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姍娜
賴斯女士你我並不認識,可因為你的到來,我卻遭到了不公的待遇。
3月15日兩會終於結束了,我也終於獲得了自由。可誰知這自由只有5天,3月20日賴斯女士來中國了,我又沒有自由了,還發生了一段插曲。
因為兩會的關係我和賈建英好久不見了(順便說一聲,不知道為什麼警察不讓我們來往),3月20日我到賈建英家做客。真不巧,那天賴斯女士來中國了。本來警察就特別不願意我們有來往,何況是在他們認為敏感的日子。我剛到賈家,警察就來電話叫我回家。沒辦法,我只好準備回家。
到了樓下,一個穿便衣(後來才知道他是展覽路派出所的張所長)的人對我喊著:「你別走」,後邊還跟著兩保安(他們著工作裝)。我不聽,因為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聽他的。他既沒穿警服,也沒告訴我他是警察。後來他們3個人攔住了我的去路。我跟他們講理,問他們:「我為什麼不能走?」他的回答是:「不為什麼,就是不讓你走!」大家看看,這就是一個所長所說的話。「多麼有素質啊!」我繼續和他們講理。他們沒理,後來就惱羞成怒,對我是推推搡搡、拉拉扯扯。3個大男人拉扯我,我哪裡受得了。到現在我的骼膊還在疼。更可恨的是張所長,他說:「我不是老百姓」等一些侮辱我的話,引來了許多人圍觀。
這件事發生以後,我想了許多:警察在大庭廣眾之下,就能這樣對待一個弱女子,在監獄裡的丈夫受的會是什麼樣的侮辱呢?良心犯在監獄裡挨打的新聞時有所聞而歷歷在目啊!這種事會不會發生在我丈夫身上啊?想起問到丈夫是否挨過打,他總是支支吾吾的。我覺的好可怕呀!後背發涼啊!
其實,我和賈建英在一起聊天,就是因為我們有著相同的經歷、相同的遭遇,所謂同是天涯淪落人,只是互相安慰一下,沒什麼大不了的。在警察眼裡,好像我們倆在商量怎麼顛覆國家政權似的。換個角度說,假如我們兩個弱女子在一起聊天,國家政權就能被顛覆,這個國家的政權是何等地脆弱呀!
我也要說句不敬的話,請賴斯女士不要再來中國了。我只是個弱女子,不喜歡政治的弱女子。可因為賴斯女士──一個並不認識的人,而且我永遠都無法認識的人──來了中國,我卻得到了如此不公的待遇。(2005.3.21)
── 原載《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