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美國檀香山大學早在2002年7月29日就在自己的英文網站上發布了這樣一封致中國學員和其他有關人員的信:杜拉克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裁兼美國檀香山大學中國代理 Jizheng Wang博士自己在美國成立了兩所大學--- Honolulu University和 University of Honolulu(編者註:翻譯成中文都叫「檀香山大學」),其代理資格因此被取消。檀香山大學在中國的代表改為Kenneth Chen博士。
浙江一家代美國檀香山大學在中國招生的諮詢公司與深圳市杜拉克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簽訂的協議顯示,該公司收取每個學員4萬餘元費用,其中18500餘元交給深圳市杜拉克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和美國檀香山大學,至於後兩家如何分配,他們並不知情。
據調查,深圳杜拉克企管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Jizheng Wang(王繼征)在美國夏威夷州先後註冊的這兩所大學,分別成立於2002年5月14日(Honolulu University),和 2002年7月14日(University of Honolulu)。2003年3月18日,王繼征又將前一所( Honolulu Universi ty)更名為Council of 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翻譯過來是「國際認證委員會」---僅僅通過一次簡單的改名服務,在美國就又多了一家由中國人成立的「國際認證機構」。後者( University of Honolulu)也於2003年3月 31日被註銷。
王繼征為什麼要先後註冊兩所中文名稱與自己曾經代理的檀香山大學一模一樣的大學?記者撥通了深圳杜拉克企管顧問有限公司的電話。一位自稱就是王繼征的先生先對記者進行了一番攻擊,指責記者的報導錯誤、不公正,認為自己是把國際先進的教學方式引進來。當記者問到其註冊兩所大學的用意何在時,王繼征非常激動地問:「我觸犯了你的什麼法了嗎?我憑什麼要回答你的問題?這兩家公司有在美國或者中國開展什麼業務嗎?」
後據記者調查,2002年王繼征在美國實際不止註冊了兩所大學,而是4所。除以上兩所外,還有一所名為 Eden University(註冊於2002年7月14日,解散於2003年3月18 日),一所名為 Culture University(註冊於2002年5月14日,解散於2003年4月9 日)。4所大學註冊的業務範圍均為:提供傳統和非傳統的教育,授予大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和開展相關業務。
據瞭解,與中國教育體制不同的是,美國對學位授予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在美國的很多州,只要學校在註冊時註明所從事的業務包括授予各種等級的學位,該學校就可以給任何人授予任何學位。
把以上情況聯繫起來可知,這位王先生「創立」4所大學,只用了兩天時間---在 2002年5月14日一天內,「創立」了 Honolulu University和Culture University;在2002年7月14日一天內,又「創立」了University of Honolulu和Eden University。
2003年2月14日,美國夏威夷州政府通過其消費者保護辦公室,對以上4所所謂「大學」中的3所( Eden University、Culture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Honolulu)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於2003年2月19日正式受理此訴訟。起訴書中,原告稱,被告違反夏威夷州非認證學校法的多項條款,其中包括:在 Hawaii的學校沒有一個辦公室,在夏威夷州沒有一個員工,在其宣傳資料中暗示有州政府的許可、批准和管理,等等。
因為被告一直沒有出現,在原告的申請下,2003年5月13日,法院結束此次訴訟並作了缺席判決。判決主要內容為:判令夏威夷州商務與消費者事務部下屬的商務註冊部門解散、終止、取回或註銷被告全部的商務名稱、商標、公司註冊,及其持有的權利書;被告Eden University、Culture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Honolulu及其代理、員工、繼承人等直接或間接,獨立或集體,或通過其他公司主體,被永久禁止如下行為:提供高等教育課程並最終授予學位;成立或把自己展示為Colleg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