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7-13 21:09:00作者:呂育明
前些日子,老王買了件家用電器,價格比別人的要便宜一點,老王高興不已。可是沒過多久,這件家用電器出現了質量問題,這時的老王又懊悔不已起來。
原來,老王在購買時商家說,如果不要發票的話,就再讓你個「稅錢」。老王心想:反正是自己家裡用,又不是單位報銷,要不要發票也無所謂,這樣還能省點兒錢,何樂而不為呢?可是,萬萬沒有想到現在出現了質量問題,再去找商家時,人家一句話就把老王給噎了回來:「憑發票保修,請出示你的購物發票。」可現在老王到哪兒去找這購物發票呢?結果,用了比「稅錢」多幾倍的錢才給修好了。
「讓你一個稅錢」,這是某些商家給不要發票的消費者一種「優惠」的做法。然而,細想起來,這個「稅錢」的「優惠」還真的要不得。作為買賣雙方來講,發票是交易的重要憑證,索要發票也是每個消費者維護國家稅收應盡的責任,就是退一步來講,從消費者的自身利益考慮,倘若圖便宜不要發票,出現了像上面所說的情況,不但找商家不管用,就是到「消協」去投訴也沒有了依據,到那時就只有落得個「啞巴吃黃連」,又能怪誰呢?這個「稅錢」是真的省不得的。