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當局得知後,極度恐慌,派公安武警、便衣數百人對這些來自河北新樂的工人採取圍追堵截。爲阻止這些告狀「大隊人馬」進入「兩辦」,1月11日雙方人馬在「兩辦門前」發生打鬥,許多工人的衣服被扯破。近中午,這批大軍有往新華門集結,路途中被跟蹤的截訪公安等,全部帶到新華門附近的府右街派出所「軟禁」起來,從中午12點到晚上10 點,記者採訪時,這些人仍然被困在此地。
有人告訴記者:在這幾個小時中,他們沒有喝過一口誰,也沒人給飯吃,有人提出要出去吃飯,警察不允許。警察說等著河北來車,把他們都接走。不讓他們滯留北京。
上訪登記表反面
趙守傑說:我們已經是走投無路了,找誰誰都不管,沒辦法了,12年了`,欠我近200萬,工人管我要錢,我管誰要呀。現在我們都被關在北京「集中營」,我們強烈要求媒體記者給我們呼籲,我們要出去!
關於上訪的原因,趙守傑告訴記者: 1992年6月13日,河北二建公司委託我與新樂市清真肉類股份有限公司鑑定了建築其廠房的協定,雙方均無爭議。根據協定我二建公司包工、包料,承包價以建行決算爲依據。
新樂市清真肉類股份有限公司總造價爲4308536.02元,實付工程款3162179元,尚欠1146537.02元,減去(1998)新經再字第9號民事判決生效後執行回473160.00元,合計還欠1651516.94元。
工程交付新樂市清真肉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後,我曾數次找其到建行做工程決算和索要工程款,清真肉類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傻子一反常態,蠻橫不講理說:「我是市政協委員。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我捅死你全家,殺你三代。等(此有公安干警郭偉、扣振敏證明材料爲證)。
我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下,訴至新樂市人民法院,經法院委託石家莊市建設銀行對所建工程量做造價爲4308536.02元,經(1996)新經初字第X號民事判決、(1996)新民監字第9號民事判決、(1998)新經再字第9號民事判決、(判決發生效益後,執行47萬餘元)。
在他們的上訪材料中寫到:「1999年10月12日,石家莊人民檢查院以石檢民行抗訴書、(1999)石經監字第57號民事裁定、2000年11月26日新樂市法院作出(2001)新經再字第12號民事判決;新樂市清真肉類股分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訴,直到2001年9月29日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02年9月5日新樂市人民法院做出(2002)新經再字第20號民事判決和石市中院2003年6月19日做出的(2002)石民再終字第00238號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河北新樂市清真肉類股份有限公司自1992年至今還欠我一處工程款1651516.94元不還。法定代表人張傻子依仗石家莊市政協委員身份,橫行鄉里,蠻橫不講理,新樂市法院以此爲由,拒不執行2003年6月19日的(2002)石民再終字第00238號有效判決,給第二建築工程公司一處造成巨大經濟、精神損失。」
趙守傑告訴記者:鉅額的欠款給我本人及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清真肉類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無法償還於我,工人工資我無法支付,就連我自己的生活都難以爲維持,我承受著精神和身體的巨大痛苦,上告無門,生不如死。
他表示:新樂市法院執行局,因對方法定代表人張傻子是石家莊市政協委員,對有效判決不屑一顧,法院一年多來拒不執行和查封、拍賣,對其這種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頭頂國徽的這些不執法人員還在執法崗位上工作,法律何在?
新樂市清真肉類股份有限公司現在仍然的正常運轉和經營,而且效益極好、還出口外銷。它完全有償付能力。
最後趙表示他們已經建議河北省石家莊市政治協商委員會罷免張傻子政協委員資格並再次懇求相關領導盡快解決群眾的疾苦,讓我們全體員工過一個溫飽、平安年。
聯繫電話:13930453847:(北京)13582338647;(宅電)0311-8670-805。
記者發稿前最新消息:
(今天早上7點多種,記者再次聯繫有關人士,得知:趙守傑等116人,在昨晚11點被由新樂來的警察全部接回新樂地區。當時由河北新樂開來四輛大轎車和十多輛小車來到北京的府右街派出所,50多名警察,把工人們帶上車,說是回新樂解決問題。夜裡2點,車子到達新樂公安局,目前有90多人被關押在公安局刑警大隊,另有十多名生病的人被帶到旅館。從昨天早上到目前早7點40分記者採訪時,他們這些上訪人員,還不曾吃過任何東西,也沒有喝一口水。他們向記者表示,在強大的政府面前,老百姓太軟弱。他們不讓我們回家。)
Daji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