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鐘後,在附近店家的努力扑救下,朱三清身上的火被扑滅,並迅速被送到醫院。19日中午,神志尚清醒的朱三清,躺在病床上對記者說:「我只想一死了之,我是被逼的!」
據醫生介紹,朱三清全身燒傷面積達20%,其中5%三度燒傷,手部尤其嚴重。昨?時,鑒於傷情較重,朱三清被轉移到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
據朱三清說,自焚是因自己的摩托車被派出所扣留引起的。3月3日,他一個人騎摩托車經過福清市宏路派出所附近路面時,因為沒有駕照被交警扣留,爭執中朱三清頭部被擊打,「我說,你再打我,我就告你!」
當天,朱三清被福清市宏路派出所處以拘留10天,並處罰金1000元。19日下午,宏路派出所所長何明秀表示,根據治安處罰法規定,無證駕駛,的確要處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200至1000元的處罰,「拘留10日,並處罰金1000,屬於情節嚴重,大致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沖卡,另一種是非法營運」。而朱三清表示,他當天是一個人騎摩托車。
自焚的安徽民工朱三清
3月13日朱三清從拘留所裡出來後,和妻子一起拿著1000元到派出所去繳罰金。「本來說好拘留後,再罰款,就可以取車了,可他們又不讓拿車,說非法營運還得再繳2000元!」接下來的幾天裡,朱三清和妻子每天去派出所,但一直受到不友好的接待。而朱三清認為,壓垮他神經的是3月15日那天,他和妻子再次來到派出所時,受理該案件的民警陳為朝,對他妻子吼了一聲「去你媽的×」。
「我對不起妻子,讓她受委屈了!」朱三清說,從那天開始,他覺得沒有了做人的尊嚴。19日上午,他給妻子做完早飯後,趁妻子還沒起床,一人走到街上,「越想越冤,就找了一個可樂瓶,跑到油站買了6元的汽油。」在福清宏路派出所裡,記者從該所的案件檔案查到,「3月3日,朱三清由於無證駕駛被抓獲,處1000元罰款及治安拘留10天。」根據該記錄,給朱三清做筆錄的民警叫吳聲團,送朱三清去拘留的民警叫嚴學煒。
19日晚,嚴學煒和吳聲團在電話裡均表示:「我們在外面出警回來,隊長說,這裡有個無證駕駛的案子,你們做一下。」至於朱三清是被誰抓回來的,兩人都表示「不知道」。
嚴學煒還告訴記者,朱三清出了拘留所之後,還來找他要車,他就讓朱三清去找隊長陳為朝,記者瞭解到,陳為朝是宏路派出所交巡警中隊長,至於朱三清是不是非法營運,他也不清楚。為了證實朱三清夫婦所言,並瞭解朱三清無證駕駛案件具體如何辦理的,何明秀當場多次撥打陳為朝的電話,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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