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10-01 16:51:00作者:
(編者按:一個人要被逼到怎樣走投無路的境地,才會採取如此慘烈的抗議方式?一個政權,要卑鄙冷漠到何種地步才能任這種悲劇發生得一而再,再而三?)
今天(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五十四週年,在中國全國各地都有慶祝。在升旗儀式舉行後不久,天安門發生了下崗工人自焚悲劇。
BBC消息,當地時間早上7時45分,一名49歲湖北下崗工人在天安門廣場紀念碑東南一處地方,點燃汽油自焚。這是一個月來,在北京發生的第三起自焚事件。
據中國官方報導,這名下崗工人是湖北公安縣楊培權。
報導稱,傷者的傷勢並不嚴重,已經送院救治。當時還有一名男子與他一起。
據報,公安正在調查這名男子自焚的原因。此前在北京發生的兩次自焚事件,都與不滿拆遷安排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