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家族腐敗案逐年增多
文章介紹,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8月,中國被「雙規」、隔離審查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省部級幹部就有36人。另一組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7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22913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1767人,廳局級以上幹部109人。
日前,湖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王道生及其子王健因受賄罪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1年;兩被告受賄犯罪所得人民幣401萬元被沒收並上繳國庫。兩人都表示不上訴。
據湖南省有關部門統計,自1997年查處「三湘第一貪」張德元夥同養子、妻子的特大受賄案以來,「家族腐敗」案件數量逐年上升,牽涉面愈來愈廣,犯罪金額也越來越大,其中涉及到副廳級以上幹部的大要案就有10多起。
王是湖南省繼2002年唐見奎案之後又一個因經濟問題落馬的省政府副秘書長。唐案和王案均涉及家族腐敗。在唐見奎案之前,湖南省機械局原局長林國悌、湖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馬其偉也都是帶著家人一起犯罪。
腐敗特點:全家同流合污狂掠財富
「一些領導幹部滋生了極端利己主義思想,理想信念動搖,總想在位時為家庭,特別是為兒女多留些錢財,導致家風不正,全家同流合污。這是『家族腐敗』的顯著特點。」湖南省檢察院兩位工作人員說。
參與王道生案調查的一位檢察官說,80%以上的高官腐敗案都與家庭成員有密切關係。從實際情況看,行賄人不容易直接接觸高層官員,他們與官員的親人交往相對容易些。現在很多官員受賄,往往是子女、妻子收錢後找官員辦事。另外,官員通過子女辦事也是為了逃避法律制裁,表面看與自己無關,出事時也可以搞攻守同盟,只承擔教養子女不當的責任。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邵道生指出,「家族腐敗」具有掠奪財富的瘋狂性,侵吞國家資財的數額往往達幾百萬元、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對經濟危害特別巨大。邵道生認為,鑒於腐敗官員及其親屬擁有大量不明財產的現狀,應重新修訂領導幹部家庭財產申報制度,同時完善金融體制,防止腐敗資金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