文苑》兩本中共刊物指出,關於對毛澤東稿酬遺產處理,中共中央曾有個意見:毛澤東是「屬於全黨的」,毛澤東著作是「全黨集體智能的結晶」,毛澤東留下的稿酬不是留給妻子江青和親屬的。江青曾先後五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遺產,要提取5000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都遭到拒絕。李敏、李納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後來由中辦先後給她們兩人撥下200萬元人民幣,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
另據《黨史博採》和《黨史文苑》的披露,從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這方面的內情才露端倪。中共發現,截至2001年5月底毛澤東稿酬已達1億3121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指出,毛澤東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曾從稿酬中提取22萬元,給七名黨外知名人士,其中給章士釗10萬元(註:1920年4月,章士釗在上海曾贈二萬塊銀元給困境中的毛澤東。此次毛戲稱,這是還給章士釗的舊債)。1966年初,又提取了10萬元給程思遠。從1965年至1976年2月,毛澤東先後九次提取38萬元和二萬美元給了江青。毛曾先後兩次給汪東興4萬元(其中有一點五萬元是給汪東興家屬修理房屋用的)。
又據上述兩篇文章,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1967年10月,毛澤東曾自己查過稿酬情況,當時有570多萬元。毛在「五百」二字上畫了個圈,批曰:上繳黨費。結果,毛此舉被「中央文革」卡住,未交黨費!
1976年12月(「四人幫」垮臺,毛澤東已逝世),毛澤東生前的貼身警衛汪東興在清查毛私人財產時發現,毛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稿酬累計存款爲 7582萬餘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的名義開戶的。另外,毛澤東還以個人名義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南海支行開設的戶頭,賬上通常存有八九十萬元。
有分析指出,從這些數字賬目來看,毛澤東的稿酬大多來自「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因爲那時《毛澤東選集》等毛著作印行最多,發得最廣,到後期全中國十億人口,差不多人人一套《毛澤東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