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
內蒙古自治區原國稅局局長肖佔武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公開宣判,被告人肖佔武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庭宣判的還有肖佔武之女肖華(因病未出庭)等6名被告人。
據中國新華社7月21日消息說,1995年至2002年,被告人肖佔武在擔任內蒙古國稅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女兒肖華多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453.1萬元、美元3.45萬元、購物代金券5000元,另有人民幣319萬餘元、美元8.37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