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之在1935年主編《益世報》副刊,他的《魯迅批判》曾在該報副刊上連載。到1935年9月上旬,他將全書結稿。在趙景深大力支持下,該書在北新書局出版。
《魯迅批判》在魯迅研究史上,是第一部成系統的專著,在學術界影響很大。
李長之這部專著出版,曾得到魯迅先生大力支持和幫助,魯迅親自看過李長之的稿件,並訂正過其中著作時日。此外,魯迅還贈送他一張照片,刊印在書面上。《魯迅批判》於1935年寫成,1936年1月初版,不到一年,魯迅先生就去世了。
該書出版經過是這樣的:
當北新接受書稿後,李長之寫信向魯迅索要相片。魯迅接信後,便毫不遲疑地從自己的相冊上揭下一張標準像寄去,還寫了回信。李長之收到魯迅的信和照片後,感到很珍貴,就叮囑趙景深將魯迅相片按原尺寸置於封面左上方,再用插頁重印一次置於卷首,還將魯迅書信第一頁手跡原件寄去,讓制鋅版後放在插頁相片之後。趙景深對他的要求,一一照辦。在該書初版本的目錄上就刊有「魯迅先生近影」、「魯迅先生手跡」的字樣。但北新書局老闆李小峰,考慮到這本書不好銷,會虧本,為此盡量節省成本,印出的《魯迅批判》省去了該用重磅銅版紙印製的相片插頁和手跡,僅僅封面是李長之要求的樣子。
《魯迅批判》初版出版後,不到半年就賣完了。這是李小峰沒有料到的。
1936年6月,《魯迅批判》第二版出版,伹書局沒有通過李長之。李長之本人一年後在香港書店的售架上見到才知道。於是,他在有關文章中開始大發牢騷,譴責「書店老闆所加給的戕害」;「初版不印魯迅書信手跡和相片插頁,還將魯迅手跡丟失」;「所給的版稅就更苛了,只給了五十幾元,版稅也只算過一次,以後再沒算過」。
李長之對北新書局的做法很失望。幾年後,李長之負氣地把《魯迅批判》委託給東方書社在成都印了「第三版」,出書時間是1943年7月。這是李長之單方面的行為,沒讓北新書局知道。
1946年2月15日,李長之給趙景深寫信,討要他沒有給夠的版稅。趙景深接信後立即向李小峰轉達。於是,李長之這才獲得了追討的版稅。
不料,李長之回到北平,他在書店又見到新的《魯迅批判》,他再去讓趙景深代索版稅。
1987年7月,書目文獻出版社出版我編寫的《魯迅研究書錄》,其中收錄李長之的《魯迅批判》一書,因為見到該書每次加印都沒有準確地在版權頁上登錄出書時間和印數,只好含混其詞地說:「該書出版後,曾多次再版。」
李長之出版《魯迅批判》之後,屢遭批判和查禁,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它被視為左派讀物予以排斥;在日偽統治時期,它被列為禁書;新中國成立伊始,也受到嚴厲批判。李長之在1957年被劃為右派,《魯迅批判》成為黑書,被封存於圖書館,不許借閱。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工宣隊隊員指著李長之的鼻子說:「是你寫的《魯迅批判》麼 魯迅是可以批判的麼 就衝著『批判』,你就罪該萬死 」
關於」批判」一詞,容易使人產生誤解,一般通用解釋是:「對錯誤的思想、言論或行為做系統的分析,加以否定。」而李長之所謂「批判」,卻是「分析」、「評論」的意思。
儘管如此,李長之在評論分析魯迅作品時,也存在不少欠妥或錯誤的地方,連他自己也對該書不滿意,早在《魯迅批判》1943年發行第三版時,他就表示「另寫一部魯迅再批判」。1950年李長之在《魯迅批判的自我批判》一文中,又一次表示「對於本書,願意重寫」的願望。
1976年「四人幫」已經粉碎,某出版社曾找李長之接洽再版《魯迅批判》事宜,條件是將書名「批判」改為「評論」或「分析」之類云云。李長之脾氣耿直,他堅持不改。他說:「批判其實就是分析評論的意思。我為《魯迅批判》遭一輩子罪,不改,不出,也罷!」
李長之說這番話兩年之後,便於1978年離開人世。
李長之的《魯迅批判》一書,是迄今在研究魯迅的學術領域中引文率最高的專著。也是唯一經過魯迅批閱的批評魯迅的專著。但該書歷經艱苦歷程,目前已難見到原書了。為此,北京出版社於2003年1月重新整理再版了《魯迅批判》一書。書前刊有於天池、李書合寫的《李長之再版題記》,可作為讀者的「導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