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離婚財產糾紛涉及3億元 最高法院開庭審理

發表:2006-05-16 22:17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全國訴訟標的最大的離婚財產糾紛案二審1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所涉及財產超過3億元。

此案原告張某1996年與被告余某結婚,婚後育有一女。後張某發現丈夫余某有外遇,於是向法院起訴離婚。

2001年5月,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2002年8月,張某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被告余某在大連長江廣場有限公司所擁有的25%的股權,以及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5年其股權所產生的收益。所涉及財產總額超過3億元。張某還主張根據余某隱瞞財產和存在婚姻過錯的情況,在分割財產時減少余某的份額。經過為時兩年多的審理,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5年5月30日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余某在大連長江公司擁有的25%股權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收益的50%歸原告張某所有。

張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她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沒有確定股權收益的具體數額,難以執行。此外,一審法院只是對余某在大連長江公司擁有的股權所產生的收益進行了平均分割,而除余某在婚前獲得的大連長江公司15%的股權外,另10%的股權,即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余某投資所獲得的股權,應確認為雙方共同財產。張某還表示,一審法院也沒有就余某隱瞞財產和存在婚姻過錯的情況,減少余某的財產分割。張某主張共同財產的六分之五歸她所有。

被告余某沒有上訴。

在16日的二審開庭審理時,原告張某及其兩名代理人出庭。被告余某與一審一樣,沒有出庭,只委託兩名律師代理出庭參加訴訟。雙方在庭審中出示了有關的證據,並圍繞余某在大連長江公司的股權是余某個人的財產,還是余某任董事長的華力公司投資大連長江公司所擁有等問題,陳述了各自的觀點。

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判決。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