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9-24 00:51:00作者:
超預算採購6800餘萬元;擠佔挪用專項資金蓋樓、購房、裝修、買車、放貸;抗洪救災款滯留12年至今未撥,等等。昨日,武漢市一年一度的審計報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不管災民死活,部分抗洪救災專項資金長期滯撥,違規存儲,無法收回。
1991年,市民政局將抗洪救災捐贈款540萬元長期不入賬,不安排使用,滯留12年至今未撥。從1994年8月至1995年8月,市民政局先後三次違規將上述部分救災捐款,存入原武漢市信託投資公司沌陽分公司,存款本息金額達430萬元。尤其是在1995年9月已得知該分公司依法撤銷後,市民政局還繼續存入國家救災資金350萬元。1996年7月,在未經局主管領導同意的情況下,財務人員將該項資本金及生息增值部分共計918萬元續存沌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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