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7日上午,筆者在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亮甲店鎮亮甲店村劉素娥家裡,見到了劉素娥的堂妹、備受當地政府毒打摧殘的桃林口水庫移民代表劉曉艷,從而採訪調查了這位「秋菊」式人物較為完整的維權故事。以下是劉曉艷當面提供給筆者的上訪材料,這份材料有手寫稿和列印稿兩種版本。手寫稿的落款時間是2004年3月5日,列印稿的落款時間是2004年5月19日。據劉曉艷介紹,列印稿是她2004年5月18日到北京上訪時,在一家打字店中匆匆列印的。筆者在重新錄入過程中只對個別的錯字病句進行了訂正:
國務院各位領導:
您好。我叫劉曉艷,今年我43歲,是由秦皇島市青龍縣搬遷到唐山市灤南縣柏各莊鎮莊五莊村的桃林口水庫移民。由於從95年搬遷到現在,我們一直沒有得到真正的公正待遇,移民政策沒有得到落實,尤其是當地鎮、村領導視移民為眼中釘、肉中刺。按省政府規定移民應該享受人均土地,我們比當地村民每人少四分地,村裡卡扣我二年30年延包地,提前增收農業稅,重複增收、濫收費、濫攤派,受到種種不公正待遇。移民建房時村裡不讓高蓋,沒有地基,高8尺、寬6米。我97年蓋好,98年又讓高蓋,高一丈一尺五,寬9米,比我的房山地基高2尺半。現在我院子裡的水流不出去,房子下沉,房頂上出現五條大縫,雨天房頂漏雨,院子裡的水往屋裡倒灌。在這種情況下,我多次上訪縣政府、市政府。2001年4月22日,我們到鎮政府上訪,鎮黨委書記李俊平說就按照大隊裡的土政策。我們和他辯論時,主抓移民的副鎮長孟令合要把我們移民清出柏各莊鎮。我讓他給我們安排個地方,孟令臺連罵帶打,當時趙振儉、劉印龍在跟前。
第二次是2001年5月23日,因為追究此事,第二次被孟令合毆打。副鎮長孟令臺把我按倒用我的頭往地板上磕,當時昏迷過去。醒後,我報110,110責成柏各莊派出所處理,所長湯文志到現場做了詢問筆錄。2001年6月21日我夫妻倆每人被拘留15天。我丈夫王江因為在孟令合打我時,罵了孟令合一句,被拘留15天。我用辦公室電話報警被說成是擾亂鎮政府正常辦公秩序,被拘留15天,而在辦公室裡公然毒打本地公民的副鎮長孟令合,反而逍遙法外。
2001年11月22日,我在鎮政府李俊平書記辦公室裡上訪。交談中,鎮長李景雲大打出手,將我打成腦積水,左腎挫傷尿血,胸部腹部都有傷。李景雲打我時有李守中、李守友、閻興等人看見,派出所所長湯文志做地詢問筆錄。如此嚴重的刑事案件,鎮だ罹霸品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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