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再次"節外生枝"---陳丹蕾稱有人幫忙分屍,自己並不知情
陳丹蕾無精神病
28歲的留美女碩士陳丹蕾在大洋彼岸槍殺丈夫並碎屍一案,近日由上海市檢察一分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據悉,陳丹蕾在上海被捕後,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檢察一分院組成司法小組,於今年2月赴美,要求當地警方提供陳丹蕾作案所用手槍的彈道痕跡等鑑定結論和數據。經據理力爭,最終說服當地警方提供了相關證據。
昨日晨報記者獲悉,目前上海市司法機關對陳丹蕾實施的司法精神病鑑定結果顯示,陳丹蕾沒有任何精神疾病。此前,陳的家屬在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曾稱,陳丹蕾的母親和外婆都有「精神分裂症狀」,陳丹蕾本人也有「精神疾病」。
對於陳丹蕾家人提出的「精神病說」,何雷的母親方女士曾表示並不意外:「在司法鑑定報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客觀證據出來之前,一切猜測和臆斷都是不理性的。用『精神病』的說法洗脫罪名,是很常見的行為。」
希望拿到美國鑑定材料後開庭
2004年聖誕節,陳丹蕾曾對丈夫何雷胸口刺了兩刀,後被當地司法機關提起公訴。當時美國司法機關曾對陳丹蕾進行精神狀況鑑定,確定其有「深度抑鬱」。陳丹蕾家屬此次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認為,「我們不清楚中國司法小組是否從美國取回了當初的精神鑑定材料,如果沒有,我們希望延期開庭,待美國方面提供了足夠材料,中國方面再度進行精神鑑定後再開審此案。」
陳丹蕾的律師,上海君悅律師事務所何志法、修同飛昨日下午告訴晨報記者:「陳丹蕾認為,案發時,由於與何雷關係不好等因素的影響,情況很混亂,自己意識也不太清楚,像被詛咒了一樣,就買了槍,自己當時的精神狀態現在實在說不清楚。我們認為,美國的心理醫生的診斷以及證言,能夠準確反映出陳丹蕾在案發時的精神狀況,我們將請求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收集相關證據,並且以此作為精神疾病重新鑑定的依據。」
陳丹蕾稱事後才知屍體被肢解
何志法、修同飛律師告訴晨報記者,他們接受陳丹蕾親屬的委託,仔細研究了上海司法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結論部分),會見了被告人陳丹蕾,聽取了被告人本人對案件的看法。
「陳丹蕾提出,《起訴意見書》遺漏了重要事實,何雷屍體系化名JACK的人肢解的。當時陳丹蕾請來此人幫助將屍體裝入冰箱,結果他誤解陳丹蕾的意思,將屍體進行了肢解。陳丹蕾稱是事後才得知屍體被肢解。從這一點可以看出,陳丹蕾並未起意以及參與肢解屍體,我們請求檢察院查明事實。」修同飛律師說。
據律師介紹,目前陳丹蕾有悔罪表現。她多次表示自己對不起何雷父母,願意在物質和精神方面進行補償。律師同時向檢察機關提出,「陳丹蕾在案發之前一直在讀書,生活環境比較單純,這也造成其想法比較簡單。性格脆弱的她因家庭糾紛處理不善,一念之差,觸犯了刑法,對於其社會危害性的認定,應當區別於殺人越貨的惡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