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1-21 14:07:00作者:
新華網廣州1月21日電 (記者彭勇、鄭天虹)廣東省政協九屆九次常委會議消息,廣東省政協4名委員因為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依法查處或已作有罪處理,被撤消委員資格。
被撤消委員資格者名單和原因:
古運泉,廣東省博物館原館長,因犯受賄罪,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
吳朝旭,廣東民昌果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曾當選茂名市人大代表、廣東省政協委員、中國鄉鎮企業協會鄉鎮企業家委員會第二屆理事會副會長。2004年7月,吳朝旭涉嫌「隱匿、銷毀會計憑證和會計資料」,被茂名市檢察院批准逮捕,而民昌果業則涉嫌非法集資詐騙,有關部門正在偵辦此案。
陳毅鋒,深圳冠豐華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冠豐華」公司未經工商、國土、貿發等單位的審批、許可,10年來在羅湖區東門步行街、筍崗貨代市場、寶安北路等地,違章搭建了面積約7.5萬平方米的商鋪,憑空「創造」出了東門大世界商場、筍崗公鐵聯運市場和寶安北順意隆建材市場等3個大型專業市場,並向全國各地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招租,大肆斂財。同時,「冠豐華」還私自招收了數百名黑保安充當打手,強佔物業、欺壓業主、圍攻執法人員。
林瑞億,汕頭市億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犯挪用公款罪,犯罪情節輕微,被江蘇省連雲港市檢察院作不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