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3日上午9時,貴州畢節中級法院法庭審理法官通過電話向李建強律師宣判,判決貴州《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2006年2月9日,畢節檢察院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李元龍,但是該案在4月份三次延期開庭。
由獨立中文筆會推薦的李建強[劉路]律師向天網記者表示,李元龍獲罪2年,他感到非常心酸,因為李元龍根本不構成犯罪,他既沒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主觀想法、也沒有用任何行動去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且,國家政權也並沒有因為他的文章而垮臺或遭受危害。
李建強還說,這個案件的判決結果和過程都很荒唐,畢節法官和法庭本身都沒有決定權,需要向上級層層匯報,所以案件拖延了這麼長時間。
在李元龍案件審理過程中,大陸著名異議人士趙昕、廖雙元、陳西、吳玉琴等也多次表示了抗議。2月9日,正在雲南韶通養傷的趙昕,以及貴州數位異議人士星夜冒雨趕往畢節,聲援李元龍。他們10日舉著「夜郎還在自大」的抗議標牌,在貴州畢節中級法院門口進行了無聲的抗爭,並入庭旁聽。
同時,多次幫助大陸異議人士,曾經在北京工作的,現在美國的中日美比較政策研究所總裁趙京先生,也曾通過六四天網向李元龍家屬提供了經濟幫助。
李建強律師說:李元龍是當今中國大陸一個名符其實的良心記者,在貴州當地做了很多好事,資助了很多貧困學生,同時,他還揭露腐敗,幫助社會弱勢群體,維護社會公正。而貴州畢節當局居然把深得民心的李元龍先生判刑2年,實在荒唐!
李建強律師還表示:對於這個判決結果,從理論上看,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李元龍根本無罪,判一天都是錯的,但是考慮到中國的司法環境,這個刑期又是所有同類案子中最短了。我將徵求家屬意見,決定是否上訴。
毫無疑問,這些結果的取得,與記者無國界、國際筆會、獨立中文筆會等組織,與李建強律師的努力,以及海內外輿論的強大壓力和大陸民運人士的積極參與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