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民族英雄是袁崇煥。這位屢屢打敗努爾哈赤的抗清名將,雖然官已做到了崇禎的兵部尚書,最終卻落到了魏忠賢餘黨手中,落得個「投敵叛國」、處以碟刑的下場!所謂碟刑,就是將人活剮--但並不是今人所說的剝皮,而是在人身上小塊小塊地割下來,直割出幾千塊,俗稱「殺千刀」,令受害者不能遂死,往往要幾天才能氣絕。因而此刑又有臠割、剮、寸碟的別稱,而它的正式名稱卻非常文雅,叫「凌遲」:凌原作「凌」意指出的緩坡。
凌遲行刑時,先用漁網緊纏犯人,令其肉從網眼中鼓出,即以薄刃削去,扔進一小筐中,如此反覆,直至肌肉剔盡,往往人還未死。明宦官劉瑾受凌遲之刑,規定要割3357刀,分S天割完。劊子手在割的時候,因為怕他昏死過去,因此每割十刀便歇一歇,並大聲吆喝以為犯人提神。明末才子鄭曼因黨禍獲凌遲之罪,1639年8月26日黎明,在北京甘石橋西四牌樓受刀。是日萬人空巷,就像過節似的,群眾一大早就到了刑場。鄭曼未穿鞋襪,坐在籮筐中,輕聲向家僮交待諸般後事;劊子手在砂石上磨刀;早到的群眾在指指截戳交頭接耳,好一派熙熙攘攘和平景象!這是行刑前的一剎那,他們在等監官到場……
時辰一到,在劊子手的齊聲唱和中,監官宣讀了判決結果:「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這時人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兒上,興奮得面紅耳赤,人頭攢動,有的上樹,有的爬房,必欲看個究竟。那一天,劊予手特別賣力,揮舞輕刀,演出庖丁絕技,不一會兒,就把鄭曼的肉割成了首尾相連的長串花瓣,一縷一縷地掛在身上,像刺蝟似的!然後是開膛取內臟,鄭曼的肝、肺血淋淋被取出掛上旗桿;再割頭掛上桿子。隨後,驗證了所割刀數,監官交差去了。這邊卻是曲來終人不散:群眾紛紛湧上前來爭購割下的人肉!這是劊子手的商品意識。此前由於「操作不當」,袁崇煥刑後竟被群眾衝上去肆意撕咬,白白損失了好些錢財!這就是明末之北京群眾。
有明一代,朱家天子個個都心似蛇蠍,從未元璋那陣起就如此。
朱元璋對付犯人,每用抽腸之刑.刑時置一長桿,桿中央繫上繩結,掛在門字架橫樑上,就像一桿巨大的秤:秤桿一端是鐵鉤,另一端吊著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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