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以來十幾年間,中國南北市場上主要流通銀元和兌換券(起先稱為「寶鈔」後來稱為「鈔票」),幣值採用「銀本位制」;生活費用大體上說是穩定的。民國成立後,一九一二到一九一九年間物價起伏不大;一九二六到一九二七年間市場有所波動。以一九一二年為基數,到一九二六年上海市、華北(包括北京市)的批發物價分別上漲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四十八,平均三分之一;但是到了三十年代,物價又有所回落。
若以一九一九年物價指數為一百,則一九三零年大約為一百二十九,也就是說:五四運動時的銀洋三元,購買力相當於十幾年後的國幣四元左右。
具體的市場波動情況如何呢以主要食物價格計算:一九一一到一九二零年大米每斤三點四分錢;豬肉每斤一角二分錢,白糖每斤六分錢,食鹽每斤一到二分錢,植物油每斤七到九分錢;到一九二六到一九三零年大米每斤六點二分錢,豬肉每斤二角錢,白糖每斤一角錢,食鹽每斤二到五分錢,植物油每斤一角五分錢;等等。
那麼當時北京的生活水準又怎樣呢?
據史料分析,二十年代北京「四口之家,每月十二元伙食費,足可維持小康水平「。又,按照《一九一八∼一九八零年北京社會狀況調查》的結果,二十年代初一個四五口人的勞動家庭父母加兩三個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費一百三十二點四元,也即每月十一元就可以維持了。當時一個標準家庭的貧困線定為每月收入十元(合今人民幣三百五十元)之下。
相比之下,如魯迅所說,學者教授們的生活水平屬於「中產知識階層」。他們不像統治集團、剝削階級那樣豪華奢侈,也不像體力勞動者和城市貧民那樣一貧如洗。
二十年代在北京較為有錢的知識階層,全家每月必須的生活費(伙食、房租、交通費)八十元已經很寬裕了(合今人民幣兩千八百元),許多物價比在上海市低廉。而教授、講師們的收入,普遍在二百元以上,甚至可達四百元(合今人民幣一萬多元)。因此能夠盈餘很多錢來購買中外文書籍報刊,並且從經濟上提攜後起之秀和自費出書。如沈從文、何其芳、卞之琳等都得到前輩們的資助。
據記載,北京城內一座八至十間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僅二十元左右;一間二十平米的單身宿舍,月租金四至五元。魯迅在一九二三年一度租用的磚塔胡同六十一號,三間正房月租金八元。他的女佣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資僅三元(見《魯迅日記》)。
出入乘坐「洋車」人力車,費用在城裡每次只有一角錢左右;包車每月十元。
二十年代北京城裡公共交通工具是有軌電車,新派的學生們經常乘坐。司機開車後不是按喇叭,而是腳踩鈴鐺「噹噹」響,所以人都叫它「噹噹車」。起初電車的路線有四條,不久擴充為六條,以前門、天橋為中心,環城一圈:
第一路紅牌總段,天橋至西直門。共分四段,天橋至前門一段十枚(合四分錢);至西單牌樓二段十八枚(合七分錢);至西四牌樓三段二十六枚(合一角錢);至西直門四段三十二枚(合一角三分錢)。
第二路黃牌總段,天橋至北新橋。共分四段,天橋至前門一段十枚;至東單牌樓二段十八枚;至東四牌樓三段二十六枚;至北新橋四段三十二枚(車費同上)。
第三路藍牌總段,東四牌樓至西四牌樓。共分四段,東四牌樓至東單牌樓一段十枚;至天安門二段十八枚;至西單牌樓三段二十六枚;至西四牌樓四段三十二枚。
第四路白牌總段,北新橋至太平倉。共分二段,北新橋至地安門一段十枚(合四分);至太平倉二段十八枚(合七分)。
第五路綠牌總段,崇文門至宣武門。共分二段,崇文門至天安門一段十四枚(合五分半);至宣武門二段二十枚(合八分)。
第六路黑牌總段,崇文門至和平門。共分二段,崇文門至珠市口一段十四枚(合五分半);至和平門二段二十枚(合八分)。總之,電車比人力車方便得多,車票也便宜。
北京一般文化人的嗜好是:下飯館、看戲京戲、文明戲和話劇、電影、泡茶座、逛琉璃廠買書籍、碑帖、文物。
據顧頡剛等回憶:一九一三至一九二零年北京大學食堂伙食費每月六元,六人一桌,六菜一湯,饅頭飯隨便吃;個人在飯店包伙每月十來元,四菜一湯。花費一元錢就可以請客涮羊肉。
在大館子請一桌十席,高級的魚翅席每桌十二元,加酒水小費總共不到二十元,每人二元。魚唇席十元、海參席八元一桌。最高檔粵味「譚家菜」,四十元一桌,主菜是每人一碗厚味魚翅,可供十一人入席;這屬於豪華消費。
至於以平民為對象的中等飯鋪,二元錢一桌的「便席」,菜譜有:
(1)四冷葷:四個裝熏魚、醬肉、香腸、松花蛋的拼盤,每盤五分;
(2)四炒菜:如溜裡脊、魚香肉片、辣子雞丁、炒牛肉絲等,每盤一角;
(3)四大碗:多為米粉肉、四喜丸子、紅燒魚塊、扣肉等,每碗二角;
(4)一大件:一個紅燒整肘子,或一隻白煮整雞,加一大海碗肉湯,合六角。
這一桌菜相當豐盛,十個人是吃不完的;平均每人二角。
遊樂場所又怎樣呢?兩大著名公園─中央公園(現稱中山公園)和北海公園的入門券都是銅元二十枚(或五分錢);公園設有幾個著名的茶座,茶水一角,點心每盤一角。文明茶園,可以邊飲茶邊聽曲,每人七分錢。
二十年代北京的劇場稱為「戲園子」。著名的廣和樓戲園門票二角,城南遊樂園門票二角,電影院(當時還是無聲黑白片)票價一至二角。最貴的演出,票價在一元左右。
根據一九二七至一九二九年的調查材料,當時北京的手工業者、木匠、人力車伕等,每個家庭每年消費約二百元,合每月十七元(含人民幣六百元)左右,這是社會下層的水準。而當時《新青年》的作者群,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樂,生活消費比一般高出幾倍,都無衣食住行之憂。
《新青年》同人,絕大多數加入了「進德會」,遵守「不嫖……」等戒律。他們是封建禮教的破壞者,也是現代道德的實施者、推行者。
生活相當富裕的蔡元培、李大釗等人,更喊出了「勞工神聖」的口號,他們站在勞動人民的立場,為理想事業而奮鬥終身,甚至獻出了自己的鮮血和生命。
文章來源:(摘自《文化人與錢》百花文藝出版社二零零一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