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政府全權負責」,曾慶紅不會有安全感
聲明中否認中國政府雇凶殺人的第一個(應該是最重要的)理由是:「曾慶紅副主席訪南期間的安全工作由南非政府全權負責。」這個理由讓人覺得奇怪又耐人尋味。奇怪的是,這個也能算理由?在和平時期,哪個國家領導人出訪,其安全不是到訪國家全權負責?耐人尋味的是,如果這也算作不可能雇凶殺人的理由,倒好像是說:「如果不是南方全權負責曾慶紅的安全的話,中方才有可能雇凶槍殺法輪功學員。」照這個理解,只要看看南方能否達到曾慶紅對安全的要求,就可以理性判斷他是否雇凶殺人。
所謂「曾慶紅副主席訪南期間的安全工作由南非政府全權負責」,無非是加強保衛,防止狙擊、爆炸、下毒等等人身傷害,這些方面曾慶紅一點也用不擔心,因為南非畢竟是一個成熟的國家,更高級別的安全工作也「全權負責」過,而且南非也沒有聽說有什麼「反華勢力」,相反還幫助中國阻撓了「反華勢力」在聯合國對中國人權的討論。但是,再高級別的措施也擋不住「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給曾慶紅造成的恐懼。
首先,南非安全部門根本不會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什麼限制措施,因為法輪功學員一貫沒有暴力傾向,不可能傷害曾慶紅。其次,對於法輪功學員召開揭露曾慶紅如何殘害法輪功的新聞發布會,以及尋求法律手段起訴曾慶紅對法輪功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南非的民主制度決定了政府不會干涉。這明擺著的「安全隱患」,只能在「南非政府全權負責」之外,由中方另行安排才能「解決」。
誰雇凶殺人前先跟射殺對象打招呼?
聲明中的第二個理由是:「南方和中方警衛人員未與任何法輪功分子有過直接接觸。」這簡直就是承認了雇凶殺人!誰雇凶殺人之前還與射殺對象「打個招呼」?難道是要給破案留下線索?被黑槍襲擊的法輪功學員自澳洲來剛剛入境,自機場租車趕往旅館,南方和中方警衛人員憑什麼跟他們接觸?「如果中方警衛人員未與任何法輪功分子有過直接接觸」就能否定雇凶殺人的話,倒不如如此辯護:「曾慶紅一直都在安全人員的保護中,根本沒有機會雇凶,而且他根本就不認識南非的搶手,因為他以前沒有來過南非。」
中國政府參與策劃的根據不止絲毫
說完了以上兩條「理由」之後,聲明緊接著說:「關於中國政府參與策劃槍擊事件的說法絲毫沒有根據」。本來,在調查結束之前,完全的根據是不可能得到的,但是「絲毫沒有根據」的說法,反而引出了不少的根據:
根據國內透露出來的案例,不少法輪功學員在「打死算自殺」的命令下被警察或者受指使的犯人活活打死;根據家屬揭露,2002年在長春有限電視上插播(揭露政府導演「天安門自焚」並殺人滅口、陷害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真像」的劉成軍,被圍捕後由警察當眾連打兩槍,後來被折磨致死;2003年四川省成都市的法輪功學員劉德俊在家中被警察抓捕時遭槍擊;2004年盤錦市遼河油田法功學員鄭群朋在上班途中遭警察連開三槍……
在國外,中國使領館借用黑社會力量針對法輪功早已是見怪不怪:2001年7月芝加哥中領館前涉嫌由中領館糾集的流氓當眾恐嚇、毆打法輪功學員; 2001年12月芝加哥法輪功學員林戰同載有法輪功傳單和橫幅的汽車被人縱火;2003年6月紐約唐人街散發法輪功真相的學員被疑有黑社會背景人士毆打。至於傳聞曾慶紅使用非常手段幫助江澤民「擺平」政治對手(如楊尚昆),以及近來中國官場上流行的雇凶殺人(如廣東陽春「副市長50萬買市長人頭」案、福建福州「環保局副局長謀殺正局長」案、河南平頂山市「政法委書記謀殺鎮長」案等),更顯得這次雇凶槍殺法輪功學員事件「很有根據」。
不提雇凶殺人的動機,凸顯中國政府腿軟
最值得品味的是,偵破任何殺人案件首先考慮的「殺人動機」,在聲明裡被刻意略過。如果談到動機,作為參與制定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曾慶紅,除了江澤民之外,他大概是全世界最擔心法輪功翻案的人。在江澤民主政期間,曾慶紅是江澤民所有政策包括滅絕法輪功政策的實際操縱者;在江澤民名義上退位後,曾慶紅是江澤民政治利益的首席代表,更是繼續江澤民滅絕法輪功政策的策動者;在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打死以及所有法輪功學員被殘害的罪行中,曾慶紅都有很重的一份。
很明顯,一旦法輪功昭雪天下,曾慶紅必定死無葬身之地。現在,法輪功學員千里迢迢自澳洲趕到南非來控告他,長期動用秘密警察監視、跟蹤全世界法輪功學員的曾慶紅能不知道並感到恐懼嗎?這種恐懼,他能跟南非當局解釋清楚嗎?無論南非政府採取多麼嚴密的安全措施,又怎麼能夠讓曾慶紅覺得安全呢?
咬定「陰謀」論,似認定「雇凶殺人」
在歷數完上述三個不打自招的理由之後,按照中國官方例行的做法,聲明對法輪功再次進行詆毀一番。但是,這一次的詆毀,讓明眼人一看,反而表露出了無賴似的架勢,且等於認定了雇凶殺人。聲明說:「(槍擊事件)完全是上述極少數『法輪功』分子一手製造的陰謀,目的是詆毀中國政府。」
真是絕了!發言人也知道這是個「陰謀」,絕對不是一般的隨機的槍殺案;而且知道,一旦證實與中國政府有關,將「詆毀」中國政府的聲譽!問題是,在警方調查結論出來之前,涉嫌犯罪的一方,怎麼知道這是受害者「一手製造的陰謀」?使出這種「血口噴人」的絕技,看來也是處於無奈:如果受襲者按常規無法控制高速行駛中被突然打爆輪胎的汽車而車毀人亡的話,以搶劫殺人案處理也就結了;誰曾想這些法輪功學員大難不死,而且對媒體講出了自己受到迫害以及要起訴施害者的前因後果!在這種料不到的情況下,只有把這個「陰謀」論定在受害者自己身上,才可能使曾慶紅和中國政府擺脫干係。
問題是,要讓人相信幾個平民百姓在人生地不熟的異國他鄉安排訓練有素的殺手在高速行進中把自己雙腳打穿,實在不太可能;而一貫不顧國際影響肆意迫害、虐殺法輪功學員的中國政府和曾慶紅本人,在最具雇凶殺人的動機和能力的情況下,要想撇清關聯,也是不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