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以為,要提高執政黨的執政能力,首先要解決的是執政黨的執政資格問題,用政治學的術語來講,也就是執政的合法性問題。合法性的基礎是同意,如美國《獨立宣言》所說的「對統治的同意」。中共統治的取得是通過暴力,中共統治的維持同樣是通過暴力--無產階級專政,中共一直沒有脫下革命黨和軍事黨的戎裝,這就使得中共執政的合法性根本缺失。中共執政了半個多世紀之久,本有足夠的時間通過合法的途逕取得國家政權,這就是依憲法規定的方式和途徑--民主選舉來取得和確認執政地位。但打著人民民主專政招牌的中共,卻只行專政而不行民主。儘管中共也實行了各種「民主」選舉和各級「民主」選舉,但地球人都知道,那不過是為合法性門面的裝點。中共要解決執政的合法性問題,就必須按照世界通行的遊戲規則進行真正意義上的公正選舉。從西方政治學的定義來說,政黨就是以通過大選的方式來影響政府爲目標的政治組織。學會公正選舉,有助於中共對民主規則的瞭解和尊重,是執政黨提高執政能力的第一堂必修課。因而,中共要提高執政能力,當務之急是提高選舉能力。
執政,就是執掌國家的權力。一個執政黨要增強執政能力,並不就是要增強自己手中的權力,相反,要不斷削弱和限制手中的權力。在中共半個多世紀的執政生涯中,中共集政治、經濟、軍事和精神文化等各種國家大權於一身。具體而言,政治上,實行「一黨專政」的極權主義政治;經濟上,長期以來實行高度集中的計畫經濟,即使現在實行了市場經濟,但中共時不時地以宏觀調控的名義對經濟進行干預,每遇宏觀調控,中共黨的機關報《人民日報》就要發措辭強硬的社論;軍事上,黨和軍隊不分,軍隊是黨的,黨指揮槍,看來給這個黨以力量的是武器而不是道義;精神文化上,中共通過各種形式向公民灌輸自己的意識形態,甚至不惜侵犯公民個人的信仰,中共是既要當世俗世界的凱撒,又要當人們精神世界的上帝。權力如此集中,既影響權力行使的公正,又影響權力運行的效率,所以中共的執政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中共要提高自己的執政能力,必須分權而不是集權。減少和削弱黨對國家的領導,並不就是一件壞事,我們二千多年前的祖先老子尚且知道「無為而治」。世界民主國家的現狀也表明,執政黨手中權力的大小與執政黨執政能力的高低成反比。
分權是一方面,權力被監督又是另一方面。中共要提高執政能力,手中執掌的權力就應該受到監督。這種監督首先是來自法律,黨權不能大於法權,中共應把自己置於憲法和法律的監督之下。但事實上「黨大於法」,如中共黨的機構--政法委員會的存在就是對司法獨立的妨礙和干預。在目前的體制之下,法律不僅不能監督中共,反而成了其維持統治的私具。其次是來自人民,中共的執政地位儘管不是人民授予的,但也應該接受人民的監督,這倒不是因為它老是聲稱「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是因爲它是靠納稅人的錢供養的。但最近一段時間來,人民中弱勢群體的上訪者遭受大規模抓捕的命運,表面中共並不會接受和理會人民的監督。中共看來是為了權力而執政,或者說是爲了執政而執政,而不是為了人民的利益而執政。最後是來自新聞媒體,令人不幸的是,中國的新聞媒體從來就是在中共黨的機構--中宣部的嚴密監督之下,中國的新聞媒體不僅不能行使監督的職能,反而自己被監督。與西方民主國家的新聞媒體相比,《南方都市報》對執政黨的監督其實走得一點都不算遠,但其悲慘的結局卻是令人心寒。失去監督的權力必定會獨斷專行,伴隨而至的是執政能力的降低和腐敗能力的提高。監督機制的確立,是執政的中共黨必須突破的改革瓶頸。
執政黨的執政能力其實還不能孤立地談論,執政能力的高低是比較的結果,這種比較不是自己和自己的比較,而是多黨之間的比較。只有在多黨競爭的政治生態下,不同黨的執政能力的高低才能夠顯現出來,也能夠發揮出來。也就是說,能力來自於比較,能力更來自於競爭。從嚴格的政治學意義上來說,中共還算不上是一個現代意義上的政黨,而只能說是一個為自身服務的利益集團。因為,現代意義上的政治,不僅應該包含「政黨政治」,而且應該包含「反對黨政治」,否則就不是政治文明。儘管中國也號稱有八大民主黨派,但八大民主黨派並不是作爲中共的異己性力量而存在,它們不可能同中共平等、公平地競爭和競選。憲法明確規定它們必須在中共的領導之下,他們永遠也跳不出中共這個「如來佛」的掌心,中共是中國無可置疑、獨一無二的領導力量。因而,在「一黨專政」的語境下,與其說是在談論執政的能力,還不如說是在談論專政的能力;與其說是在加強執政的能力,還不如說是在加強專政的能力。
完稿於2004年10月2日上午
《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