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對全國省市黨政兩次全面民調
由中央政治局授權給中紀委、中宣部、中組部、中央研究室,每年對全國三十一個省(區)、直轄市黨政工作進行年中、年終二次全面民調。民調意圖是讓中央能第一手直接掌握該地區民情、社會動向,也作為中央瞭解該地區黨政領導的工作和群眾關係,也是對該地區黨政領導人的監察方式。這項工作已列為制度性質,是由吳官正任組長,劉雲山、賀國強、王剛任副組長負責。
中央對民調結果掌握的準則
中央對民調結果掌握的準則:民意滿意度在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屬於「好」;民意滿意度在百分之五十上下的,屬於「較好」;民意滿意度在百分之四十上下的,屬於「一般」;在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屬於「警鐘線」,在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屬於「危機線」
今年上半年的民意調查工作
今年上半年民意調查工作於六月二十日至二十八日展開,是以人口比例,在各階層、系統中進行問卷調查的。
民調題較簡單,也很直接,有兩題:(一)你對本地區黨政工作整體評價?(二)你對當一刖社會環境、生活總體評價?回答選擇:「很滿意」、「滿意」、「不滿意」、「很不滿意」,並略舉選擇的原因。
調查結果,除西藏自治區對本地區黨政工作整體滿意度為百分之六十、北京市為百分之四十五、天津市為百分之四十二之外,其餘二十八個省(區)、直轄市對黨政工作的民意滿意度,全部低於百分之二十。
其中,河南省、山西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蘇省、湖北省、陝西省、河北省、重慶市等九省市的民意滿意度,都低於百分之十五。即使是經濟發展較快的廣東省、上海市的民意滿意度,也分別只達到百分之十九點五和百分之十七點六。
民調中反應最強烈的六項原因
這次民意調查中,反應最強烈的有以下六項:(一)黨政部門、領導幹部官僚、濫權、腐敗;(二)社會貧富兩極分化,持續擴大;(三)群眾的利益、權益受到損害、侵吞和剝奪;(四)群眾對黨政領導的工作、作風強烈不滿和抗拒;(五)社會道德、風氣敗壞、沒落;(六)群眾對不合格的領導幹部的腐敗、官僚現象,感到無奈。
對國務院主要部委的民意調查
另一項是對國務院二十八個主要部委的工作的民意調查,調查分三部分進行:(一)在各部委之間進行;(二)在各部委內部進行;(三)在與部委有關部門、企業和有關人員中進行。
調查結果:民意滿意度、評價較好的部委有:國防科工委、國家民委、外交部、審計署、國防部、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滿意度差劣、問題嚴重、受強烈抨擊的部委有:建設部、交通部、國土資源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司法部、水利部、民政部、公安部。
對省市各部門的民意調查
對地區政府各部門,列出了與群眾有關的十七個廳(局)進行民意調查,有:教育廳(局)、公安廳(局)、監察廳(局)、民政廳(局)、司法廳一局)、財政廳(局)、人事廳(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國土資源廳(局)、建設廳(局)、交通廳(局)、商務廳(局)、文化廳(局)、衛生廳(局)、工商廳(局)、稅務廳(局)、農業廳(局)。
對大多數省(區)、直轄市政府部門、民調滿意度,清一色是差劣。
社會民意強烈、劣評、滿意度低於百分之十的是:公安廳(局)、稅務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局)、國土資源廳(局)、工商局。
百姓心目中的好省長、市長、自治區主席由國務院委託國務院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作民調:百姓心自中的好省長、市長、自治區主席,結果,民意較好、評價較高的僅三人,他們是:北京市市長王岐山、吉林省省長洪虎、西藏自治區主席向巴平措。大多數省、市長在百姓心目中差,不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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