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如此,工農紅軍仍是捉襟見肘,入不敷出,「處於國民黨軍以四麵包圍之中,敵人實行經濟封鎖,日用急需品及現金的缺乏,已經成為根據地內的極大問題。」其困難之程度,從一九三四年出版的「紅色中華」報紙即可略知一、二。
為瞭解經濟困難,蘇區曾自己建立鑄幣廠來偽造銀元,鑄造袁大頭、孫頭幣及黑版鷹洋這三種銀元,同時發行號稱「東古平民銀行」的紙幣來兌付銀元。但由於偽造的銀元,製造工藝差,極易識破,不僅百姓拒用,而且難以去白區採購物資。但紅軍很快發現,採取強迫蘇區百姓使用自發紙幣,以兌付真銀元和合法紙幣,卻可以偷運到白區,換回自己所需的糧食、布匹,維持自己的生存。這比到處打土豪,搶浮財,造銀元花,真是高明多了。因而,蘇區開始大量印刷紙幣,用以取代其控制區的真銀元和合法紙幣。一九三○年十月,贛西南特委書記劉士奇,就在給中央的信中稱︰「經濟封鎖……沒有土豪可打,耗費甚鉅,均感困難……惟東古銀行票幣甚行暢銷,幾乎每天能印幾萬,都能銷出。」於是一九三○年十一月廿一日,總前委竟發出「立即動手出票子」的號召,命令下屬各蘇區大量印刷蘇區紙幣,以解決自己的困難。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國民黨軍隊停止圍剿,第三次反圍剿取得了偉大勝利。贛南、閩西連成一片,形成一個擁有二十一個縣城和二五○萬人口的中央革命根據地,建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並成立了自己的銀行--中華蘇維埃國家銀行,從此大規模發行紙幣,並在控制區內建立了自己的稅務徵收系統,形成了一個完全不受國民黨政府領導和完全獨立的經濟體系。
在這個經濟體系內,規定「一切稅收要完全交納國家銀行鈔票及蘇維埃二角銀幣,其餘輔幣,概不收受」;「一元鈔票一張兌付光洋一元」。從而,截收了全部國民黨政府的地稅、農業稅、商業稅及一切稅收,並用自己的貨幣收取和支付。一九三一年「第一次蘇維埃代表大會還頒布了要求,「外來的貨幣經一半兌換蘇維埃自己發行的貨幣」這一政策。」同時又開始推行兌換政策。中共蘇維埃共和國一九三四年四月八日頒布的「懲治反革條例」,其中二十五條規定︰「以破壞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經濟為目地,製造或輸入假的蘇維埃貨幣,公債票及信用券,或煽動居民拒絕使用蘇維埃各種貨幣或抑低蘇維埃各種貨幣而引起市場恐慌者,或煽動居民向蘇維埃銀行擠兌現金或藏匿大批現金或偷運大批現出口、故意擾亂蘇維埃金融者,均處死刑。其情形較輕者,處六個月以上的監禁。」
當時的「紅色中華」報刊就大量地記載了鎮壓手段。例如︰一九三三年三月十五日該報所載「黃龍春和賴掄波,竟和帝國主義、國民黨裡應外合來破壞蘇維埃經濟,經常使用國家銀行紙幣故意跌價,抬高現洋價格,搜藏現洋,企圖造成蘇區金融恐慌,以顛覆甦維埃政權,國家政治保衛局查明瞭這些罪狀,經過該犯供認不諱,已解至瑞汀衛戌司令部處以死刑。」同年四月二日該報又報導稱︰「石城縣保衛局最近破獲一個反革命份子,有計畫地陰謀破壞蘇維埃經濟政策,在街上買賣貨物時,拒用國家銀行鈔票,並且故意把現銀元價格提高,想這樣來煽動群眾擠兌……故意破壞蘇維的經濟制度,現該犯已於廿五日執行槍決。」同年八月十六日報導︰「黃安區禾安鄉地主賴以輝,假裝去廣東買貨,實際上偷運來破壞我們蘇維埃經濟的假毫子一七○元,企圖運到我們蘇區使用,破壞我們蘇維埃貨幣許多信用,擾亂我們蘇維埃的金融流通……處以死刑。」
一九三四年二月廿二日該報還報導說︰「汀洲仙靈觀前余天昌老闆,因為有破壞金融、抬高價格收買現洋的反革命行動,他經常用紙幣收買現洋……為著鞏固蘇維埃經濟和鎮壓一切反革命行動,已將抬高現洋價格破壞蘇維埃國信用的經濟反革命份子余天昌老闆公審後槍決了。」同年二月二十日的另一則報導稱︰「國家政治保衛局本於十一日破獲瑞金河背街振昌恆老闆胡夏洲,以三元蘇維埃紙幣收賣現洋一塊,後來又將所收的現洋以三元五角出賣給別人,實行搗亂經濟、操縱金融的反革命行動……以上四個反革命份子,經過保衛局拘留詢問後,即日將各犯戴高帽子遊行,由四犯自己向群眾說明反革命罪狀,並於十一月下午二時,由國家政治保衛局直接執行,將胡夏洲……提出槍決了」。
在這種經濟政策下,集中了其所控制區內全部紙幣及銀元,並系運到國統區,買回了急需的布匹、糧油、鹽、西藥及金屬,發展了「共產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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