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2004年12月28日刊登的這篇文章,題目就是《接受網際網路監督也是接受群眾監督》。這篇文章刊出後,中國官方人民網立即加以轉載。
這篇文章,讓外界聯想到,今年10月,中國網際網路上有文章揭發,深圳五個部門聯合發文推薦觀看由市委副書記李意珍女兒李倩妮主演的電影《時差七小時》,而李倩妮更被媒體揭發從十多歲開始坐擁資產七百多萬元人民幣。
對此,深圳市委成立了調查組。深圳市委的調查堅持:市有關部門是按正常程式和慣例向學生們推薦;李意珍的配偶和女兒所經營的三家公司中,有兩家由於「沒有資產」,「屬於接受空殼轉讓」,其配偶和女兒沒有實際投入資金,只有一家參股投資150萬元人民幣,分三次投入。位於事件中心的李意珍,甚被被深圳市委讚揚。該市市委指李在事件的檢討中「態度誠懇,認識深刻」。
外界關注到,這場關於網際網路的討論,很有可能跟李意珍事件及其後續爭論有關。《光明日報》12月28日這篇題為「接受網際網路監督也是接受群眾監督」第一段就指出:「日前,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對少數幹部收送紅包、賭博及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等突出問題提出嚴厲批評。同時強調,領導幹部要接受新興媒體───網際網路的監督」。
雖然黃麗滿口是這麼說,但實際上被指觸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六條要求的市委副書記李意珍,至今仍未受到任何懲罰。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六條要求,「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黨員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該黨員領導幹部應當盡快讓其配偶和女兒從其分管領域的企業中全部退出,並由市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文章指出,「領導幹部接受網際網路監督,就是接受無數雙眼睛的監督,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這種監督更直接、更徹底、更真實、更尖銳、更加不留情面,因而這種監督是非常有效的監督」。
該文批評:一些領導幹部眼裡就如同「洪水猛獸」。該文作者傅新認為,這些領導一方面說網際網路言論是消極的、無聊的、不負責任的,另一方面又害怕網際網路上的批評,有時還裝聾作啞,置之不理。
《光明日報》的文章指出:「當然,網際網路上傳遞的一些資訊不太準確,有些聲音確實偏頗,但這絕不能成為領導幹部逃避監督的理由」。文章認為,網際網路作為一種新興媒體,在反映社情民意、發揮輿論監督功能等方面,同時具有其他媒體不可比擬的優勢。這種優勢主要體現在:網際網路方便快捷,使得線民參與輿論監督的 「門檻」大大降低,意見表達變得極為簡便。
《接受網際網路監督也是接受群眾監督》一文又指出,中國的線民人數眾多,網際網路監督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網際網路言論往往代表著廣泛的民意;網路上傳遞的資訊更加鮮活,發出的聲音涉及面更廣,線民們可以較為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網際網路言論往往代表著最直接的感情。
該文又說:「正因為有的幹部有一些醜事見不得陽光,有的部門想把一些醜事遮掩起來,他們才害怕和逃避網際網路監督」。
在發生了這次李意珍風波後,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可謂是承受了頗大的政治壓力,外界更關注到,中國高層是否出現正面交鋒的問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11月22日在北京舉行了全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據中國官方新華網22日的報導,吳在會上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繼續落實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的有關規定,不允許利用領導幹部的職權和影響謀取非法利益。
在11月下旬,有關的爭議明顯有升溫跡象。在這個時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高調南下,李意珍緊隨其後,外界普遍認為這是李長春挺黃麗滿和李意珍的政治動作。
在李意珍事件中,因為消息在網際網路上迅速流傳,涉及事件的當事者似乎是感受到切膚之痛,而網際網路也成為被攻擊的目標。《深圳晚報》11月9日報導,深圳晚報社和出版李意珍女兒書籍的海天出版社「聯手呼籲」:青少年網民遠離網路毒品,做文明網民的倡議書。
深圳12月1日召開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擴大)會議。《深圳商報》12月2日報導引述黃麗滿指責「有個別人熱衷於傳播小道消息、流言蜚語,甚至無中生有、惡意中傷」。她認為「這與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倡導的寬容、諒解的社會理念和尊重人、理解人、幫助人的人文精神是背道而馳的,也是黨紀、政紀、法紀所不允許的」。不過,當時的非深圳媒體,都把內容重點放在「黃麗滿批評幹部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這方面,唯獨是黃麗滿屬下的深圳刊物詳細報導了「有個別人熱衷於傳播小道消息」的說法。
中國中央臺「焦點訪談」欄目也在11月9日播出「警惕網路虛假信息」專題。而在李長春的大本營河南鄭州,11月中旬也舉辦了一個「部分省市宣傳部長會議」。該會公開指責有人「內外勾結」「借題發揮」,「重點攻擊」,「利用網路」。有關會議的精神,也在12月開始在各省傳達。
有一種意見認為,有關網際網路的爭論,可能涉及中國中央高層不同的意見。《北京晚報》11月11日報導,中國總理溫家寶高調批示送交最高領導參考的《網際網路資訊擇要》,這文件是由「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一局」負責。換言之,《網際網路資訊擇要》是由溫家寶的嫡系工作人員直接向最高領導報告。
應該指出,網際網路對胡溫而言,實在十分重要。去年全國一片封鎖非典消息的當兒,胡錦濤就是靠上網得知真相。新華網2003年4月28日一篇文章就指出:胡錦濤在廣州看望了戰鬥在防治「非典」第一屆的醫生代表並和他們座談時對一位醫生說:「你的建議非常好,我在網上已經看到了」。
中國媒體上有關網際網路監督的討論,自今年以來一直都是外界焦點之一。中國官方新華網在2004年3月10日曾刊登一篇文章,題目正是《胡錦濤溫家寶上網:網路促進民主下情上達!》。定位為「民意預警網站」的「中華投訴網」以及「輿論監督網」在9月2日被封后,溫家寶辦公室曾直接跟負責網站有關事宜的中國國務院新聞辦瞭解情況。該兩網站在9月6日重新開通。不過,中華投訴網現已再次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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