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6-12 15:58:00作者:
大赦國際組織發表報告,指責中國向若干違反人權情況嚴重的國家出售軍備,助長這些國家的政府侵犯人權。
大赦國際組織星期一發表30多頁的報告,援引例子揭露中國一再向侵犯人權的國家出售武器,包括在2001到2003年期間,一名荷蘭商人在香港設立公司,無視聯合國對利比利亞的武器禁令,把大批中國製造的AK-47步槍和火箭筒運往當地。報告還說,中國在2005到2006年期間把2萬5千支步槍和1萬8千枚手榴彈運往尼泊爾。據說這批武器後來用於鎮壓示威者。利比利亞和尼泊爾、緬甸、蘇丹和南非等國家也曾經向中國購買武器。
*中國武器出口每年至少10億美元*
大赦國際組織估計,中國每年對外出口的武器價值超過10億美元,而由於北京過去八年沒有向聯合國提供武器轉運的資料,真正的數字可能高於估計。大赦國際組織稱中國為全球最大和最不負責任的武器出口國家之一。
組織香港分會發言人胡浩堂把這種情況歸咎於北京向來不受國際協議約束:「目前世界上的軍備出口大國都受到國際協議約束,不會輸出武器到人權記錄惡劣的國家,只有中國例外,沒有簽署任何同類協議。」
*大赦國際促中國支持限制武器貿易*
大赦國際組織期望中國在今年10月的聯合國大會上支持起草國際軍備貿易條約,限制售賣常規武器。
軍事評論員郭堅表示,不排除中國出於政治需要,經由各種渠道售賣武器給其他國家的可能。他說:「中國不允許明目張膽的軍火走私,但是由於政治上的需要或者國際外交上的籌碼,有可能會繞過幾個國家或者組織去進行這種活動。」
郭堅認為,基於價值觀的差異,中國和西方國家難以就限制售賣武器達成協議。他說:「如果中國被邀請參加這些協議,中國可能提出修改的動議:第一,要約束美國等大國向中國不願意的地區和國家出售先進武器;第二,為中國擠進世界軍火市場取得合法化。但是由於東西方價值觀不同,恐怕這些條約很難修改。」
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