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9-24 19:49:00作者:
新華社網路版今天以《國企女巨貪勞德容懺悔》為標題報導了深圳市綜合實力最強的國有企業──深圳能源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正局級),有名的「女強人」勞德容對自己腐化墮落的懺悔。其中有這麼一段耐人尋味: 「勞德容在反思自己的教訓時說了兩個「太」:自己的地位太顯赫,權力太集中。她以能源集團的創始人自居,搞「家天下」,大權獨攬,一手遮天。在她眼裡,民主決策就是「按我的意見辦」,提不同意見就視為不支持工作,一些重大決策她根本不拿到會上研究,有的是她先定調子再上會通報,有的則是會上決定了她個人又私下改變。事實說明,勞德容運用權力到了隨心所欲的地步,因此,她成為權力的犧牲品是必然的。」 不知新華社是否在女巨貪的這段懺悔中做了手腳,怎麼看怎麼像在罵另外一個「勞德容」。
據9月爭鳴雜誌報導,前國家總理朱鎔基在一次黨內生活會上表示,他曾在徐匡迪調離,黃菊、賈慶林、李長春、賀國強晉升,以及李瑞環留等問題上被迫做了違心事。他懊悔地說,當時,黨內(指政治局)一些同志,是以犧牲正確的、符合黨的原則,來維護核心(江澤民)意志和表面的團結的。
朱鎔基的話似乎一語道破了新華社今天的動機,如果不是江澤民「地位太顯赫,權力太集中」,大「搞「家天下」,大權獨攬,一手遮天」,大搞「「按我的意見辦」,提不同意見就視為不支持工作」,誰又願意「以犧牲正確的、符合黨的原則,來維護核心(江澤民)意志和表面的團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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