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8-15 08:52:00作者:
2004年5月24日
今天與佟律師一道赴常州中院閱卷,下午到看守所會見被關押的清水君。首先我聲明是因為同情理解他的大部分見解與主張而自告奮勇為他辯護。同時轉達了海內外朋友們的關心關注與問候。我問及他在裡面的生活待遇及肉體精神上是否有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對自己有什麼想法有何自我辯解及有何需要向朋友們轉達。以下是他的陳述:
他表示目前23個人關在一個房間內,生活待遇尚可,未受到任何體罰,至於精神上是否受到壓力,並不重要。他還強調,看守所各方面對他均還好,所領導較關心關照。他要我代他向海內外朋友們表達謝意。向所有愛過他,他愛著的所有的人表達歉意。
他說在獄中已寫了《愛國民主黨的起源》約三萬字;《我在海外之言論》;及《給胡溫吳的公開函》。曾申請過檢察官迴避,其他都正常。他表示要以我們的誠意,講清道理。自認為:有錯但不致罪。由於沒有經驗,過去做過很多錯事。在海外有些過激言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